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私自轉讓怎麼起訴律師
A. 公司法人未經股東同意,私下把公司賣掉要負哪些責任股東怎麼維權
公司法人未經股東同意,私下把公司賣掉,有以下兩點:
1、公司股權只能轉讓,公司賣了股東的股權仍然存在,沒有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公司是不能轉讓的,轉讓時沒有全體股東簽字這轉讓協議是無效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公司買賣轉讓協議無效。公司法人代表對這次轉讓行為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如果是公司大股東已經控股,即便開股東大會都會通過決議轉讓公司,沒有把小股東放在眼裡,這也是違反了轉讓程序,小股東可以訴訟至法院要求大股東先收購小股東股權,然後才能轉讓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B.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1、股權轉讓合同可能出現的爭議很多,如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了虛假的公司賬目或信息、受讓方沒有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等等。這些糾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違約方。2、有一種情形稍微特別一些,就是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並履行後,股東的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因其他股東的阻擾不能順利進行,受讓方能否因此主張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以配合辦理變更工商注冊登記為理由,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受讓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C. 股權轉讓的糾紛該怎麼辦有沒有關於股權轉讓這方面的律師推薦
現在很多人都打算在市面上進行投資,但是有關的問題也是非常多的,所以大家也必須要對這些問題進行全面地了解,這樣的話才能夠降低自己的風險。股權轉讓的糾紛應該怎麼辦呢?有沒有關於股權轉讓這方面的律師的推薦呢?
三、結語
如果大家關於股權轉讓方面有一些問題,而且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找什麼樣的律師,那麼這個律師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小編覺得大家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擇,可以選擇當地的律師。
D. 股權轉讓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你好!
股權轉讓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並徵求其是否同意轉讓的意見。公司和其他股東應於30日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者視為同意轉讓;公司和其他股東再起訴請求撤銷轉讓行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足額出資即轉讓股權,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轉讓人將轉讓股權價款用於補足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並且可以追加受讓人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足額出資即轉讓股權,受讓人以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詐為由主張撤銷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義股東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而將股權轉讓的,實際出資人按照約定請求名義股東賠償其因股權轉讓而遭受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上述訴訟中,實際出資人以其為實際權利人為由主張轉讓行為無效,如其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受讓人系明知轉讓人為名義股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若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 公司股權被單方變更可以怎麼起訴
起訴股東的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當面咨詢律師。
F. 公司股份被偽造簽字轉移怎麼立案
偽造股東簽名被轉移股權,如何處理?
案例如下:A先生2015年與其他三人商議一起成立一家公司,每位股東各佔25%的股權,主要營業范圍是文化傳播行業。公司的設立、變更等事項均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一家公司注冊代辦機構予以辦理。四位股東中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三人皆未親自對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簽名,均是口頭委託法定代表人與代辦機構代替簽名。公司的注冊資本系認繳制,四位股東前期未實際出資,認繳期限為十年之後。公司一直正常經營中,所有股東在前期實際上都參與了經營活動,一兩年後因各種原因其中兩位股東逐步退出公司的運營,將公司的股權折價轉讓給法定代表人。另一位股東A先生一直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並在工作中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四年後,A先生因為與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的債務糾紛,欲退出公司股權,但經調查後發現,法定代表人已經於一年前偽造了其他三位股東的簽名,簽署了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將公司的所有股權全部集中到其自己名下。A先生發現該情況,希望立即採取行動,拿回本應該由自己持有的股權。
分析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偽造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的效力如何。股東通過偽造股東簽名,偽造相關《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非法轉移其他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應視為該類偽造文件沒有合法存在過,其法律性質屬於未成立的決議和合同,不具有任何效力。依據未成立的決議和轉讓合同,轉讓股權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未經權利人追認屬於合同法上的無效合同。受讓方應當知道該類決議和合同上的簽字屬於偽造的,不構成善意的第三人,因此該種股權轉讓行為無效。而本案中法定代表人惡意偽造相關文件,當然無效。
二、A先生並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是否是公司的合法股東?
