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權價格是怎麼定的
A. 股份轉讓價格怎麼定
法律分析:(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4)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5)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B. 股權激勵價格如何定
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就有必要進行定價,即確定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
股權激勵行權價格不宜過高或過低,可參考最近一輪融資每股價格的一定比例,通常公司在定價時會參考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一定折扣。在公司A輪融資階段,行權價格通常為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10%-30%。行權價格會隨著公司融資估值的提升而相應調整,越靠近IPO時行權價格越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公司預留激勵股權的總量不同,但一般會對激勵股權的總量嚴格限制,范圍通常為10%-15%。
而針對不同崗位的個量,雖無統一行業標准,但可藉助相對科學的計算方法確定。較為常見的做法是以職級體系為參考。
C. 股票價格是怎麼定的呢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 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你理解得不錯``只是每天的漲跌輻是在10%的范圍。
D. 股份轉讓怎麼算價
法律分析:在法律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4)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5)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條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 港股上市公司股權協議轉讓定價是如何確定的
摘要 您好,1、股東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應當以上市公司股份轉讓信息公告日(經批准不須公開股份轉讓信息的,以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為准,下同)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為基礎確定;確需折價的,其最低價格不得低於該算術平均值的90%。
F. 公司股票是如何定價的
公司股票的定價,價格總是會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以公司的價值為鉚釘。這比如說。一隻雞能夠創造的價值是50元,那麼它的價格在四十元到六十元元之間波動。
G. 怎麼確定股權收購價格
法律分析:(1)以轉讓方繳付的經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公司認可的出資額為依據。對轉讓方逾期未繳付或未繳清的部分出資額,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上述兩者應合並沖抵計價。(2)因為股權的價值隨公司的盈虧狀況而增減, 所以股權的價格應考慮公司的實際盈虧情況,以合理的價格確定。(3)轉讓方以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出資時,在股權轉讓作價時,應以折舊後的賬面殘值作價而不能以出資時的原值作價。(4)轉讓方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的,應該考慮知識產權的研究、開發費用,技術本身的先進程度,專利權、商標權取得的費用,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知識產權的使用費用等。必要時聘請專業機構以評估方式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5)公司發展前景是股權轉讓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公司發展前景廣闊,核心競爭力較強,處於上升發展時期的股權,應當價格較高;反之,則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九條 依照前條規定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收購人的名稱、住所;
(二)收購人關於收購的決定;
(三)被收購的上市公司名稱;
(四)收購目的;
(五)收購股份的詳細名稱和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
(六)收購期限、收購價格;
(七)收購所需資金額及資金保證;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數占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