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離婚時如何分割
㈠ 離婚後公司股權如何分割
離婚公司股權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股權屬於個人財產的,則不用分割,誰的股權就歸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㈡ 離婚涉及公司股權怎麼分
股權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則不再進行分割。股權屬夫妻共有財產,涉及分割夫妻共有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㈢ 夫妻離婚股權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公司分割股權方法:夫妻二人願意繼續持有股權的,均分股權;一方不願意持股,將股權作價補償給不願持股方;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股權的分割,夫妻間直接轉讓股權或者作價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㈣ 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下面找法網婚姻法編輯將介紹的方法。 股權是股東享有公司中各項權利的依據。當公司的股權是由夫妻共同財產投資而形成的的時候,那麼,離婚時對該部分股權的分割也就是對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當然,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個人財產則不屬於分割的范圍,我們這里所說的分割只是就夫妻共同財產投資在該公司所佔的那部分股權的分割,而不是對全部公司財產的分割。不過,如果是對以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一人公司的股權的分割則除外。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分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對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對其股權的分割。在分配股票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訟爭的股票是否屬於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股票具有財產權內容,因此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在夫妻離婚時,股票就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另外,依照夫妻財產制中有關約定財產制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對股票有約定,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如果是婚前購買的股票,雙方對此又沒有約定,依修改後的婚姻法,對於一方於婚前持有的股權,屬一方個人擁有的財產。但是該部分股權在婚後的收益法律卻沒有明確規定其歸屬,我們認為婚後的股權收益作為投資收益屬於一種孳息,該部分孳息符合法定共同財產制的規定,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然屬於分配的范圍。 (2)訟爭的股票是否是可以轉讓的股票。股票是否可以轉讓關繫到下一步實際分割的進行。現時發行的股票可以按是否向公眾發行分為兩種:如社會公眾股和企業內部職工股。前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上市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的,由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購買和操作。後者是在企業進行股份改造時向本單位內部職工發行的股票。兩種股票的分割方式存在不同之處。對於社會公眾股,如果是記名的,一般應當分割給在股票上記名的一方所有,如果是無記名的股票,則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將股票判給了解股票知識的一方當事人,如果雙方均具有這方面的知識,則可採取競價的方式來確定股票所有權的歸屬。對於內部職工股,由於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根據有關規定,內部職工股不得在社會轉讓和交易。因此,此類股票不應當分割給另一方所有,因為它只能由作為企業內部職工一方所有,具有一定的身份性。另外,一般來說,內部股股權的轉讓在期限上也有限制,比如規定在公司配售三年內不得轉讓,三年後也只能在企業內部職工間轉讓。因此,內部職工股一般宜採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分割。 (3)訟爭股票的價格。股票的價格與公司的收益聯系比較緊密,股東可以通過持有股權而獲得公司分紅和對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由於股票的價格總是處在不斷漲跌中,所代表的權利不是一成不變的,原始的股份投入並不完全代表其所享有的財產權利。另外,股東除了因持有股票或者出資證明書而獲得收益,還可以通過轉讓股票獲得收益,而該轉讓股票的收益又與當時的市場利息率和股息率有關。投資人可能會因為某支股票的行情好或者准確的拋售行為而獲得利益。由於股票價值的不確定性,而目前法律對此亦無明確規定,故股票價值標准如何確定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由法院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加以處理。 我們在分割股票時,其實並不是分割股票本身,而是在分割股票所代表的利益。因為股票作為有價證券是具有很大風險性的,股票分割後可能因為行情較好而獲得較大的收益,也可能由於行情較差而遭受較大的損失。因此,經過分割後的股票,如果一方因為股票價格見漲而有所收益,另一方不得要求持股方另外補償;反之,持股方如果因為股票價格暴跌而損失慘重,也不得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如此才符合風險和利益均衡的原則。股票的分割問題處理後,此時,持股人除了可以憑其所持的股票依法享有收益外,還能因此而享有法律規定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決策的參與權。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小編推薦閱讀:離婚虛擬財產如何分割?
㈤ 離婚後財產股權如何分割
離婚後財產股權一般應該由雙方協議予以分割,雙方如果就轉讓份額、轉讓價格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如果是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而個人股權,在離婚時一般不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㈥ 離婚後股權怎麼分配
離婚後財產股權應該由雙方協議分割,雙方如果就轉讓份額、轉讓價格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如果是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㈦ 離婚股權分割,離婚時怎麼分割股權
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要分情況討論:
一、如果夫妻雙方都持股的,離婚時,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協商不成,可共同委託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後,由法院作出判決。如果公司的股東只有夫妻二人的,雙方願意繼續經營公司的,可確定各自明確的股權比例,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東的權利;如果雙方都不願意再經營公司的,可將公司進行清算,對公司的剩餘資產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方願意繼續經營,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經營方或第三方持有,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二、夫妻一方持有股份的,雙方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份可以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三、如果是第三人代持股的,則需要先證明股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然後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㈧ 夫妻離婚股權怎麼分
夫妻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都要進行依法分割。股權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一般來說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制度,公司可以直接分割股權一人一半,徵得其他股東意見後登記到股東名冊上。如果股東不同意,或者直接分割影響公司效益的,也可以將股權折算成金錢,將折價款進行分割。具體採用哪種分割方式,還需要考慮股權的價值以及公司將來的成長性,以及一方是否能夠參與公司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