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性股權如何兌現
① 股權激勵行權的股票能馬上套現嗎
您好
股權激勵行權的股票能馬上套現是不可能的事情,情況如下: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
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
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
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
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② 股權激勵的方式有幾種
股權激勵的方式包括:
(1)股票期權;是允許激勵對象在未來條件成熟時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
(2)期權;
(3)業績股票;
(4)乾股;
(5)限制性股票;當業績目標達到後則公司將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無償贈與或低價售與激勵對象。
(6)虛擬股票;
(7)股票增值權。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享有在設定期限內股價上漲收益的權利。
(2)激勵性股權如何兌現擴展閱讀 :
股權激勵的方法
1. 針對經營者和高級管理人員
股權激勵的主要目的是要產生正面激勵與反面約束的雙重效果,為此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大多數企業應主要採用以限制性期股結合分紅權為主的股權激勵方式。 這里「期股」指明實施激勵的股權來源和被激勵者取得股權的方式;「限制性」則對被激勵者權利的兌現條件加以限制,主要體現「約束功能」;外加「分紅權」則在「期股」本身具有的激勵功能之上再加強其正面激勵的效能,同時也是對被激勵者所擁有的「人力資本」的肯定。
2. 針對管理骨乾和技術骨乾等「重要員工」
重點選取以「限制性期股」結合「業績分紅權」為主的股權激勵方法。「限制性期股」作用如前述,「業績分紅權」是指授予這些骨幹員工一定額度的「分紅權」,承認其「人力資本」的價值和參與分配的權利,但這種「權利」的行使要與其本人工作業績直接掛鉤,而不是無條件地參與分紅。
3. 針對銷售人員尤其是銷售部門負責人和銷售業務骨幹
1)是採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銷售人員較大的期股額度,規定其績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須用於支付購買期股借款(否則作廢),且其已經實際擁有的股權必須在服務期達到若干年後方能轉讓兌現。
2)是使用「業績股票」的方法,將銷售人員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變成長期權益,這樣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其短期行為。
4. 針對一般員工的激勵
通常股權激勵不應該作為主要的激勵手段。對於絕大多數普通員工而言,由於他們可能得到的股權不可能很多,公司整體效益指標完成情況與他個人工作努力的關聯度以及他個人收入的關聯度都太低,股權激勵作用不會太明顯。
③ 股權激勵有哪些方法
我們常見的股權激勵持股形式主要有三種:員工直接持股、創始人代持和持股平台持股。
第一種,員工直接持股。這種持股方式的優點就是股權清晰明了,誰持股了,持股多少,一目瞭然。但是缺點也很明顯。
第二種持股形式是創始人代持,即股權在創始人名下,但是跟員工簽訂代持協議,實際部分歸員工所有。
最好的持股形式是第三種,持股平台持股,即員工通過一個持股平台來間接持股公司。持股平台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包括資管計劃、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企業、信託等。
④ 股權激勵的機制有哪些
1.實股模式
實股模式,是指激勵對象按照約定的價格以個人出資、貸款、獎勵等方式獲取一定數額的企業股權,並即時享有股權,股權收益可在當年兌現,同時激勵對象承擔一定的限制性條件。
特點是激勵對象當期已取得公司股權,以工商登記變更為主要標志。作為公司股權,享有全部權力。
2.期股模式
期股模式,是指激勵對象按照約定的價格,在某一規定的時期內,在滿足一定的績效條件之後,個人以出資、貸款、獎勵、紅利等方式獲取一定數額的企業股權,股權收益將在中長期兌現。激勵對象須滿足一定的限制性條件。
特點是激勵對象當期沒有取得公司股權,須在將來一定時期內分期兌現,其實質是一份對賭協議。
享有權利:認購權、分紅權、增值權、知情權。
3.虛擬股票
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如果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則被授予者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但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
虛擬股票持有人在實現既定目標條件下,公司支付給持有人收益,既可以支付現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是等值的股票和現金相結合。虛擬股票是其持有者分享企業剩餘索取權,從而將他們的長期收益與企業效益掛鉤。特點是持有的不是公司的股票,只是分紅的憑證,是獎金的另一種形式。
享有權利:分紅權、增值權、知情權。
⑤ 公司股權激勵方法
1
乾股關鍵詞:免費,分紅
定義:根據崗位或人員,直接給予一定數量的股份(一般初步只給予分紅權,根據時間、業績條件進行工商注冊轉為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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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一般無業績要求;不局限於經理人;分紅比例與崗位掛鉤
適用范圍:可以作為試水;為其他股權激勵的補充或組合使用
2
期權關鍵詞:權利,未來
定義: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
