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回購的股權怎麼處理
『壹』 有限公司股權回購後如何處理
有限公司對所回購股份的處置程序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如果任由公司長期持有自身股份,而沒有及時將股份予以注銷或者轉讓,則實際違反公司「資本維持和資本不變」原則,並對公司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造成損害。
1.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之後的處置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分別針對公司回購股份的不同情形,設置了相應的處置程序。
2.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後如何處理,是將股權注銷進行減資還是轉讓給其他股東,《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缺乏規定,從而給客觀上公司長期持有自身股權提供了機會。
『貳』 回購股票一般怎麼處理
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的積累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本公司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通過減資來收縮股本,以提升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調整股本結構。
『叄』 有限責任公司如何回購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肆』 李律師您好,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回購異議股東的股權後,這部分股權應當怎麼處理可以自己持有嗎
公司收購股東股份,屬抽逃出資行為。
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應按七十二條進行股份轉讓。
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伍』 公司回購個人股東股權的會計分錄
借:實收資本--xxa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
回購相同的數額,增加資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實收資本--xxb
(5)有限公司回購的股權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種:
1、自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2、共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
具體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享有下列內容的權利: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9、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陸』 公司強制回購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能夠在下列情形下回購股東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有限公司回購的股權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被執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中擁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 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許並監督被執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於清償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柒』 股權回購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回購股份後,一般會形成庫藏股。庫藏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已經發行並未被注銷的本公司股票。它不能作為一項資產,「公司成為自己的股東」是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