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合夥股權怎麼分合適
『壹』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另外,《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1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如西少爺、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未來員工10-20%。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貳』 合夥人的股權到底要怎麼分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的股權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在進行股權結構設計之前,應該清楚認識到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應該以股東股權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及董事會職權與表決程序等進行一系列調整後的股東權利結構體系。
一、股權比例、公司管理、公司決策
股權是一種基於投資而產生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又影響公司管理的方向與規模。股東只要有投資,就會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利,差別在於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
二、控股股東
取得決策權的股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東。取得控股股東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實際出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二是直接實際出資沒有達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權比例最大,再通過吸收關聯公司股東、密切朋友股東、近親屬股東等形式,以聯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勢。
三、表決權的取得
沒能通過以上兩種方式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如何對公司進行控股呢?這種情況下,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時,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以此擴大己方的表決權數。要實現這個股權設計的目的,一般情況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場優勢或技術優勢或管理優勢,通過這些優勢彌補投資資金上的不足,來換取換取表決權。
四、股權的弱化或強化
股權的弱化或強化是出於對實際投資人的利益的保護,以及對吸引優秀人才的考慮。常規的股權設計遵循的是同等出資同等權利,但遇有隱名股東,乾股等情況下,一旦有人訴求其完整股東權利或要求解散公司並要求分配剩餘資產時,就會將公司推向危險的境地。因此,在實踐中運用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予以約束明確相關股東之間的權利取捨,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後產生糾紛。
五、表決程序
股東會與董事會是常見的公司重大事宜表決部門,但如何設計表決的形式及程序需要依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定。有些封閉式的公司規定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要求全體股東2/3的表決權通過才可以;有些公司對股東死亡後其繼承人進入公司決策層及管理層的表決比例或時限作出特別限制。
總之,投資者應充分考慮自己的投資目的、投資額、投資所佔公司比例,結各項優勢對股權結構進行深入的分析考慮,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為公司穩健發展奠定基礎。
以上就是經股網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
『叄』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起步創業最好是一個33%,一個67%,次之是一個51%,一個49%,最差是五五開。
兩人合夥必須有主有次,否則幾個分歧就讓你們這個小團隊碎了。
主導者必須是有志向(有道)的人,能看明白趨勢(天時),懂行(地利),能團結人(人和),這三點缺一不可
團隊內部必須用思想統一,有共同的目標才能長久走下去(正面案例:教員,反面案例:凱申)
對外必須用利益統一,給新員工,上下游,客戶們畫大餅沒有用(反面案例:玉米曉夫)
從主導者開始,先有你們倆人的小團隊(想法一致,互相信任,他主導,你可以提意見,但絕不能越權,反之也一樣,他必須服你)
前期會很忙,你倆對大部分事要親力親為,別指望員工動腦筋
親自把業務流程打通,就懂得定怎樣的目標合理了
按流程給下面人安排任務,一個人只管一塊事,越簡單效率越高,用數據做考核
表現優秀的再交流想法,逐步升職拉攏成一夥人,這個過程至少需要兩三年
底層:底薪+業績,中層:提成+期權,高層:股份+分紅
高層是內部,中層是邊緣,底層是外圍不算團隊內部人。
三年內必須有一兩個人跟著你們賺到大錢,當然他們也得能獨擋一面,否則團隊長不起來
心裡能裝多少人,就能建多大團隊成多大事。
總結核心:意見可以拚命提,但拍板必須是一個人,股權分配是個權利保障,目的是讓主導人全權負責起來,如果你們能明白組織的原理並踐行,怎麼分配都可以。
『肆』 股權怎麼分配最合理
股權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將股權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股權分配時注意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項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伍』 幾個朋友合夥創業,如何分配股權
最近打算跟同學創業,期間思考了很多問題,其實,我能想到創業中涉及到的一系列問題也算不容易了,這都得益於平時看新聞並積極思考的結果……
我最先糾結的一件事是:我和同學如何分配股份?期間請教了某個創業公司的 CEO,跟他聊到夜裡1點多,當我問他:「我跟同學都占 50% 行嗎」,他直接回答:「絕對不行,一個公司必須要有一個佔大頭的,一個說得算的,也就是老大,否則跟風險投資沒法談……」
後來看一些資料,歸結起來有如下幾點:
1,投資人的持股不建議超過30%;
2,創始團隊開始持股的不能超過3人;
3,初創團隊中大股東能保持不低於60%的股份,因為低於50%的股權經不起稀釋;
4,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
1)忌諱江湖方式處理,結構與利益不明細;
2)忌諱股權平均或分散,沒有「帶頭大哥」作為決策中心;
3)忌諱股權比例配錯,非關鍵人員擁有大股權比例。