特點:可以無償授予,也可以收取期權費;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約束機制不健全,可能導致經理人的短期行為
適用范圍:企業處於競爭性行業;企業成長性好、具有發展潛力;人力資本依附性強
3
業績股票(股份)關鍵詞:目標,回報
定義:在年初確定年度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在年末實現了公司預定的年度業績目標,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股票,或獎勵其一定數量的獎金來購買本公司的股票
特點:業績未達成、違規行為或中途主動離職,取消剩餘部分;可設置風險抵押金,每年實行一次,能夠發揮滾動激勵、滾動約束的良好作用;但公司的業績目標確定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容易導致公司高管人員為獲得業績股票而弄虛作假
適用范圍:業績穩定;處於成熟、穩定期;公司現金流充足
4
限制性股票關鍵詞:限制
定義:所謂限制性有兩種含義,一是股票的獲得條件(業績限制),二是股票的出售(禁售期限制)
特點:激勵相關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由於限制期的設置,可保證相關人員的穩定性;計劃開始時,即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進入穩定期的公司;可以將其組合使用(例:對10個關鍵人才實施期權,其中2個追加限制性股票);作為主要使用時,適合商業模式轉型企業、創業期、快速成長期;可作為金色降落傘計劃
5
期股關鍵詞:即期享受,分期付款
定義:激勵對象掏錢首付獲得期股資格,然後分期付款獲得最終股份
特點:價格固定,以授予期為准;在償還完所有購股款項之前,只有分紅權、無所有權;
適用范圍:公司處於發展階段,有相對穩定的利潤
6
虛擬股票關鍵詞:虛擬,目標
定義: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如果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則被授予者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但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
特點:實質上是一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權利,因此,虛擬股票的發放不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股本結構;激勵對象分紅意願強烈,導致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比較大
適用范圍:不想控制權失去,可以採用乾股+虛擬股票;公司現金流充裕;不推薦單獨使用
7
股票增值權(賬面價值增值權)關鍵詞:增值部分收益
定義: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
特點:模式簡單易於操作,股票增值權持有人在行權時,直接對股票升值部分兌現;無需解決股票來源問題;股票增值權的收益來源是公司提取的獎勵基金,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
適用范圍:對於非上市公司,可以選用賬面價值增值權:凈值=(公司資本金+法定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特別公積金+累積盈餘-累計虧損)/股份總額;不推薦單獨使用,一般配合其他激勵方式
8
股權延遞支付關鍵詞:享受權利,分次獲得
定義: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一攬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收入,股權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分次、分批給予
特點:約束性比期權強;捆綁期長;激勵力度較期權弱;延期內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公司在成熟期,業績穩定
9
儲蓄-股票參與計劃關鍵詞:福利,人人有份
定義:允許激勵對象預先將一定比例的工資(常見稅前工資額的2%—10%)存入專門為本公司員工開設的儲蓄賬戶,以一定折扣折算成股票
特點:無論股價上漲還是下跌,都有收益,當股價上漲時盈利更多,因此福利特徵較為明顯;為企業吸引和留住不同層次的高素質人才並向所有員工提供分享公司潛在收益的機會創造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司高管人員和一般員工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問題;與其他激勵模式相比,激勵作用相對較小;收益組成:實際價格-折扣購買價+期間股票升值部分
適用范圍:成熟型公司;抵禦惡意收購;國企改制
⑥ 員工的股權激勵方式有哪些
1、期股激勵方案
期股激勵就是公司和經營者約定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權,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營者在購股後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有的企業是按一定比例再配給經營者或員工一定數量的期股。它的特點有較大的靈活性,規模可以大也可以小,通過延期兌現實現長期激勵。這個方案的目的是股東讓渡收益權和所有權,執行的期限和規模可以由企業自己定,由股東大會認可。該方案的缺點就是方案從設計到執行和評估容易出現內部化傾向,經營者長期收益風險很大,股權流動性差。目前國內不少國有控股企業和一些獨資企業,將年薪制與期股計劃結合起來,對經營者進行激勵。
2、持股方案
