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有什麼要求
A. 股權激勵的設計原則有哪些
股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存在下列因素:
1、激勵對象;
2、購股規定;
3、售股規定;
4、權利義務;
5、股權管理;
6、操作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B. 股權激勵有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股權激勵條件為明確激勵對象(員工);激勵內容為給予員工股東權益;企業配置要符合法律要求;在激勵計劃期限內完成工作。股權激勵是企業拿出部分股權用來激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或優秀員工的一種方法。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權激勵計劃時,可以設置預留權益,預留比例不得超過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20%。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12個月內明確預留權益的授予對象;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的,預留權益失效。
C. 企業做股權激勵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包括了方案設計、信託&合規籌劃、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
在方案設計環節中,大家一般都著重關注什麼時候開始、期權池有多大、給哪些員工等方面。
股權激勵方案什麼時候啟動,一般認為越早啟動越好,因為時間越早,激勵的作用就能夠越早地發揮出來,也能夠在早期吸引人才加入推動業務發展成熟,企業應該A輪就開始考慮股權激勵事宜,當然在發放時需要注意比例的問題。
一般而言,企業會留出8%-15%的期權池用於股權激勵,當然也會根據公司的業務形態不一樣上下浮動,但整體而言期權池子就這么大,股票期權是很珍惜、份額有限並且不容易再生的資源,將這樣的資源給到哪些員工,創始人應該提前心裡有數。
在發放對象上,以研發產品為主的知識型企業,全員持股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銷售為導向的公司,因為銷售有成熟的分成和薪酬體系,股權並不一定是員工所需,還需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量體裁衣。
D. 「股權激勵」落地之前,必備條件是什麼
股權激勵如果真的落地,有賴於堅定不移的執行力和對激勵對象的把握。最重要的是人,激勵的對象必須和企業有相同的價值觀,這是至關重要的一步。次是財富和公平的科學分配,不要太平均,也不要集中在某個人手中。制定好規則制度,收盤時如何配合,分享時如何退出等。我們必須做好利益分配。文化和願景不僅要給予合作夥伴物質上的激勵。
上市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行權價格或購買價格,而非上市公司通常以凈資產作為定價參考。合理確定激勵對象的轉讓價格,一般不低於每股凈資產。盡量不要選擇期權作為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因為期權激勵會帶來公司股本規模和結構的不確定性,而且由於擬上市公司股權價值的不確定性,期權激勵計劃的成本不易確定,導致公司上市前經營業績的不確定性。
E. 什麼是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步驟是什麼
一、什麼是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股權激勵不同於其他公司治理模式的特點在於不再使用權利的賦予與剝奪、監督與制衡等模式,從表面上看,股權激勵是股東對經營者的一種獎勵,一種期權的行權和額外財產的取得,但是實質上將經營者從純粹的代理人變成一種特殊意義上的股東,這種特殊意義上的「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意義上的財產權利與二級市場上的投資者有很大的不同,其不同點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釋:(1)股權激勵對於經營者來說往往是一種期權,股東是否兌現其股權激勵計劃往往對經營者設定了一定的經營目標作為行權條件,同時還有期限和數量上的嚴格限制,這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是有很大不同的;(2)股票期權往往有禁售期及其他的轉讓時間和數量上的限制,這種限制既可以表現為公司法上的規定也可以表現為公司章程的規定,而二級市場上的投資者在購買出售股票上並無此方面的限制,完全是買賣雙方的合意行為。
二、股權激勵的步驟是什麼
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層往往更願意在行業低迷期推出股權激勵計劃,因為,行業低谷出台的考核指標,往往更容易完成。而此後的股價效應也更加理想。同時,那些敢於出台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高管層對未來業績有更加良好預期。
方法/步驟
第一、確定股權合作的內容:包含做什麼、公司的經營范圍等
第二、了解股權結構,股樹權分為三種含義
期權(只有分紅權、沒有注冊,民營企業亦稱之為分紅權);
虛擬股(在完成一定的目標或時間的前提下有注冊,需以合同形式提前約定);
注冊股(擁有法律章程保護的注冊權)。
註:股權結構,當投資款沒有完全按金額履行投資時,違約的責任,需清晰在合同內註明。(一般而言,違約方要損失50%的股權)
第三、科學規劃的財務管理,一般集團化的投資時其財務管理權歸集團公司董事會;雙方合作投資時其財務管理權歸最大股東委託下的董事會。現金調動權,一般董事長在一般合作性的公司具備50萬以下的現金調動權,總經理具有10萬左右的財務開支權
第四、良好的文化體系,必須規定統一的文化,以不斷吸納全體優秀員工的文化做為統一的文化
第五、股份的贈予要點,必須要規定:A)一般兩年內為期權或虛擬股,兩年內離開無股份,兩年以上可以轉為注冊股,但離開按注冊資本的百分比進行賠償。超過五年的,可以按照實際價值進行賠償;B)可以按照相對超值的價格進行購買,直接成為注冊股東;C)可以先組成一個投資公司(由高管組成),再入股公司
第六、權力規定:財務權和戰略權歸集團董事會,核心幹部任免歸集團總裁辦,人員招聘與業績管理歸分子公司總經理
第七、薪酬規定:把分子公司分紅辦法做明細的規定
第八、商業保密:A)關於信息的保密;B)離職後一般兩年內不在同行業任職或創業
第九、退出機制:指雙方退出後的財產評定以及退出辦法,要提前做出規定股東增加辦法:A)利潤;B)增長率;C)客戶滿意度;D)內部員工滿意度。以上四指標同時達到時,可以考慮增加股東
F.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需要什麼手續
艾德權程,是艾德控股集團旗下的企業服務品牌,專注為規模企業提供一站式ESOP股權激勵解決方案。
