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如何變產權
『壹』 產權和股權到底有什麼區別
產權和股權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產權: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股權: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二、屬性不同
產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股權:股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三、種類不同
產權:
產權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一般有六種形式:
1、按產權歷史發展動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物權、債權、股權。
2、按產權歸屬和佔有主體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原始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3、按產權佔有主體性質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4、按產權客體流動方式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5、按客體的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資產產權。
6、按產權具體實現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所有權、佔有權和處置權。
股權:
1、自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2、共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
(1)股權如何變產權擴展閱讀:
產權的功能是指:
一、產權的激勵功能
產權歸根結底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二、產權的約束功能
產權對產權主體在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
三、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調節或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
四、產權的協調功能
財產關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現代化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關系更加復雜和多樣,這就要求社會對各種產權主體進行定位,以建立和規范財產主體行為的產權制度,從而協調人們的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的運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產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
『貳』 如何正確區分股權轉讓與產權轉讓
股權轉讓和產權轉讓的區別如下:
(1)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產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2)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
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3)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後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並且屬於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叄』 股權收購後產權如何變更
可以到當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
『肆』 股權和產權的異同與關系
只有股份公司的產權叫股權;所有的財產所有權統稱產權。產權包含股權;股權是產權的一個方面。在上市公司里如果大股東持股超過51%;當然是大股東說了算;如果大股東持股沒有超過50%,那麼就是按表決票數,少數服從多數算。一股算一票。如果大股東的代表是董事長,持股又超過了51%;那當然是董事長說了算;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大股東和董事長誰說了算還在兩可之間。
『伍』 公司股權怎麼變更
公司股權怎麼變更?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六、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七、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八、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九、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十、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