就是通過公司獎勵或參照股權當前市場價值向主要經營者出售的方式,使主要經營者即時地直接獲得股權,同時規定主要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必須持有股票,不得出售。不論是經營者還普通員工持股計劃都可以考慮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安排,也可以作為一種福利計劃來推行。科技型中小企業強調團隊認同,在創業時所有員工都可以參與持股計劃。廣大員工的持股往往由預先成立的持股會或信託機構負責管理。該機構應有一定的融資能力和交易功能,包括當員工離開公司,要以適當的價格買回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是一次性的一攬子安排,而非上市企業員工持股計劃更像一個福利計劃。因為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有高成長性,資產和收益結構時常在變動,公司要根據收益變動a股份額度變動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華為公司的做法值得研究,它的計劃的實質是將虛擬股份期權與員工持股結合進行。企業蛋糕年年增大,企業將個人業績與股權激勵結合起來,實現了員工股份非線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勵的作用。這種方案執行起來較復雜,需要定期對企業資產和個人績效做出評估。
3、股份期權或虛擬股票方案
期權激勵就是公司給予經理人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經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棄這個權利,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理人在購股後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以股票期權為藍本,設計一個變通方案的股份期權或虛擬股票激勵方案。一般來說只針對高管層及骨幹層實施這樣的計劃: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以認股權證的方式給所有員工,科技型企業在初創階段也會給全部員工以股份期權,與高管層有量的差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特定的契約條件,賦予經營者在一定時間按照某個約定價(一般以上一年資產收益為基準)購買公司一定份額公司股權的權利、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實施股份期權激勵首先將公司的所有權劃分為若干個虛擬股份,然後根據特定的契約條件,賦予經營者在一定時間按照某個約定價購買公司一定份額公司虛擬股權的權利。這種內部價格型的虛擬股票激勵機制的優點就是在股票市場效率不高和股份異常波動時仍能發揮很好的激勵作用。它的弱點是計算和管理起來稍微復雜一些,難點是在於對公司的虛擬股票的價值進行客觀而准確的評估,它主要是靠專家意見來取代股票市場對股價的評判。我國股票市場是一個新興市場,市場弱效率,有時甚至無效率、所以,有的專家建議績效好的非上市公司暫緩上市,不上市也可以設計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它的優勢在於在企業高成長階段最大限度用好企業的「內部因素」。
⑦ 新民法典如何處理激勵股
(一)直接通過定向發行方式實施直接通過定向發行方式,意即掛牌企業直接向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員工等不超過35人或上述人員成立的合夥企業直接發行股份,在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股轉公司備案、登記結算公司登記等程序後即算完成。
(二)參照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法規制定具體方案參照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法規制定具體方案,意即通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等方式實施,並設置了相對完整的實施條款,以期達到長期激勵的目的。
一、好心要做成好事
創業企業做員工激勵股權,初心是團結、激勵員工參與創業,分享企業成長收益。但是,我們也看到,有的創業企業在花費時間、精力、金錢,實施全面、具體的員工激勵股權方案後,創業團隊反而散了,硬是把喜事辦成了喪事。
自視過高是人的天性,比較後產生失落是人之常態,期權分配不公則會火上澆油。因此,期權分配應考慮員工真實貢獻,讓大家至少感覺公平。在核心創業團隊之外,期權分配盡可能保密。事先與員工思想溝通,預預熱,暖暖場,讓員工感覺到創業企業對他所做貢獻的肯定和認可,也讓員工理解創業企業對他長期共同參與創業的預期。
二、 慎重發放
知道大多數葯物無效,才稱得上是好醫生。激勵股權,也不是一激就靈,須慎重發放。請考慮:
1. 發放對象
有的創業者看多了明星企業全員持股的傳說,也想依葫蘆畫瓢。
期權是對未來的預期收益。對於大多數普通員工而言,「初創」企業的激勵股權對他們太遙遠,看得見的價值有限,激勵作用也就有限。大家又都有買車、買房、養娃的現實需求,給他們發看得見摸得著的工資和獎金,比發激勵期權來得實在。只有那些有長期創業心態,願意從低點做起,真正能將牆上畫做成手中餅,對公司有實際貢獻價值的員工,才考慮發激勵股權。
2. 慎重搭結構
對於將來是搭境內結構還是境外結構不明朗的企業,請考慮由核心創始股東代持激勵股權。如果一上來就在境內設立員工持股公司,公司最後實際採用的又是VIE結構,境內員工持股公司結構就白搭,得折騰一遍推倒重來。
3. 發放節奏
預留的激勵股權池別一次性發放完畢。比如,可以考慮逐年逐批按照4:3:3或5:3:2的節奏發放。
三、黑臉紅臉:員工預期管理
糾紛的深層次原因,很多源於心理預期與現實結果之間反差產生的失落感。因此,對員工應避免過度承諾,導致員工對激勵股權產生不切實際的預期。
律師主要唱「黑臉」,給員工提示激勵股權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比如,律師可以敞亮地提示員工,激勵股權可能是畫餅,可能是牆上掛的美女圖。但是,大家一起努力把公司事業做起來時,牆上掛的美女才能變成自家炕上的媳婦,激勵股權才有實實在在的價值;發放激勵股權是基於公司對員工長期參與創業和價值貢獻的預期,因此會和服務期限掛鉤,會有兌現安排與員工離職時的期權回購安排;境外結構下,員工上市前行權會受到限制等。
創業者主要唱「紅臉」,給員工講講企業理想和願景,給員工鼓勁、打氣。
員工對創業企業正反兩方面情況都有心理准備和預期,可以減少期權糾紛。
四、專業人士把關
凡是涉及創業企業股權的問題,都是重大問題。期權不僅和股權相關,還和團隊建設相關,無疑是創業企業的重大事項。
因此,創業者們至少請專業的創業投資律師朋友幫忙看看、把把關。把把關的成本,也可能是喝喝茶,聊聊天,多個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