股東未實際出資並不必然導致股東資格的喪失,即實際出資不是成為股東的必然條件,不論是實繳制還是認繳制的情況。確認股東資格應當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股權轉讓合同、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工商登記。在具體案件中對事實證據的審查認定,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確定成為股東時是否有達成合意。本案中,A先生雖沒有實際出資,但其參與成立公司設立時的協商,四位股東達成成立公司的合意,並且其姓名依法在工商進行了登記,公司章程也有其股東的身份確認,該類行為充分說明四人均是股東的合法性。
在《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股東資格的,應當以公司為被告,與案件爭議股權有利害關系的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第二十二條,當事人之間對股權歸屬發生爭議,一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享有股權的,應當證明以下事實之一:(一)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者認繳出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二)已經受讓或者以其他形式繼受公司股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或者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後,公司未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當事人請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股東實際未出資並不代表不具有股東資格,而偽造股東簽名轉走相應股權也屬無效行為,可通過訴訟方式確認股東資格。
G. 股權轉讓糾紛怎麼辦
一、公司股權轉讓行為糾紛介紹
1、股權轉讓合同的違約之訴,主要是轉受讓雙方當事人就股權轉讓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之履行和權力之實現而發生的爭執;
(二)因假冒公司股東簽名非法轉受讓公司股權而引發的訴訟,主要指公司股東簽名被他人冒用,導致其股權被轉讓並喪失股東身份的訴訟。
(三)因公司增資擴股而引發的訴訟,主要包括公司為引進外部資金,控制公司的股東或公司管理人員以公司名義,與公司部分股東或公司股東外第三人簽署出資或投資協議,以改變公司股權結構的行為。表面上看,此類行為雖不直接發生股權轉讓,但是增資擴股往往會導致公司其他股東權益被稀釋,公司控制權發生轉移的結果,這在許多地方等同於公司股東權益被轉讓,所以,我們在此將其列入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了對公司股權進行錯誤登記或應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而不予登記或擅自將公司股東權益進行變更登記等行為而引發的訴訟。
二、股權轉讓協議糾紛怎樣處理
(一)無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處理辦法
概括來講,一個有效的股權轉讓合同應滿足以下條件:股權轉讓合同的主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股權轉讓合同約定轉讓的股份或股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轉讓的方式應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簽訂合同的情形;當事人不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股權轉讓合同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種情況的,一般都應當認定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二)處理股權轉讓糾紛應該注意的情形
上述的這些情形也是目前在公司股權轉讓實踐中,比較突出且具有較大爭議的問題。其他情形,如因涉及國有資產、外商投資管理、證券市場監管而由法律法規予以特別限制的情形,雖也是認定股權轉讓合同效力時必須予以重視和考慮的,但這些情形的行政性、政策性色彩更為濃厚,因此,更多更常見的應該是考慮上述的幾種情形。
首先我們了解股權轉讓協議糾紛的類型是很關鍵的,只有了解這個問題,針對不同的轉讓協議糾紛類型,才能夠使得股權轉讓協議糾紛得到正確的處理。由於股權轉讓是一件相對復雜的問題,會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困難,需要我們謹慎。
H. 股權轉讓糾紛怎麼處理
下面我為大家介紹一下幾種公司內部股權糾紛類型及解決形式:1、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糾紛應列合同的相對人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應列公司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訴訟糾紛應列出讓股權的股東為被告,公司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東利益,一並追加為第三人。3、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引起的糾紛若是股權受讓方明知出讓方出資存在瑕疵仍受讓的,對未按期足額的欠繳出資部分,債權人或者公司有權將股權受讓方列為被告,要求承擔連帶補充責任。若受讓方不知情,不應承擔責任,還可以將股權轉讓方列為被告,要求撤銷轉讓合同。4、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權引起的糾紛案件涉及到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時,一般應將顯名股東列為被告;涉及到隱名股東要求顯名時,將公司列為被告;涉及到與第三人時,第三人與顯名股東的糾紛,將顯名股東與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第三人與隱名股東,第三人應將隱名股東列為被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I. 處理股權轉讓糾紛訴訟,哪個律師比較專業
這類糾紛,如果股權轉讓合同成立後,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畢時,受讓人可以起訴出讓人,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公司可以根據法院的通知,在一定期限內徵求其他股東對該轉讓合同的意見。如果其他股東在規定期限內有超過半數以上進行追認或不做相反意思表示,並且,不同意轉讓的其他股東又不購買該轉讓出資或者只想用低於轉讓合同價格購買的,法院將判決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合同。
這類糾紛,一般的律師應該也知道一些常識,但是要論做的專業,不是所有律師都可以達到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蔣長輝律師這個水平的。他們的律師團隊在股權糾紛處理方面,應該算是國內比較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