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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發布時間: 2022-05-10 18:50:20

Ⅰ 初創公司的股權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除了公司的合夥人,員工、外部顧問和投資者也參與了公司的股權分配。在創業初期設計股權結構時,應考慮後期融資、人才引進、員工激勵等問題,並在股權分配初期預留部分股權。創業團隊的股權分配不能是平均主義的,在股權分配中要考慮每個合夥人的貢獻是否與股權份額相匹配。許多創業團隊在創業初期往往忽視了股權分配問題。但此時很容易討論如何分配股權,這將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大家的期望,進而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Ⅱ 創業初期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1、股權分配方案創業初期
股權分配原則是按照付出、責任、風險、能力進行分配,最好是找到合夥人之後先進行僱傭關系共事幾個月,雙方都認可以後再談具體的股權分配比例問題。
(1)所有股東必須用現金入股,每個人都得出錢。
(2)股權分配絕對不要平均分配,應該有一個主導人,占據領導位置。根據有關機構對國內外創業公司股權的研究表明,最穩定的股權分配方案為7:2:1,也就是公司老大占股份70%,老二20%,老三10%。公司一定要有一個領導人決策人也就是股份佔比多的人,這樣公司的根基才能穩定,不然遇到合夥人意見不統一的情況下,會嚴重影響公司的運營和決策。
作為公司老大占股一般在50%-80%之間,公司老二占股一般是在10%-30%之間,一般不要低於15%,如果低於15%則證明老二的能力有所欠缺,那麼老二的位置則不給給他,老大老二股份分配好之後,剩下的股份就給老三,老三的股份一般在15%以內,按照這樣的方案來分配股權,公司的根基是最穩定的。不管之後公司盈餘情況是怎麼樣的,公司合夥人之間出現股權方面的矛盾的可能性比較低。
如果公司預留期權池,等比例稀釋就可以了。比如公司要預留10%的期權池,那麼公司的老大、老二、老三共同稀釋10%的股份。
2、股權分配要點
(1)股權生命線:
66.7%擁有完全控制權。(修改章程、增資擴股)
51%擁有絕對控制權。(重大決策進行表決)
33.5%擁有一票否決權。(可否決董事會決策)
10%有權申請公司解散。
(2)股權分配應當在合夥創業之前就有規劃,不能隨意變動。
(3)預留部分股權作為期權池,為後期進入公司的合夥人和員工的期權激勵方案預留。

Ⅲ 創業初期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創業初期公司分配股權我們應該堅持創始人和股權的綁定以來控制。其分期兌現的原則。現在我們知道的在市場上最流行的股權分配模式為:由一個股東出資額占公司總資本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

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的,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依舊對公司有重大影響。

任何股份量一定要與該股東對公司擁有的價值量對等,即股東可以以投入的資金、擁有知識產權、擁有的行業經驗、擁有的社會資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與承擔的責任義務,等方面來衡量他目前對於公司的價值是多少,這個值就是他應該得到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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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創業公司最合理的股權分配

創業股權可以分以下3種模式分配: 1. 絕對控股,即67%的股份,合夥人佔18%的股份,保留團隊股份佔15%; 2. 相對控股型,創始人佔51%的股份,合夥人佔34%的股份,員工保留15%的股份; 3. 非持有型,創始人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51%的股權和激勵15%的股權。

