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創業初期股權
Ⅰ 新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對於很多初創型的企業來說,創業者不知道該如何合理分配股權。第一,平均分配股權,這可能是大家最常見一個毛病。由於中國人講究平均主義,剛畢業的大學室友或是企業里30歲不到的年輕同事往往一起出來創業,而公司的股權就選擇平分。這種做法非常危險,在創業初期看起來這似乎平衡了幾個合夥人之間的利益,但是實際上公司沒有真正的控股股東,公司一旦發展壯大以後就極其容易出現分歧,平均分配的股權致使沒有一個人有絕對話語權,結果往往是幾個合夥人之間不歡而散,甚至公司最後四分五裂。所以,創業初期核心創始人最好至少佔51%的股份,享有絕對控股權,避免股權過於分散。第二,外部合作者所佔股權比例過多,這種現象對於急需大筆資源的初始創業者很常見。比如100萬注冊的公司,在初期籌措資源時老闆向親戚借了40萬於是讓他佔40%的股份。若往後公司運營得越來越好,即使是100萬都不是大數目,那時,看著最初只投入40萬的人按40%的股份分紅,創業者的心態很容易失衡。而且外部合作者只出錢並未出力,這對真正為企業創造利潤的員工來說也不公平。要想讓企業有一個長遠穩定的發展,創業者需要考慮用適當的方式在適當的時機回購外部股東的股份用於核心員工的長久激勵。第三,沒有提前制定合理的股份退出機制。對於前面兩個誤區來說,如果提前制定好股份的退出機制就能很大程度的解決問題。創業者往往針對外部股東或者員工制定了股份的進入機制卻忽略了退出機制。當一個公司在新增加股東時在價格方面比較容易達成共識,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最壞的結果就是公司維持原有的股份結構不變,但是如果外部股東想要撤資套現或者持股員工打算離開公司時如果沒有事先約定,雙方極其容易在股權的價格上產生分歧,股東之間決裂甚至鬧上法庭是常見的事。所以,股份的進入機制同時一定要伴有相應的退出機制。
Ⅱ 初創團隊如何股權分配
還有呢比如說那些以產品為主導的商業模式,那他對於產品的規劃以及未來的供應鏈的打造,這些會比較重要,所以說在股權架構的設計上要考慮到如何可以整合上下游的資源。而另外一些平台型商業模式呢對於生態的構建非常關注,那這個時候就要考慮到股權架構未來的可調整性,還有一些共創的特性。
作者:Carina ,紐交所上市金融集團創業教育負責人,英國托尼博贊思維導圖認證管理師,羅輯思維得到腦圖簽約作者。微信公眾號:本來時間(jiuyaoruci)
Ⅲ 對於小型創業公司來說,股權分配一般是如何分配的
在實際的創業過程中,無論在創業的任何階段,都會有公司的資金和人力問題,然後一些公司會引入股權合作夥伴。公平分配永遠是矛盾的開始。股權設計不合理,公司容易出現問題。尤其是對於小型創業公司來說,如果有兩個創始人,那麼一半一半分配(如果兩個以上的創始人應該相等分配),或者股權分配是66/33,並且可以基於公司的初始想法,開始最初的開發工作,以及組織創業團隊的這三點。有人在財務上支持你的公司,他們應該獲得權益。因為在一天結束的時候,把錢兌換成現金的創始人扮演著和種子期投資者一樣的角色。在其他方面,這意味著可能需要調整50%的股權分配。
所以請記住,創始人可能還需要考慮其他一些問題,比如有效的專利、供應投資者以及為初創企業帶來價值的其他人。當一個創始人把某件事擺到桌面上時,他或她必須確保有一個全面的考慮,包括公司里所有的人。還需要提醒的是,當分配公平餡餅時,只完成了一半的工作。還需要確保公司有一個股份收購機制,你需要安排時間,通常是四年,每年25%。在創始人離開公司的第一年結束時開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一些創始人在離開公司時持有公司不勞而獲的股份。你應該建立一種機制來得到這種類型的股票。
Ⅳ 股權分配方案創業初期
創業初期公司分配股權應該堅持創始人和股權的綁定以來控制。其分期兌現的原則,現在在市場上最流行的股權分配模式為:由一個股東出資額占公司總資本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
一、股權分配原則
股權的分配多數是採用三種分法,第一種,平均分配;第二種,個人說了算;第三種,差異化分配股權。當然,平均分配以及個人獨大,這兩種都是不利於公司發展的股權分配方法。第一種,股權平均分配,這樣一個好處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生活是很難生存下來的,有的時候,大家的意見並不是統一的,那這樣會降低效率。第二種,老大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往往容易剛愎自用,很難聽進去別人的意見,創業風險高而且無法集思廣益,企業很難做大。第三種,創業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說,創業人數是5個人以下的,那老大要佔股51%以上,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51%。
二、股權轉讓是否需要公證
股權轉讓一般不需要公證的,但出現以下情況時,一般會採取公證來防範風險:轉讓雙方對有關事項存疑時;當事人一方不到親自到場簽約委託他人代辦時;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時;立據公證為其他用途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Ⅳ 股權分配怎麼分配才合理
股權分配時,平均主義是一種不健康的結構。一些創始人富於理想主義,總希望有股權,平均分。比較常見的是3個創始人,每人30%多,或者2個創始人,五五分,但這些都是不健康的結構。
原因在於,團隊中沒有一個說話絕對算數,在面臨重大決定時也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在融資前創業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結構調整到一個相對健康的狀態。
