農民工投資股權怎麼分配
『壹』 村裡的股權是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
『貳』 股權怎麼分配最合理
股權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將股權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股權分配時注意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項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叄』 農民合作社股份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組成聯合社的分社是不是有出資沒有明確規定。聯合社各個合作社之間完全獨立,不存在上下級關系,(可以把聯合社當成一個家庭,每個成員社都是家庭中的一員,地位平等),從法律上來說發起人是平等的地位,從組織機構來說是獨立的;兩個以上的合作社可以組建成為一個聯合社,同業聯合或者是兼業聯合;聯合社整合基層合作社產生交易,也是按照交易量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四十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從當年盈餘中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
第四十四條 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可分配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可分配盈餘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返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餘的百分之六十;返還後的剩餘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
經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餘轉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並記載在成員賬戶中。
具體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經成員大會決議確定。
『肆』 合作社股份怎麼分配
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等能夠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成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比如很多地方現在正在推行的土地經營權入股,也就是土地入股。假如當地一畝地流轉價格為800元,土地入股後,給農民的土地價格為400元/畝,另算股份,農戶年底可以獲得分紅。比如還有的合作社是以農機、大棚入股等。
二、成員分類
根據合作社的成員出資多少,可以把股東分為兩類:
一類是「普通股」社員,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性服務,不參與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紅」。
第二類是「發展股」社員,其實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東,可以採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參與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紅」。發展股成員其實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資股東。
『伍』 農民股權都包括哪些內容
股權,即股東權,有廣、狹二義。廣義的股權是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總稱。狹義的股權僅指股東根據其股東資格所享有的權利。我國《公司法》第4條第1款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股權的具體內容非常豐富,很難列舉窮盡,主要包括: 1、資本收益權:盈餘分配權、剩餘財產非配全、股份轉讓權。 2、參與管理權:出席古松大會會議全、投票表決權、提議權、提案權、召集主持權、建議質詢權。 3、知情權。 4、股東訴權:派生訴權、直接訴權。 5、其他權利:如優先購買權、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新增資本優先認購權等。
『陸』 村民股份的分配有法律依據嗎
對於村民股份的分配一般是按照當地的在冊村民資格來進行分配的,按人頭數目來分配。對於出嫁女,只要是戶籍還在原村裡,沒有遷出的,就應當享受與其他村民一樣的待遇。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持有農村股權證的村民們可以看本地規定的分紅政策,有可能沒有本地戶口,就不能分紅了。
法律分析
原則上屬於村民自治范疇。法院不宜干涉。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解決好農村的股權是怎麼分配問題,是確保擁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農民正常行使應得權利的基本前提,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不能忽視或迴避這一問題。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有凈收益的前提下,按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福利費用後,經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可實行按股分紅。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違規、不漏項、不損害農民利益、不留後遺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柒』 股權怎樣分配才合理
很多創業者在創業之初,對於股權的分配比較迷茫,一個好的股權結構、機制對於創業團隊的未來融資、發展決策的決定,甚至於創業的成功與否都起著重要的作用,誠然,不同類型的創業項目(例如互聯網服務業和產品開發類)股權分配結構也不盡相同,作為正在進行此項工作的我,在這里給大家介紹下注意事項。
方法/步驟
1
確定股權回購制度。很多創業合夥人在加入團隊之初就會獲得公司股權,但是還沒做兩個月就離開,並且帶著股權離開,這該怎麼辦?在分配股權之處就要確定股權回購制度,比如約定共同創業不足三個月而離開,股權無效,共同創業一年,進行有價回購,具體細節需針對公司的架構決定;
2
設定股權池。設定一個合理的股權池,對於公司人才的吸引,後期的融資操作,對於貢獻較大的員工進行獎勵回饋,也具有重大作用;
3
融資股權稀釋。如果團隊比較幸運,得到了資本的青睞,獲得融資,在融資方案最終敲定之前,一定要將相關股權稀釋、融資文件給獨立專業的律師審定,確保不被坑;
4
盡量由一人保持絕對的控股權。保持絕對的控股權,掌舵團隊的絕對發展方向,對於團隊執行力的提高、商業模式的明確,以及團隊治理、融資具有重要作用,這個比例一般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權。
『捌』 農村合作社股權分配
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等能夠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成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比如很多地方現在正在推行的土地經營權入股,也就是土地入股。假如當地一畝地流轉價格為800元,土地入股後,給農民的土地價格為400元/畝,另算股份,農戶年底可以獲得分紅。比如還有的合作社是以農機、大棚入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