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實物期貨
A. 期貨有哪些種類
期貨目前主要分為兩 大版塊, 分別是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與此同時這兩大版塊又可以分別細化出不同的種類,商品期貨又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指傳統的金融商品或工具,如股指、國債、利率、匯率等。 商品期貨 農產品期貨:如大豆、豆油、豆粕、小麥、玉米、棉花、菜籽油、棕櫚油等。 金屬期貨:如銅、鋁、錫、鉛、鋅、鎳、黃金、白銀、螺紋鋼等。 能源期貨:如原油、PTA、燃料油、瀝青、天然橡膠等。 金融期貨 股指期貨: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目前主要滬深300、中證500、上證50三大產品。 國債期貨: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2013年9月6日,國債期貨正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主要產品有2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10年期國債。 利率期貨: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一般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B. 問什麼是商品實物期貨它有哪些好處如何做好商品實物期貨買賣時的套期保值
商品實物期貨沒聽說過,是商品期貨吧,好處,用於金融投資和理財的,好出也沒法跟你說,因為投資嗎,風險是有的,優點也是相對股票而言,
1資金放大10倍,也就是說你用10%資金,就可以購買一手合約,一手農產品10噸,你用一頓的錢就可以購買了,
2可以做空,股票只可以做多,商品期貨可以雙向交易,
3就是T+0的交易方式,股票是T+1的交易方式,第一天買了要隔天才能賣,期貨隨時可以買賣,
期貨買賣的套期保值,這個你要了解以後才行,呵呵,你先了解期貨在說,有問題可以問我。
C. 朋友,我想請教你。商品實物期貨的積極作用和它的缺陷有哪些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應該做商品實物期貨
期貨產生的目的是幫助企業規避價格的風險,利用套期保值,使整個生產周期的價格保持穩定;期貨發揮的最大功能就是發現價格的功能,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是提供了一個相對公平合理的投資平台,個人投資者要承擔期貨市場里價格波動的風險。目前國內市場的缺陷是很多期貨品種國內沒有定價權,價格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國外期貨品種的影響,但這種情況正在逐步改變,另外國內的期貨市場發展較晚,市場組成不夠成熟,這些因素是國內期貨市場發展的現狀,有一定的風險同時也是伴隨著巨大的機遇。
至於你說的什麼情況下應該做,這個是根據你的投資類型是個人還是企業套保,如果是個人的話就是做期貨的價格差,只要盈利空間都可以做,如果是企業要根據生產情況而定。金元期貨,服務周到,手續費合理。
D. 期貨的分類是什麼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商品期貨又分工業品(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貴金屬與非貴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匯率等,各類期貨交易包括期權交易等。
一、商品期貨
1、農產品期貨:如大豆、豆油、豆粕、秈稻、小麥、玉米、棉花、白糖、咖啡、豬腩、菜籽油、棕櫚油。
2、金屬期貨:如銅、鋁、錫、鉛、鋅、鎳、黃金、白銀、螺紋鋼、線材。
3、能源期貨:如原油(塑料、PTA、PVC)、汽油(甲醇)、燃料油。新興品種包括氣溫、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天然橡膠。
二、金融期貨
1、股指期貨:如英國FTSE指數、德國DAX指數、東京日經平均指數、香港恆生指數、滬深300指數。
2、利率期貨: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避免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利率期貨一般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前者大多以銀行同業拆借中場3月期利率為標的物、後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長期債券為標的物。
3、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4、貴金屬期貨:主要以黃金、白銀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4)什麼是實物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E. 什麼是期貨
大豆期貨是相對大豆現貨而言的。現貨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期貨則是合同(合約)交易,也就是合約的相互轉讓。大豆期貨是以當前約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特定的時間買進或賣出(交割)一定數量大豆的合約。合約到期以前,可以買賣合約;到期時,無論大豆價格發生怎樣的變化,要兌現合約,進行現貨交割,這就是風險。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由大豆期貨交易所制定,規定交割大豆的數量、價格、地點與質量標准等內容。
通過觀察期貨市場,人們對未來大豆的供求和價格有一個預期,可以指導大豆生產;也可以在期貨市場先行把未來生產的大豆賣出,鎖定利潤,規避大豆價格波動的風險。
