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佔比如何改
㈠ 合夥人要求增加股份佔比,如何修改公司章程
合夥人要求增加股份佔比,要經過其他合夥人同意才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㈡ 出資比和股權佔比不一致怎麼辦
出資與股權佔比不一致的辦法:若股東全體協商確認可以不一致的,按照約定處理。若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主張相關權利。若公司章程沒有約定的,可以通過調解、起訴等方式,請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㈢ 變更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變更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即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也無需經股東大會批准。 但是,中國的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從其他方面限制了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根據我國產業政策,作為國有股份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交通、通信、大中型航運、 能源行業、城市公用事業、重要原材料、對外貿易經濟合作有限公司等股東之間股權轉讓不能使國有股損失的必須控制或相對控股地位,如果根據 公司情況確有必要的,非國有控股必須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拓展資料:
變更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變更手續: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企業申請注冊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可填寫申請表);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查原件);由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的,應當同時提交企業登記機關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五)轉讓給原股東以外的人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六)修改公司章程或新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七)股權轉讓協議(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股權轉讓不涉及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對股權轉讓協議進行公證或者見證(本款屬於深圳地方規定)。 (八)股東資格證明復印件(查原件); (9)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變更必須報經審批的,批准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文件。
㈣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增加變更股東以及持股比例怎麼操作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增加變更股東以及持股比例操作:
1、首先要有申請書;
2、合夥企業顧名思義就是要具有至少兩個以上的股東,並且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3、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合夥企業首先將個人獨資企業注銷,此公司相關的注銷都辦理完成以後,需要合夥企業的兩個人提交相關的材料申請注冊合夥企業。
其中合夥企業必須要准備以下資料才可變更: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以及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合夥企業的公司章程;
3、各位股東的出資情況證明材料;
4、提供固定場所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3、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伙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如何變更股權比例
法律分析:變更股權比例應該准備: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公司股權更改的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變更的程序應當首先所有股東去工商管理局領取表格並簽字,要帶好身份證原件,准備好該有的材料,老股東的決議和新股東的決議,還有新的公司章程,工商局將進行備案,變更稅務登記證,變更股權前要進行稅務核算,如果要變更法人的話,還需要去變更組織代碼和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㈦ 能隨便改變股權佔有比例嗎
股權分置改革的意義是哪些
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自成立以來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舉措,其意義甚至不亞於創立中國證券市場。隨著試點公司的試點方案陸續推出,隨著市場的逐漸認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則、措施和程序是比較穩妥的,改革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有著名的業內人士把股權分置問題形容成懸在中國證券市場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只有落下來才能化劍為犁,現在這把「鋒利之劍」已開始熔化。
方案有望實現雙贏
三一重工、清華同方和紫江企業三家試點方案,雖然在具體設計上各有不同,但毫無例外地採用了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800萬股公司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價計算,則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流通權對價總價達到了35310萬元。按照非流通股東送股之後剩餘的16200萬股計算,非流通股為獲得流通權,每股支付了約2.18元的對價。
紫江企業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7899萬股公司股票,相當於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3股,以市價每股2.78元計,流通權對價價值約為49759萬元,按照非流通股股東送股後剩餘的66112.02萬股計算,相當於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對價。
清華同方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轉增10股,非流通股東以放棄本次轉增權利為對價換取流通權。雖然非流通股東表面上沒有付出股票或現金,但由於其在公司佔有股權比例的下降,以股權稀釋的角度考慮,非流通股股東實際支付了價值5.04億元凈資產的股權給流通股東。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對應的股東權益均有所增厚。不過,其來源卻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業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非流通股股東,而清華同方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公積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設計中,還各自採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為方案中的亮點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將在本次股權改革方案通過並實施後,再實行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由於其2004年度還有10轉增5派1的優厚分配預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東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潤分配權。
紫江企業的亮點是:非流通股東除了送股外,還作出了兩項額外承諾:對紫江企業擁有實際控制權的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期滿後的36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將不超過紫江企業股份總額的10%,這較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時間有所延長;在非流通股的出售價格方面,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禁售期滿後,在12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價格將不低於2005年4月29日前30個交易日收盤價平均價格的110%,即3.08元。無疑,這些個性化條款是保薦機構和非流通股股東共同協商的結果,對出售股份股價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長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這部分股份流通給市場帶來的壓力,也反映出大股東對公司長期發展的信心。
有專家認為,總體說來,試點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東的含權預期,可行性強,照這條路走下去,有望實現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的雙贏局面。
揭開中國證券市場新篇章
隨著試點方案的陸續發布,試點工作正有序進行。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最基礎、最關鍵的問題,也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老大難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其改革的復雜性和難度有目共睹。面對困難管理層敢於碰硬,知難而上,表現出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可以預見,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將重寫中國的證券市場歷史。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是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將促進證券市場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助於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其次,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可實現證券市場真實的供求關系和定價機制,有利於改善投資環境,促使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利在長遠;第三,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使得改革試點的成功成為可能,這將提高投資者信心,使我國證券市場擺脫目前困境,避免被邊緣化,其意義衷詰苯瘢壞謁模扇ǚ種媒餼齪螅幌盜薪鶉詿蔥戮突崴忱沓燒巒瞥觶欣諭晟莆夜と諧〉牟方峁梗黽油蹲勢分鄭俳時臼諧∽試春俠砼渲謾?br>
有業內專家表示,「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兌現,顯而易見地可以大幅降低國內市場估值水平與國際接軌壓力的效果。因此,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不是加劇市場結構分化的過程,而是減輕了市場結構調整的壓力。
另據一些權威機構測算,目前國內A-H股的估值差大約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達到按10:3送股的除權效果,A-H股的實際價差水平可能不再顯著。隨著中國股票市場走出制度性障礙的陰影,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實現和實際估值水平的系統性下移,將為市場長期走牛奠定基礎。
毋庸諱言,在股權分置的試點過程中無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市場參與各方要把思想統一到齊心協力促使改革成功這一共同目標上來,為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創造有利的環境氛圍。市場參與各方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以大局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權分置問題的妥善解決,將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目前試點方案開始為市場所認可,改革開始進入關鍵階段。盡管其攻堅戰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可以類比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歐洲戰場的「斯大林格勒戰役」和太平洋戰場的「中途島大海戰」,盡管距離最後的勝利還有大量的戰斗,但是曙光已經初現,轉折正在到來。只要參與各方同心協力,堅持不懈,就一定能迎來最後的勝利。
㈧ 股權如何分配比較合理
股權按出資比例分配比較合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且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等重大決議,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