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要什麼資料
『壹』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依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4、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貳』 股權轉讓怎麼做需要哪些資料
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叄』 如何辦理股權轉讓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的資料有:
1、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肆』 股權轉讓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摘要 准備資料:1、股東會決議2、轉讓合同3、轉讓雙方身份證復印件4、上個月財務報表(都加蓋公章);/代辦人委託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伍』 股權轉讓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股權轉讓後,辦理股權便跟登記的,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稅務蓋章的稅源監控表;
2、股東會決議;
3、董事會決議;
4、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股權轉讓協議;
6、交易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企業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經營情況說明書;
8、其他要求的資料。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陸』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簽訂轉讓合同,需要支付價款、變更股權名冊以及簽發新的出資證明,還需要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營業執照、股東名冊以及雙方的身份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柒』 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是委託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書4、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是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原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6、法律規定及其他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有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