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買方怎麼簽
Ⅰ 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研究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五、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免去轉讓方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六、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七、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
八、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九、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十、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股權轉讓買方怎麼簽擴展閱讀:
公司股權轉讓准備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等資料。
Ⅱ 公司股份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Ⅲ 股權轉讓如何避稅
之前看過一個股權籌劃案例:
原股東在稅收優惠地新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其合夥人(LP/GP)。
在標的企業注冊地,將原有股東所持股權,平價或按凈資產價格轉讓至新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
受讓方收購有限合夥企業所持標的公司股權,支付股權轉讓費用至有限合夥企業賬戶。
有限合夥企業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5%-35%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應部分地區可享受稅收優惠,可能是核定徵收,可能是財政補貼,如果是核定徵收可按照10%應稅所得率,繳納3.5%的個人所得稅,並且取得完稅證明
最後注銷有限合夥企業
等於將25%企業所得稅或20%個人所得稅,籌劃為3.5%個人所得稅。
有其他問題可進一步溝通
Ⅳ 股權轉讓的步驟是什麼
步驟一: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注意事項:
1、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2、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律師事、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
步驟二: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
第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規定的條件)本次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或/並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後生效;
第二、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後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2、轉讓價格的確定
本次轉讓建議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
步驟三: 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Ⅳ 股權轉讓流程
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投資或解除股東身份,那麼股權轉讓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呢?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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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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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