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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執行股權無人購買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4-19 21:17:54

① 我怎樣才能轉讓股權沒人願意買這股份

看你股權和公司處於什麼狀態,如果已經上市在
二級市場
能交易的,那麼直接賣掉好了,如果已經掛牌在三板這種
一級半市場
的話,看情況基本就是靠每天
掛單
了。
如果是
一級市場
都沒掛牌的話,你就有可能「中獎」說白了被騙的概率很大

② 職工股怎麼強制執行

股權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對被執行人作為股東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出資所採取的一種強制轉讓措施。當負債股東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時,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該負債股東的財產性權利——股權以強制轉讓的方式變現清償或折抵債務。強制轉讓股權應當先按照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定進行,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或放棄優先購買權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在公司的股權或投資權益予以拍賣、變賣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其他股東對執行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執行。
拓展資料:
職工股又稱「內部集資」。向本公司職工發行的股份。目的一是為了籌集資金,二是為把職工利益與公司經營效益聯系起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職工股類似於其他國家的雇員股,是個人股的一種。我國企業發行職工股,一般分為基本股和自願股,或「基礎股」和「浮動股」。基本股是每個企業職工必須認購的股份,具有強制性和長期性,不能自由退股、隨意轉讓。職工退休、調離或者去世時,部分股份制企業規定可退股。自願股是本企業職工自願認購的股份,有最高限額規定,在企業職工內部可自由轉讓,可按規定自由退股。
工股為記名股,其轉讓有特別限制。我國《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股份,採用記名股權證的方式,不印製股票,嚴格限制在本企業內部。如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內部職工持有的股權證應換發成股票,並按規定進行轉讓和交易。
依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認購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額的20%。社會募集公司的本公司內部職工認購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10%。由定向募集轉為社會募集者,超過此限時,不得再向內部職工配售股份。社會募集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

③ 強制執行股權一般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1、向股份企業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股權情況和股份企業的有關情況
債權人依生效的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查明被執行人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股東所欠債務時,才可進入對股東在企業的股權強制執行程序。
2、裁定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
3、被執行股權進行作價
由於對股權作價我國目前尚無法律規定,且投資的方式和種類異常靈活,因而對股權作價較為復雜。應委託有合法資格的專門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4、通知其他股東行使優先受讓權
若其他股東願意行使優先購買權並付諸實施,則股權轉讓的金額直接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股權執行即告結束。若其他股東不願購買,則視為同意股權依法轉讓。
5、由法院發布轉讓股權的公告,以公開招標方式轉讓股
招標時以所做股權價值為基礎,允許競買。同時還應充分體現公平自願原則,也應給予企業以一定的選擇新股東的權利。
6、簽定股權轉讓合同
中標人確定以後,應右轉讓方與被轉讓方簽定股權轉讓的正式合同,記載轉讓的各種事項,如法律規定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方使股權轉讓得以完成。若被強制執行股權的股東不願意與被轉讓方簽定合同,則法院可依職權向其企業和其他審批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變更新股東,以充分保護債權的最後實現。
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試用好問手機律師,免費發布咨詢信息後,在線律師會及時回復,希望能幫到您。

④ 股權要求轉讓股權,但無人購買,撤資的行為可否視同轉讓

你需要進行股權轉讓和變更法定代表人手續。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⑤ A轉讓股權沒有人願意購買,其他股東也不願意夠買,該怎麼辦

單是個人轉讓股權,一般是沒有人買的,如果所有股東都一起出讓股權,那還會有人考慮買。建議你是跟其他股東協定一個價格轉讓給他們。

⑥ 作為公司股東想撤股但是無人收購怎麼辦

問題:我公司成立於1994年,現在的資產加上固定資產有將近5000萬。我占公司股份的40%,現在我想撤股,但是公司的股東不收購,外面也沒有買的人。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 劉律師:首先應該看你的公司章程對於撤股的約定,其次,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撤股的條件。 孫律師:不能撤股,但可以起訴,要求公司回購股份。 陳律師: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知你是否符合以上股東要求公司回收股份的規定。 相關知識——股權收購的目的 指購買目標公司股份的一種投資方式 它通過購買目標公司股東的股份,或者收購目標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收購方的股份.換取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又稱吸收合並)二種方式進行;前一種方式的收購使資金流^ 目標公司的股東賬戶;而後一種方式的收購不產生現金流(還可合理避稅)。當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從而獲得經營控制權,靜之為接受該企業。而來取得經營控制權的收購稱之為投資 。報明顯收購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控制權 而投資的目的則可能是看準了此項投資未來有較高的回報革,也可能是為了加強積方的合作關系或為了令進入某個產業領域作準備,還有可能是為了獲得目標公司的無形資產(商譽、人才、銷售網路)。 收購股權是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 收購者成為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東的相應的權利,但須承擔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有鑒於此,在這種股份買賣協儀簽訂以前。收購者必須對該公司債務調查謗楚.收購後若有未列舉的債務.可要求補償。具體的操作方法是:收購者應要求將部分收購價款「 定期存單形式放在律師事務所,「備收購後新增的債務補償之用在收購股權的買賣中.負債問題有時確實很難把握,因為有些結果有待於未來不確定事件發生或發生後,才能證實,稱之為「或有負債」。 主要是因租稅爭訟、侵權行為等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對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而可能造成損失的賠償。或有負債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個收購過程中是很難估算的。此外,債權問題有時也根難把握,能否回收,可能發生多少壞賬,無法判斷。因此,收購股權的風險大 而在收購資產的買賣中不會發生或有負債,收購中只要重視每項資產的清點,使其與契約上所列相符。收購資產當事雙方在買賣完成岳投有續存的法律責任,收購公司無須承擔被收購公司的債務(除整體收購)。一般地說,企業資產出售的是全部資產或部分資產,如果被收購企業將其全部的資產出售,該企業就無法經營,只能被迫解散。

⑦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怎麼執行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執行程序如下:
1、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
2、通知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委託評估機構評估股權價值。
4、以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強制轉讓股權。
5、在執行股權中還應完善登記公告制度。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⑧ 股東不購買也不同意我轉讓股權該怎麼辦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⑨ 我是本公司股東,現在想退出,股份沒有人接手,怎麼辦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退出公司的合法途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一是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之外的第三人,從而退出公司。但如你描述,目前沒有人願意受讓你的股權,所以該條途徑目前看來存在實現的障礙。

二是通過定向減資的形式退出公司,也就是說,由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減資的金額即為你所持公司股權的金額。但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減資的決議必須經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通過,所以,如果你所持表決權超過總表決權的三分之二,那麼你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並作出股東會決議的方式對公司進行減資,從而退出公司。但是如果你所持表決權未超過三分之二且其他股東不同意通過減資程序讓你退出公司,那麼該條途徑也會存在實現的障礙。

三是在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回購本公司股權的情況下,要求公司回購你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從而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股權的三種情形:一是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二是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三是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做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股份的幾種情形:一是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是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是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是股東對公司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所以你可以根據你所在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察是否存在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和股份的情形,進而要求公司回購你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或股份從而實現退出。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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