在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創業時,共同創始人之間的股份分配,大多數時候並不是按照出資額、技術和智慧成果來進行權衡的。
出資額:在天使投資和創投機構比較密集的科技業,大量的創業項目是從一開始就拿到投資的,創始人幾乎沒有放錢進去,或者即使放也是名義上的非常少一點點錢。
技術:互聯網業是一個創新頻度高、小企業成長快的行業,同時互聯網技術的演進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互聯網技術的門檻,與硬體為主導的傳統科技業相比,是日益降低的。因此隨著互聯網公司的不斷涌現,獨有的技術專利和技術機密在互聯網行業越來越難形成競爭的門檻。
智慧成果:互聯網業是一個拼進化速度的行業,因此一個絕佳的創意或既有的智慧成果,如果沒有配上強大的執行力和自我更新能力,是很容易死得很慘的。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共同創始人之間,影響股權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經驗和資歷的豐富度。設想:十年從業經驗、有過創業背景的 A 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 B 共同創業。
對公司未來成長的貢獻。設想:一個偏渠道運營、技術門檻不高的互聯網公司,有商務推廣背景的 A 和有技術背景的 B 共同創業。
獲取資源的能力。設想:與大量業內優秀人才交好、熟悉產業上下游各環節,容易獲得風投機構信任的 A,和一直埋頭苦幹、鮮少抬頭看路的 B 共同創業。
對產品/用戶/市場的精通和了解。設想:一個做互聯網消費級產品的公司,有在騰訊四年的負責核心產品運營經驗的 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項目管理經驗的 B 共同創業。
熱情、專注、堅定的程度。設想:瘋狂地花時間去思考/研究/打磨/優化產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懷疑他也能堅持下去的 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動、執行力超強的 B 共同創業。
人格魅力、領導力。設想:A 和 B 共同創業,誰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動團隊的士氣、給大家持續注入願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艱苦的時候也能保持團隊的凝聚力。
來自上海知志者回答
『陸』 6人合開公司股權怎麼分
根據注冊資金總額,每人投資數額計算。
比如,100萬注冊資金,一共2個人,每人投資50萬,那麼每個人的股權比例就是50%。
『柒』 以六個人為股東的創業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是最合理的
分配公司股權6個人100%的股權,這玩意兒除不盡啊,怎麼辦?一人17%的股份就不夠,一人16%的股份,他還多的呀。所以你要完全平均的去分配,這東西就很困難了,而且也沒有必要完全平均的分配。
股權的分配方面不要追求完全的平均,因為你們現在如果完全平均16.6666%,無限循環就按16.6%來算吧,剩下那一點到底給誰願意給誰給誰,反正就算是這樣比較平均分配完了。那到時候未來公司發展一定規模,誰來做這個決策者,你們股份都是一樣的,這會出問題的。
『捌』 和朋友合夥開店,股權怎麼分配
1、股權合作模式是指在合作雙方已共同確定可合作的目標項目的前提下,雙方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操盤。由合作公司負責籌措項目開發所需全部資金或按約定比例承擔,通過合作開發的方式,共享專業資源與管控標准,依法享有項目的投資收益,承擔項目的投資風險。
2、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的,比如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協商分配,每個公司不同,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應答時間:2021-04-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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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幾個人合夥創業,股權怎麼分
答:1、無論和誰合夥開公司,一開始就通過規則和原則建立合理的股權機制非常重要,尤其和好朋友創業則更為重要。因為和好朋友一塊創業,大多數人往往要面子,講義氣,不想談錢傷感情,而這種人最後十有八九都會傷了彼此的感情。所以無論多好的朋友創業,實力如何,總有一個要出來做Leader ,如何用股權機制讓好朋友之間能更好的合作,這才是關鍵。現實中,創業者因為股權分配的問題導致創業項目失敗的案例比比皆是:西少爺、拉勾網、泡麵吧、理大師,創始人之間多因為股權、利益等問題分道揚鑣,甚至對簿公堂。
2、在創業早期,創業者們對於股權、利益等方面的處置是天然的「空白」,諸多簽署的早期文件和合同都缺少合理的法律保障,導致在創業之初就埋下了爆發的伏筆。建議咨詢像我們合易咨詢這樣的專業機構幫助創始人設計股權配置及關鍵控制權方面的頂層文件。
3、50%:50%的股權安排風險很大。(1)團隊不要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創業初期,不好評估各自貢獻,團隊的早期出資就成了評估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這導致有錢但缺乏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的合夥人成了公司大股東,有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但資金不足的合夥人成了創業小夥伴。對此建議,全職核心合夥人團隊的股權分為資金股與人力股,資金股佔小頭,人力股要佔大頭。人力股要和創業團隊四年全職的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對於創業團隊出資合計不超過100萬的,建議資金股合計不超過20%。(2)團隊中要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企業的股權架構設計,核心是老大的股權設計。老大不清晰,企業股權沒法分配。所以,要麼一開始就有清晰明確的老大,要麼磨合出一個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權戰爭,緣於老大不清晰。老大隻有對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會淪為賭徒手裡不斷轉售的紙牌。(3)合夥人股權要有退出機制。合夥人股權戰爭最大的導火索之一,是完全沒有退出機制。有的合夥人持有公司股份,因為某些原因離職後卻堅決不退股。其他合夥人認為不回購股權,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於事先沒有約定合夥人的退出機制,對合法回購退出合夥人的股權束手無策。對此建議,合夥人應首先就退出機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溝通理解到同一個波段。如果合夥人離職,資金股與已經成熟的人力股,離職合夥人可以兌現,但未成熟的人力股應當被回購。我們看到別人創業失敗血的教訓,應該從中學到經驗和教訓,避免自己在創業中再走同樣的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