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權有什麼風險
㈠ 長期股權投資的風險有哪些
法律分析:長期股權投資可能涉及的控制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長期股權投資不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或產業政策一般意義上來講,企業擁有了一項長期股權投資,就代表著涉入了另外一家企業的生產經營領域。雖然近幾年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企業的從業范圍不再做嚴格的規定,集團公司中跨業經營現象極為常見,但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向時依然要考慮國家的相關規定,不能唯利是圖,應該做到與國家的法律規定或產業政策保持一致。(二)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未經過恰當的授權批准授權控制是指在具體經濟業務發生之前,即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序對其效益性、合法性以及流程進行核准、監控以決定是否讓其發生的措施。授權批准屬於事前控制,可以將錯誤行為制止在發生之前,最大程度地減少企業的決策成本,部分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大,投資風險大,因此企業必須對長期股權投資設立嚴密的授權審批制度。(三)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不正確長期股權投資從取得、持有到處置都會涉計較為復雜的會計處理程序。兼並式的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會計處理方式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分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兩類,從稅法的角度又可以分為免稅合並和應稅合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㈡ 股權投資投資風險有哪些
股權投資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有本金風險,同時還面臨下列風險:
1、虛假出資的法律風險;
2、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法律風險;
3、大股東一股獨大;
4、公司僵局;
5、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投資股權有風險嗎
投資股權據具有一定的風險,具體可能會有投資決策的風險、企業經營的風險、資本市場的風險、法律風險以及執行風險等。投資股權可能會獲得期待的股權收益,也可能會有虧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一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㈣ 股權投資的風險有哪些
股權投資必須注意的五大風險:一、投資決策風險。二、企業經營風險。三、資本市場風險。資本市場風險主要指政策帶來的風險,政策發生變化,風險隨即產生。四、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知識產權上的法律問題上。五、執行風險。執行風險的影響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股權投資項目的風險具體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的風險存在問題:1、投資決策風險、2、企業經營風險、3、資本市場風險、4、法律風險、5、執行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㈥ 企業的股權投資風險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是風險游戲,不承擔風險便沒有回報。股權投資必須注意的五大風險包括投資決策風險、企業經營風險、資本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和執行風險。一、投資決策風險投資決策的風險主要體現在項目定位不準和決策程序的遺漏上。投資決策前,要經過一系列程序,比如投資意向書、盡職調查、財務和法律審計等,投資程序不完善,盡職調查不全面,程序遺漏可能造成不可預知的風險。二、企業經營風險企業經營風險主要是指被投資企業的業務經營風險。發生風險的原因可能是項目所處行業的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比如經濟衰退。可能是經營決策不對,比如盲目擴張、過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業管理者的能力不夠,或管理團隊不穩定等。三、資本市場風險資本市場風險主要指政策帶來的風險,政策發生變化,市場價格產生波動,風險隨即產生。這種風險是任何投資項目都無法迴避的系統風險。四、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知識產權等法律問題上。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當與商業秘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㈦ 股權投資風險有什麼呢
股權投資具有下列法律風險:
1、很有可能出現虛假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等現象;
2、參股而不控股的企業,其風險在於大股東一股獨大,對於控股的企業,其風險在於內部人控制;
3、股權投資的其他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㈧ 股權投資有什麼風險
投資股權有風險。投資股權可能會獲得期待的股權收益,也可能會有虧損。具體的風險有投資決策的風險、企業經營的風險、資本市場的風險、法律風險以及執行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