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手續怎麼辦理
㈠ 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權協議轉讓的流程是:
1、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3、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辦理交割手續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公開發行的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
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第三十八條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㈡ 股權變更手續如何辦理
股權變更程序的辦理: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辦理股權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㈢ 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
1、當事人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書面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
3、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受讓方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4、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辦理股權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
1、訂立書面股權轉讓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其他股東通知程序;
3、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4、由公司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公司股份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㈥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辦理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公司內部轉讓股權雙方達成合意即可;
2、對外轉讓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股權可以轉讓;
3、股權轉讓後,依法辦理相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