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股權特徵
『壹』 股權結構種類與特點是什麼請詳述
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比例過高是我國股市的一大特色。國有股比例過高,顯然不利於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實施現代企業制度。也許是眾多的上市公司對此深有感受,而轉讓部分國有股就成了解決這一問題的一條途徑。
據統計,截至上周末,國有股東減持或者退出上市公司的共有77家,並有增多的趨勢。在上海,就有萬象集團、上工股份、上海強生、膠帶股份、中西葯業、宏盛科技、永生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東先後減持所持股份或退出。
證券界人士高度評價這一行為。他們認為,國有股東減持或全部轉讓所持國有股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國有股比例過高帶來的問題,如,國有股東擁有了絕對控股的股份,使得股東之間缺乏相互制約和制衡,並且容易操縱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其實,減持對國有股東本身也是有利的。因為,國有股長期不能上市流通,使得國有資產難以盤活,不能發揮其作用。國有股轉讓變現,有利於國有資產盤活並投資新興產業。
另外,又由於我國證券市場長期以來實行額度上市制,使得一些具有發展前景的公司,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難以上市,而通過股權轉讓能讓這些企業進入證券市場,享受到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給企業帶來的發展機遇和好處。同時,優勢企業的進入也給原有的上市公司帶來新的活力,改變陳舊的觀念,使上市公司以一個嶄新的面貌迎接更大的挑戰。
正由於國有股東減持所帶來的是「雙贏」局面,業內人士估計,將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走上減持這條路。這樣,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將趨於合理,上市公司有望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先行者。股本結構
總股本
A股
B股
H股
自由流通A股
流通股合計
已流通A股
已流通B股
已流通H股
其他已流通股
限售流通A股
限售流通B股
限售流通H股
未流通股合計
內部職工股
轉配股
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限售國家持股
限售國有法人持股
限售其他內資持股
限售境內法人持股
限售機構配售股份
限售戰略配售股份
限售境內自然人持股
高管人員股
限售其他內資持股合計
限售外資持股
限售境外法人持股
限售境外自然人持股
限售外資持股合計
發起人股份
國有發起人股
發起社會法人股
國家股
境內法人股
國有法人股
境內社會法人股
境外法人股
其他發起人股
發起人股份合計
募集人股份
募集國家股
募集境內法人股
募集國有法人股
募集境內社會法人股
募集境外法人股
募集人股份合計
其他未流通股份
戰略法人股
一般發熱牛股
基金持有股份
未上市個人股
優先股及其他
其他未流通股份合計
『貳』 什麼是股權
股票常識
什麼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用以證明其在公司的股東權利和投資入股份額、並據以獲得股利收入的有價證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東,在法律上擁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享有一定的經營管理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股票的基本特徵
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股票的構成
面值:股票以股份公司的資本總額化分成若乾股,每一股代表的資本額就是面值。市值:股票上市後在市場上的價格,有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之分。股權:股票擁有者按股額比例行使的權力和義務。股息:股份公司按股額的比例支付給股東的收入。紅利:股份公司經營獲利後,每年按股額分給股東的經濟利益。
股票的種類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託管方式
上海交易所規定,在上交所上市的證券實行集中託管,即不論在任何券商處購買的股票,均由上交所的結算中心託管,只要不是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賣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由證券商託管,即在本系統購買的深圳股票由本公司負責保管並只能在本系統賣出,如需在其它券商處賣出則必須辦理轉託管轉出手續。反之,在其它券商處購買的深圳股票,在本系統賣出時,亦需先辦理轉託管的轉入手續才能賣出。
股票「T+1」,資金「T+0」交易制度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漲跌停板介紹。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滬深股市基本交易規則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 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交易品種:A股、B股、國債現貨、企業債券、國債回購、基金。
報價單位:A股、B股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基金單位為報價單位;債券以「100元面額」為報價單位;國債回購以「資金年收益率」為報價單位。
價格變化檔位: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B股為0.01港元;國債回購為0.01%。
委託買賣單位與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託買賣單位為「股」,但為了提高交易系統的效率,必須以100股或其整數倍進行委託買賣。如有低於100 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須一次性委託賣出,不能分次賣出,同時,也不能委託買進零股。債券的委託單位為為1000元面值。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競 價: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開市價:某隻證券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第一筆成交價有可能在連續競價中產生);
收市價: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內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成交價。
漲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對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類證券(含受益憑證)實行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崐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自1998年4月,對特別處理(證券簡稱前加ST)的股票漲跌幅為5%。
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紅派息方案並獲董事會及證監會批准後,即可確定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交易(包括股權登記日)後手中仍持有這種股票的投資者均有享受分紅派息的權力。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DRxx;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xx;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XDxx。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一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演算法如下:
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
4.17-0.03=4.14(元)
計算除權價:
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
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
(18.00+6.00×0.3)÷(1+0.3)=15.23(元)
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
(20.35-0.4+5.50×0.2)÷(1+0.1+0.2)=16.19(元)。
知道了如何計算除權除息後的股票價格,下一步就是如何買賣股權股息。
股權股息的買賣
在股權股息登記日之後,分紅的公司要通過新聞媒介公布領取紅利的起止日期,時限一般是四周左右,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稱為紅利掛牌時間。上交所參加分紅的投資者必須在該股的紅利掛牌期間,在自己開戶的營業廳將紅利權賣出,才可以將紅利劃歸自己的帳戶,具體方法象賣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紅利的代碼、價格、數量,賣出後計算機就自動將紅利款轉入其資金帳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不需投資者出賣紅利權,而由證券公司直接將紅利轉到股東名下。
在上交所紅利掛牌期間因故未能將紅利權賣出的投資者,可以持身份證、股東卡及資金帳戶去當地證券登記公司領取紅利,繳納一定數量的手續費。
享有某種股票配股權的投資者,無論上交所還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規定期限內象購買一般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的代碼、價格、配股數等信息,就可成交買入配股。
經過一段時間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還有一種准許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轉配股。這時持該股票的國家或法人不願意參加配股,而把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購買轉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還要交轉配股手續費,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時包含直接配股和轉配股,投資者可自行擇定二者的比例。因為轉配股的准許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棄這種配股權。
上市公司所送紅股則在股權登記日後直接劃入股東帳戶。
『叄』 股權的特徵具體有哪些
您好!
一般認為公司股權具有以下特徵:
1、股權同時具有非財產性和財產性
股東以其所享有的股權為依據而能夠獲得相關的財產權利,與此同時公司也給予股東相關的非財產性權利,使得股東能夠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從而更好行使其財產性權利也能夠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非財產性權利主要包括表決權、質詢權等。由此可知,股權是一個具有非財產性與財產性的綜合的權利體系。
2、股權具有可分割性
即在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情況下股東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股權,當為後一種情況時,股權就被分割,此時股權的原股東以及繼受取得股權的股東都對自己的股權享有獨立的股權。這種股權的部分轉讓就直接體現了股權的分割性特徵。
3、股權可以雙重取得
從取得方式講,股權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方式。在原始取得的情況下,股東繳納其認繳的出資,公司賦予其相應的股權。在繼受取得的情況下,股東通過繼承或者是受讓原股東的股份而取得股權。
4、股權取得體現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特點
並不是所有想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都能得償所願。就「人合性」方面來說,能否成為一個公司的股東,不僅需要向公司出資,公司有時還會考慮股東個人的資產狀況、信譽、道德品質等因素。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肆』 商法學 簡答題 什麼是股份股份的特徵有哪些
第一、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第二、特點: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伍』 什麼是股權合資結構,股權合資結構有那些特徵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1、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
2、 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
3、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夥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以實現前面提到的五大目標。
『陸』 股權有什麼特徵
法律分析:1、股權同時具有非財產性和財產性
股東以其所享有的股權為依據而能夠獲得相關的財產權利,與此同時公司也給予股東相關的非財產性權利,使得股東能夠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從而更好行使其財產性權利也能夠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非財產性權利主要包括表決權、質詢權等。由此可知,股權是一個具有非財產性與財產性的綜合的權利體系。
2、股權具有可分割性
即在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情況下股東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股權,當為後一種情況時,股權就被分割,此時股權的原股東以及繼受取得股權的股東都對自己的股權享有獨立的股權。這種股權的部分轉讓就直接體現了股權的分割性特徵。
3、股權可以雙重取得
從取得方式講,股權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方式。在原始取得的情況下,股東繳納其認繳的出資,公司賦予其相應的股權。在繼受取得的情況下,股東通過繼承或者是受讓原股東的股份而取得股權。
4、股權取得體現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特點
並不是所有想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都能得償所願。就「人合性」方面來說,能否成為一個公司的股東,不僅需要向公司出資,公司有時還會考慮股東個人的資產狀況、信譽、道德品質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末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柒』 股權特徵有哪些
股權的特徵具體有:
1、主體特定,即股權僅為公司股東特定享有;
2、產生方式特定,即股權可通過轉讓、繼承、設立等方式取得,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性質特定,股權既具有人身性,又具有一定的財產性;
4、股權的其他特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