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抵押和質押如何辦理
『壹』 公司股權質押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股權質押需要到公司注冊地工商局辦理股權質押的登記手續,具體辦理材料:1、《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3、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股票復印件;4、《股權質押合同》等。股權質押的標的物,就是股權。股權是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律規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規則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轉讓性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貳』 股權質押如何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分析:辦理股權質押的登記手續的流程是,首先訂立書面的股權質押合同,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請質押登記,提交質押合同、股權證明等資料,再由登記機關審核,最後辦理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叄』 股權質押手續怎樣辦理
法律分析:1、股權出質的企業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並作出股權質押決議;
2、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需提供下列資料:
(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3)股權出質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
(4)股權出質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
(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
4、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5、股權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機關登記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工商管理機關登記保管;
6、企業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
7、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辦理貸款;
8、股權質押貸款的利率、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肆』 質押股權怎麼辦理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權。依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權。
一、股權出質流程包括:
1、 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 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第一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伍』 股權質押怎麼辦理
辦理股權質押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信息,主債務合同等相關資料辦理設立登記。因為質押不影響股權的所有權,但是出質人也不得轉讓股權。但是抵押權可以設立很多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陸』 公司股東股權質押怎麼辦理
股東股權質押公司破產,債權人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股權質權。債權人對股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股權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股權的,應當符合股權轉讓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柒』 股權質押怎麼辦理手續
辦理股權質押。需要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並提交出質人和質權人的身份證明、書面的質押合同、質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股東名冊復印件等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捌』 如何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第一步: 了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a、仔細審查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對股東禁止股權質押和時間上的特殊規定;
b、在公司章程中核實出質人的身份名稱、出資方式、金額等相關信息以及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復質押的證明;
c、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d、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第二步: 出質人的股權須有該公司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出質的決議;
第三步: 出質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並將出資證明書交給質押權人;
第四步: 將該股權已經質押,不能再轉讓和重復質押股權,註明在公司章程和記載於股東名冊中,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玖』 應該如何辦理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股權質押一般同時簽署「股權質押合同」和「股權轉讓合同」,在條件成就時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實現質權。 股權可以質押給個人,辦理去公司注冊地工商局。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一條_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
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拾』 股權質押手續怎麼辦理
股權質押手續辦理的方法如下: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質押登記;2、提交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質押合同等相關材料;3、符合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並發給登記通知書。股權出質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表》;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3、質權合同;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章);5、以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6、加蓋公司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7、《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第六條第一款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應當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提出。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可以由出質人或者質權人單方提出。
第十四條第一款登記機關對登記申請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並發給登記通知書。通知書加蓋登記機關的股權出質登記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