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股權如何分配
Ⅰ 合夥人股份如何分配
合夥人股份分配,我們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
另外,《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如西少爺、真功夫等案例。
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然而我們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未來員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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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兩個人合夥開店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二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參與經營可以增加股份數量,不參與經營的可以減少分配股份數量;如果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權配置;其他需要協商確定的影響因素;也可以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貴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確定貴公司章程中討論的出資比例(如50家公司,比例分別為70%、20%、10%),並按比例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Ⅲ 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Ⅳ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合夥開公司股權應該這樣分配比較好:合夥開公司時,原則上,各個股東之間分配股權,應當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來分配股權,因為是合夥開公司,而不是合夥開合夥企業。因此,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依法進行。具體而言,《公司法》第三十四條對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的內容,股東之間應當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如果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那麼就需要按照全體股東的約定來操作。也就是說,原則上合夥開公司時,股權依據實繳出資比例分配,但是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4)合夥股權如何分配擴展閱讀
合夥開公司的優勢:
1、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公司可以從眾多的合夥人處籌集資本,合夥人共同償還債務,減少了銀行貸款的風險,使企業的籌資能力有所提高;
2、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公司能夠讓更多投資者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比如技術、知識產權、土地和資本的合作,並且投資者更多,事關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謀劃,集思廣益,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3、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由於合夥公司中至少有一個負無限責任,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護,理論上來講,在這種無限責任的壓力下,更能提升企業信譽;
4、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理論上來講,合夥公司盈利更多,因為合夥公司交的是個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這也是其高風險成本的收益。
Ⅳ 合夥人的怎麼合理的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合夥的股權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割的。在分割所有股權的時候,出資一樣的就會均等分。出資不一樣的,出資較多的一方可以分得的股份就越多。如果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那麼就要把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分配的方式一般是按協商來決定,具體的分割情況不有實際情況來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六條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Ⅵ 合夥人股權如何分配
合夥人股權比例分配的考慮因素:
在預留股權後,剩餘的基本上就是合夥人可以分配的股權。關於分配比例,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
1、出資。如果所有合夥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資,各方資源優勢基本相當的,則直接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夥人出資,則應取得比沒有出資的合夥人相對多的股權。
2、項目的ceo應取得相對多的股權。因為ceo是合夥事業的靈魂,對公司負有更多的擔當。只有ceo取得相對多數的股權,才有利於創業項目的決策和執行。
3、綜合評估每個合夥人的優勢。比 如,有些項目的啟動,不需要太多資金,而是依賴某位合夥人的專利;有些項目需要創意,產品僅是技術實現;對於具體情況,相應資源提供者,應佔有相對多的股權。
4、科學評估每位合夥人在初創過程中各個階段的作用。創業項目的啟動、測試、推出等各個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不一樣,股權安排應充分考慮不同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以充分調動每位合夥人的積極性。
5、必須要有明顯的股權梯次,絕對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個合夥人,最為科學的比例結構是5:3:2。
以上講的是原則,但其實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權比例。具體方法,囿於篇幅,不作詳細說明,有具體需要的,另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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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合夥如何分配股權
一般來說,股份包含了一下三種含義:
1、股份是指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的價格表現價值。
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股權分配是合夥開公司最為主要的股份分配方式,另外還應該要考慮某一方投資人有無參與經營管理、或者有無投入技術等:
1、股東有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地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應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出資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術的話也可以適當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果存在其他影響股份分配的因素的,需要股東自行通過協議確定。
在一般情況下,股份分配確定了之後,都是需要定理合同的。簽訂合同後,按照規章進行可以有效地減少後續的股份分配糾紛。確定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後自行協商確定投入比例,然後按照比例進行分紅。
Ⅷ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另外,《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1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如西少爺、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未來員工10-20%。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Ⅸ 合夥生意股權如何分配
合夥做生意股權一般是按出資比例來分配。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根據《公司法》第35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關於公司股權分配的問題,明德資本生態圈算比較專業的,他們不僅自己做投資,還有18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並致力於幫中小企業提升經營水平,推動股權融資。如果你不確定哪個融資平台靠譜,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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