F. 實物期貨有幾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國內三大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所公開交易品種一共為46種,其中上海期貨交易所有14種,鄭州商品交易所有16種,大連商品交易所有16種。
上海期貨交易所
G. 什麼是商品實物期貨
上海期貨交易所:
螺紋鋼 RB 10噸/手
線材 WR 10噸/手
陰極銅 CU 5噸/手
鋁 AL 5噸/手
鋅 ZN 5噸/手
橡膠 RU 5噸/手
燃料油 FU 10噸/手
大連商品交易所:
黃大豆1號 A 10噸/手
黃大豆2號 B 10噸/手
豆粕 M 10噸/手
玉米 C 10噸/手
豆油 Y 10噸/手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 L 5噸/手
棕櫚油 P 10噸/手
聚氯乙烯 V 5噸/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強麥 WS 10噸/手
硬麥 WT 10噸/手
一號棉 CF 5噸/手
PTA TA 5噸/手
白糖 SR 10噸/手
菜子油 RO 5噸/手
早秈稻 ER 10噸/手
H. 在期貨市場,什麼叫現貨,期貨和實物交割
現貨就是現實中的貨物 實物交割就是一、 實物交割的概念和作用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制度。雖然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這極少量的實物交割將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聯系起來,為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 在期貨市場上,實物交割是促使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趨向一致的制度保證。當由於過分投機,發生期貨價格嚴重偏離現貨價格時,交易者就會在期貨、現貨兩個市場間進行套利交易。當期貨價格過高而現貨價格過低時,交易者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期貨合約,在現貨市場上買進商品。這樣,現貨需求增多,現貨價格上升,期貨合約供給增多,期貨價格下降,期現價差縮小;當期貨價格過低而現貨價格過高時,交易者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期貨合約,在現貨市場賣出商品。這樣,期貨需求增多,期貨價格上升,現貨供給增多,現貨價格下降,使期現價差趨於正常。以上分析表明,通過實物交割,期貨、現貨兩個市場得以實現相互聯動,期貨價格最終與現貨價格趨於一致,使期貨市場真正發揮價格晴雨表的作用。 一些熟悉現貨流通渠道的套期保值者在實際操作中,根據現貨市場的有關信息,直接在期貨市場上拋出或購進現貨,獲取差價。這種期現套做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種種非價格因素所帶來的風險,客觀上起到了引導生產,保證利潤的作用。 二、 交割方式與交割結算價 (一) 交割方式 1、"集中性"交割:即所有到期合約在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過後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2、"分散性"交割:即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過後所有到期合約全部配對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之間的規定時間也可進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二) 交割結算價 我國期貨合約的交割結算價通常為該合約交割配對日的結算價或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三、 實物交割程序 (一) 第一交割日 1. 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 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 第三交割日 1. 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 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標准倉單在交易所進行實物交割的,其流轉程序如下: (一) 賣方投資者背書後交賣方經紀會員; (二) 賣方會員背書後交至交易所; (三) 交易所蓋章後交買方會員; (四) 買方經紀會員背書後交買方投資者; (五) 買方非經紀會員、買方投資者背書後至倉庫辦理有關手續; (六) 倉庫或其代理人蓋章後,買方非經紀會員、買方投資者方可提貨或轉讓。 四、 交割違約的處理 (一) 交割違約的認定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1、 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賣方未交付有效標准倉單的; 2、 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買方未解付貨款的或解付不足的 a) 賣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規定標準的。 (二) 交割違約的處理 會員在期貨合約實物交割中發生違約行為,交易所應先代為履約。交易所可採用征購和競賣的方式處理違約事宜,違約會員應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交易所對違約會員還可處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