G. 股權激勵計劃的書面要求包括哪些內容
股權激勵計劃需要載明如下事項:
1、股權激勵的目的;
2、激勵計劃的主體范圍;
3、股權的名稱、范圍、比例等信息;
4、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
5、限制條件;
6、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H. 什麼是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指企業經營者和職工通過持有企業股權的形式,來分享企業剩餘索取權的一種激勵行為,使股權持有者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一、激勵員工,提高業績
實施股權激勵使員工擁有公司部分股份(或股權),具有分享企業利潤的權力。股權作為紐帶將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緊緊綁在一起,這樣大大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員工成為公司股東後能夠積極、自覺地按照實現公司既定目標的要求,為了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釋放出其人力資本的潛在價值,促使員工大膽創新,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二、形成企業利益共同體
企業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員工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二者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往往會發生員工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整體利益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結果是使員工成為企業的股東,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於一致,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形成企業利益的共同體。
三、有助於企業長遠發展
股權激勵使員工與公司形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不僅能使員工在任期內得到適當的獎勵,並且部分獎勵是在卸任後延期實現的,這就要求員工不僅關心如何在任期內提高業績,而且還必須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以保證獲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進一步弱化員工的短期化行為,更有利於提高企業在未來創造價值的能力和長遠競爭能力。
四、改善員工福利作用,吸引並留住人才
對於效益狀況良好且比較穩定的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認同感、凝聚力,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利於形成以「利益共享」為基礎的公司文化。另一方面,很多股權激勵工具都對激勵對象利益的兌現附帶有服務期的限制,使其不能輕言「去留」。當員工離開企業或有不利於企業的行為時,將會失去這部分的收益,這就提高了員工離開公司或「犯錯誤」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吸引人才並留住人才。
I. 股權激勵是什麼意思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制度
股權激勵制度是以員工獲得公司股權的形式給予其一定的經濟權利,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利潤分享,並承擔經營風險,員工自身利益與企業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而服務的一種制度。股權激勵對改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通常情況下股權激勵包括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簡稱ESOP)、股票期權(Stock Option)和管理層收購(Manager Buyout,簡稱MBO)。
設計因素
1.激勵對象:既有企業經營者(如CEO)的股權激勵,也包括普通雇員的持股計劃、以股票支付董事報酬、以股票支付基層管理者的報酬等。
2.購股規定:即對經理人購買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購買價格、期限、數量及是否允許放棄購股等。上市公司的購股價格一般參照簽約當時的股票市場價格確定,其他公司的購股價格則參照當時股權價值確定。
3.售股規定:即對經理人出售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出售價格、數量、期限的規定。出售價格按出售日的股權市場價值確定,其中上市公司參照股票的市場價格,其他公司則一般根據預先確定的方法計算出售價格。為了使經理人更多地關心股東的長期利益,一般規定經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後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並對出售數量做出限制。
4.權利義務:股權激勵中,需要對經理人是否享有分紅收益權、股票表決權和如何承擔股權貶值風險等權利義務做出規定。
5.股權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權獲得來源和股權激勵占總收入的比例等。股權獲得來源包括經理人購買、獎勵獲得、技術入股、管理入股、崗位持股等。股權激勵在經理人的總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勵的效果也不同。
6.操作方式:包括是否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股票來源等。一些情況下,為了迴避法律障礙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權激勵中,實際上不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在股權來源方面,有股票回購、增發新股、庫存股票等。相關概念很多企業在創業與發展的過程中,都需要結合企業實際來合理安排股權激勵的機制。那麼,什麼才是股權激勵?我們知道,股權激勵的本質是企業要讓出一部分股權來讓激勵對象所擁有,但這種讓出股權的行為有很多種形式,會產生「一企一案」現象,所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詮釋股權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