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㈠ 股權質押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的登記流程:1、准備股權質押登記所須材料,包括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申請書、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聲明書、質押合同及公證書和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等;2、提交材料,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㈡ 如何辦理公司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工商局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辦理有以下流程:1、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企業登記機構是股權出質登記機構,在該機構領取並填寫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2、提供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名稱以及出質股權的數額。3、提交該機構要求的其它各項資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三條負責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股權出質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企業登記機構是股權出質登記機構。第四條股權出質登記事項包括:(一)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姓名或名稱;(二)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名稱;(三)出質股權的數額。
㈢ 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的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登記表格,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領取《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七條 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三)質權合同;
(四)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㈣ 如何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第一步: 了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a、仔細審查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對股東禁止股權質押和時間上的特殊規定;
b、在公司章程中核實出質人的身份名稱、出資方式、金額等相關信息以及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復質押的證明;
c、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d、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第二步: 出質人的股權須有該公司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出質的決議;
第三步: 出質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並將出資證明書交給質押權人;
第四步: 將該股權已經質押,不能再轉讓和重復質押股權,註明在公司章程和記載於股東名冊中,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㈤ 股權質押登記流程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股權質押的登記流程是: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當註明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4、股權質押合同;
5、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若出質人、質權人是自然人的應由本人簽名,若是法人的應加蓋公司印章;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㈥ 股權質押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質押登記;2、提交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質押合同等相關材料;3、符合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並發給登記通知書。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應當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提出。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可以由出質人或者質權人單方提出。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登記機關對登記申請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並發給登記通知書。通知書加蓋登記機關的股權出質登記專用章。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應當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提出。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可以由出質人或者質權人單方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登記機關對登記申請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並發給登記通知書。通知書加蓋登記機關的股權出質登記專用章。
㈦ 股權質押登記有哪些流程
股權質押的登記流程:
1、准備股權質押登記所須材料,包括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申請書、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聲明書、質押合同及公證書和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2、提交材料,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㈧ 如何辦理股權質押
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的流程是:
1、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2、提交有關材料,包括股權出質登記申請書,股權質押合同,出質人持股的證明文件等;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審查材料,辦理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㈨ 股權質押如何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分析:辦理股權質押的登記手續的流程是,首先訂立書面的股權質押合同,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請質押登記,提交質押合同、股權證明等資料,再由登記機關審核,最後辦理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