1、最大責任者一股獨大 有一個大家都信服的大股東作為牽頭人,另外搭配1~2個占股權10%~20%、與大股東能力和資源互補的股東。也就是說,創始人佔50%、60%,聯合創始人20%~30%,期權池10%~20%。這樣的比例比較有利於發揮大股東的決策和責任,又能保持有不同的意見。
2、股權綁定,分期兌現 僅僅達成股權比例的共識還不夠,如果一個創始人拿了很多股權但後來未做出應有的貢獻,或者有人中途離開公司,股權如何處置?好的股份綁定計劃一般按4~5年期執行,例如4年期股份綁定,第一年給25%,然後接下來每年兌現25%。如果創業者對於股權已經分配好,沒有分期約定,最好坐到一塊,補充股權兌現的相關約定。
3、遵守契約精神 ,股權分配最核心的原則是「契約精神」。對所有的創始團隊成員而言股權一旦定下來,也就意味著利益分配機制定好了,除去後期的調整機制,每個人的努力和貢獻其實和這個比例沒有太大關系,但根據契約精神,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早期創業者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創業成功了即使只拿1%股權也很有價值,創業不成功就算擁有100%的股權也沒有價值。
4、有效設置的股權架構 ,好的股權架構是有一個大股東持股二分之一以上甚至超過三分之二。沒有較集中的控制權的股權架構,股東間就會出現問題一定是毀滅性的問題。股權激勵是一種激勵經理人和骨幹員工鬥志、鼓勵他們為同一個目標齊心奮斗而給予的獎勵,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公司股東與職業經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中利益不完全一致的問題,讓職業經理人更關心股東利益,兩者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於一致。

Ⅳ 對於小型創業公司來說,股權分配一般是如何分配的

在實際的創業過程中,無論在創業的任何階段,都會有公司的資金和人力問題,然後一些公司會引入股權合作夥伴。公平分配永遠是矛盾的開始。股權設計不合理,公司容易出現問題。尤其是對於小型創業公司來說,如果有兩個創始人,那麼一半一半分配(如果兩個以上的創始人應該相等分配),或者股權分配是66/33,並且可以基於公司的初始想法,開始最初的開發工作,以及組織創業團隊的這三點。有人在財務上支持你的公司,他們應該獲得權益。因為在一天結束的時候,把錢兌換成現金的創始人扮演著和種子期投資者一樣的角色。在其他方面,這意味著可能需要調整50%的股權分配。

所以請記住,創始人可能還需要考慮其他一些問題,比如有效的專利、供應投資者以及為初創企業帶來價值的其他人。當一個創始人把某件事擺到桌面上時,他或她必須確保有一個全面的考慮,包括公司里所有的人。還需要提醒的是,當分配公平餡餅時,只完成了一半的工作。還需要確保公司有一個股份收購機制,你需要安排時間,通常是四年,每年25%。在創始人離開公司的第一年結束時開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一些創始人在離開公司時持有公司不勞而獲的股份。你應該建立一種機制來得到這種類型的股票。

Ⅵ 初創公司應該怎麼分配股權呢

法律分析:第一,按照出資額比例分配,出資是股權分配的依據,根據出資額與占總出資額比例進行股權分配,這種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資人獲得股權比例有多有少。第二,股權分配方式,平均分配。兩位股東,一個出資60%,一個出資40%,但股權進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會削弱公司創始人的控制力而影響公司決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Ⅷ 大學生創業,如何股權分配

不請自來!
對題主公司的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我就在這里分享一些比較通用的常識吧!
題主要記得,不管是幾個人合夥創業,一個公司的股權分配直接決定了其權力的分配,尤其是初創企業的股權結構,不能高度分散,也不能高度制衡,任何時候都要有核心股東掌握控制權!
一、如果是兩個人合夥創業,股權不能均分,千萬不要因為礙面子或者情誼問題,均分了股權,這樣後期會容易出現對控制權的爭奪,不利於企業的健康發展。(可以看一下真功夫兩大股東之間的股權糾紛案例)一般一大一小、一強一弱的原則。
二、如果是三人合夥創業,原則上第一股東的股份要大於第二、第三股東的股份總和,這是三人合夥創業比較理性和穩固的一種模式。(可以看一下「中國合夥人」裡面三個合夥人的股權分配)
三、如果是股東人數很多時,可參考的模式不僅是第一股東的股份要大於第二、第三股東的股份和,同時還要小於第二、第三、第四股東的股份總和,這樣不僅使大股東安全,也會使小股東安全。
希望可以幫到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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