股權分配向來是企業的頭等機密,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合夥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
因此,合理的股權結構是企業穩定的基石。 家族企業的股份安排秘訣 家族企業主要採用兩大類股權安排,即分散化股權安排和集中化股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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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創業初期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創業初期公司分配股權我們應該堅持創始人和股權的綁定以來控制。其分期兌現的原則。現在我們知道的在市場上最流行的股權分配模式為:由一個股東出資額占公司總資本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
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的,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依舊對公司有重大影響。
任何股份量一定要與該股東對公司擁有的價值量對等,即股東可以以投入的資金、擁有知識產權、擁有的行業經驗、擁有的社會資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與承擔的責任義務,等方面來衡量他目前對於公司的價值是多少,這個值就是他應該得到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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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初創型公司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股權分配
參與公司股權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夥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以外,還包括員工與外部顧問和投資方。所以,創業初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的時候,要考慮後期融資、人才引進及員工激勵方面的問題,在股權分配前期,預留出部分股份。
我認為這部分預留出來的股份,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如下:
1)股權激勵份額
股權激勵是培養員工主人翁意識的法寶,能有效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資本市場,股權激勵甚至是獲得投資人認可的必要條件。
2)預留新合夥人份額
前期預留充足的股權份額,有利於企業持續吸引優秀的人才,為企業不斷注入新鮮血液,保持企業的實力和活力。
3)預留融資稀釋份額
融資是企業發展道路上的必要環節,每輪融資股份都會被稀釋,因此,需要將這部分提前預留出來。
以上這三個部分股份預留出來後,創始合夥人再按比例分配剩餘股份,預留的股份放入股權池由創始人代持。
在分配剩餘股份的時候,合夥人之間的股權分配原則有以下幾點。分別是:
1、創始人絕對控股
創始人是公司的發起人、最核心的精神領袖和利益相關者。同時,創始人也是企業發展方向和經營決策的決策者,所以必須享有絕對的控股權。
2、杜絕平均主義,分配規則盡早落地
創業團隊的股權分配絕對不能搞平均主義,而且在進行股權分配時,還要考慮每個合夥人所做出的貢獻與所獲得的股權份額是否匹配。
很多創業團隊在創業初期,往往忽略股權分配問題,等到公司發展壯大以後,早期創始成員開始關心自己的相關利益,但這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配,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進而致使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發展。
3、股權綁定,分期兌現
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通過長期服務於公司而獲得的,因此也會按照合夥人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逐步兌現。股權綁定的好處:一方面,可以避免因為某個合夥人中途退出帶走大量的股權,而致使公司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能夠有效平衡合夥人股權分配不均的情況。
4、遵守「契約精神」
股權分配最核心的原則是「契約精神」。對於所有創始團隊成員來說,股權結構一旦確定,就意味著利益分配機制已經形成,除去後期的調整,接下來大家就應該認真履行定好的契約。
初創企業的股權結構設計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勞永逸,但我發現很多創業者都意識不到這一點,這會給企業的後續發展造成很大的困擾。
在企業步入正軌後,經營者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速度、發展規模、資本投入、外部人才、資源引進等各方面因素綜合考慮,隨時用發展的眼光來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還有一點需要提醒創業者,股權結構設計既要考慮創業團隊的內部結構,又要考慮適應資本市場的融資與上市需要,最終形成有利於各方的股權合作模式,使初創企業獲得應有的價值與利益,進而推動企業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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