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股權質押權
㈠ 如何做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的流程:1、明確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2、填寫表格等材料,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3、現場材料提交;4、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九條
申請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二)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屬於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於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㈡ 民法典規定股權質押怎麼實現質權
法律分析:出質人以股權出質的,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將股權進行轉讓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㈢ 股權質押後怎麼實現質權
股權質權的實現是指股權質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受清償時,處分出質權而使其債權優先得到清償。
質權實現的方式有三種,即折價、變賣、拍賣。股權質權的實現,一般需具備如下兩個要件:
其一、需要質權有效存在。
其二、須債權清償期滿而未受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㈣ 如何進行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辦理的方式:首先,當事人就該股權質押達成協商,若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然後,向當地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材料,申請登記。符合相關條件的,核准登記。質權自當事人交付質物時設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㈤ 股權質押後如何實現股權質權
股權質押後是能通過折價、拍賣、變賣的方式實現股權質權的。根據相關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㈥ 股權質押後怎麼實現股權質權
法律分析:股權質權的實現,與動產質權相同,一般需具備如下兩個要件:其一,須質權有效存在。其二,須債權清償期滿而未受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㈦ 怎麼進行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需簽署質押合同並辦理登記手續,質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二十七條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