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煤機股權轉讓什麼時候完成
1. 股權轉讓完成後多久可以變更公司
公司成立多久後都可以變更股權。但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份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發起人不得轉讓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 股權轉讓時間是什麼時候
股權轉讓發生效力的時間是公司將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時。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將新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新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3. 股權轉讓評審結果通知書出來後,多久能夠完成轉讓
每個地方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股權變更股權轉讓評審結果通知書出來,那麼大部分的情況之下,需要十個工作日之內才能夠完成相映的股權轉讓,除此之外,在此過程之中還必須要提交相應的資料證明,其實如果相應的股權轉讓評審結果通知書出來之後,可以耐心的等待,基本上要不了多久就能夠完成相應的轉讓。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股權轉讓評審結果通知書出來之後,基本上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完成相映的股權轉讓,至少需要的時間都是十個工作日以內。
4. 股權轉讓需要多長時間手續完結
股權轉讓手續只要申報變更的備案資料齊全,當日可辦結,一般情況下自發生變動之日30日內完成變更。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企業變更股權登記這三者的時間先後順序有什麼區別嗎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肯定是第一步,因為首先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要達成合意,除非協議存在無效情形(如未保障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國有股權轉讓限制規定等),或當事人對合同生效約定條件或期限,一般在當事人簽署時即生效;
協議簽署後應當辦理股權轉讓交易,即雙方當事人去具體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包括轉讓價款支付、股東名錄變更等等;
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可以在簽署協議但未辦理股權交割前辦理,也可以在股權交割之後辦理,因為工商變更登記僅僅是股權變動的社會公示記錄,並非合同生效與否的標志。
6. 公司股權轉讓,注冊資本繳納時間是原股東出資時間還是股權轉讓完成時間
除非一些實行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司外,一般情況下注冊資本繳納時間按照股東認繳出資的時間確定。如果已經繳納的出資,可以以股權轉讓完成時間確定。
7. 股權轉讓完成後工商變更需要多久
股權轉讓後30日內需要進行工商變更。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權轉讓協議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 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股權轉讓具體程序或者流程是什麼?
shagua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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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是公司在登記設立後經常遇到的問題,很多公司股東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投資或解除股東身份,那麼股權轉讓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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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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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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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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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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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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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