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與股權的區別是什麼
Ⅰ 股權和股份有什麼區別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定義不同、轉讓不同、分類不同。
一、定義不同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二、轉讓不同
股份的轉讓需要簽訂轉讓協議,涉及到繳納稅費的問題,若是轉讓方為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方為公司的稅費繳納又有所不同。而股權轉賬是股東行使股權的一種普遍方式。
三、分類不同
股份按股東權力可以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和混合股,分類的方式有很多種;而股權一般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Ⅱ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是:
1、定義不同。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計量單位,股權是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權利;
2、轉讓方式不同。股東轉讓股權應當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而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3、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Ⅲ 股權和股份有什麼區別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為:
一、指代不同
1、股權:股東對所投資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權益。
2、股份:以貨幣量計算的均等資本單位 或單位資本。
二、側重點不同
1、股權: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只在股權轉讓時才用了「股權」一詞。
2、股份:「股份」只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
三、引證用法不同
1、股權:周而復 《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三五:「蘇州的泰利紗廠,徐總經理有股份。」
2、股份:梁啟超 《<史記·貨殖列傳>今義》:「康熙五十六年時,英國太平洋商務極盛,股份之值,驟增數倍。」
Ⅳ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
股份與股權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不一樣。股份是指只對公司擁有部分的擁有權,股份是股東的出資份額及其股東權的體現;股權是指股東對所在的公司有權利獲得經濟利益和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Ⅳ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在哪裡
股份與股權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不一樣。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適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為股票表彰的權利。股權的主體是股東。一般而言,公司是資合而成的經濟組織,其股東的個性無關重要,因而不論自然人還是法人都可以成為股東。股份公司均分其資本的基本計量單位,對股東而言,則表示其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投資份額。
1、股份是股份公司一定數量的資本額的代表。
2、股份是股東的出資份額及其股東權的體現。
3、股份是計算股份公司的資本的最小單位,不能再繼續分割。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拓展資料
一、股份和股票的關系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構成公司資本的最小計量單位,也是劃分股東權利義務的基本計算單位。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 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其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是股份表現形式,屬於可轉讓的有價證券。
股票與股份互為表裡,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其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是股份表現形式,屬於可轉讓的有價證券。股份是股票的價值內容。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Ⅵ 股權與股份有何區別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有,股份是當事人因其出資在公司的股本總額中所佔的份額,而股權是公司因其佔有的股份而享有的股東權利。股份採取的是股票的形式,而股票是股權的權利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Ⅶ 股權與股份有什麼區別
股權與股份的區別主要在於法律性質不同。具體而言,股權是一種財產性權利,也具有人身屬性,而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因此二者所對應的權利義務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