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資股權
㈠ 股權如何分配,增資如何計算
你好,按章程約定的比例分配呀,A40%,B60%
a出資100w,股份佔比40%,b沒有出資,b是技術勞務入股,股份佔比為60%。如果章程寫按「由三大股東按投資比例分配股利」,a可以拿到40%股利,b可以拿到60%股利
:B投資了60%呀,為什麼不能分配?
:b勞務技術入股,股份佔比是60%,所以b的投資比例就是60%對吧?
@sherry:是的,只是他出資的東西不是錢而是技術而矣
㈡ 企業怎麼辦理股權增資手續
增資手續的辦理方式:
1、召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並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予以公告;
2、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法定代表人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㈢ 增資股權怎麼稀釋股份
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進行增資和通過股權轉讓。增資擴股增加公司股東,減少大股東持股比例,從而稀釋股權。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㈣ 如何做股權增資擴股
據投看看所知:增資擴股這屬於公司大事,一般是需要股東會來決定的,關於估值,可以按照現有資產數據按照凈資產或市盈率、市銷率來估算,具體按照哪種方式要結合公司的所在行業已經經營模式,建議可以先進行測算,測算佔多少股,然後看看哪種更合適;大股東比例不變的話,股份就那麼多,一般就得考慮稀釋其他股東的,這個看你們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約定規則,至於以何種方式入股,協商溝通,可以按照你提到的方式的:
1、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就拿出數據來分析,具體可以參考財務報表、市場競爭這些全方面分析;2、A股東份額不變你可以算下相當於A持股51%增資10完後他的股權金額變為了56.1,你不消減其他股東的份額怎麼可能;
3、F股東佔比就是10萬除以110萬大概是百分之九左右;
4、股權投入可以是技術+資金的形式,但是技術值多少錢需要出具一份評估報告才可以看得出來.
㈤ 增資擴股應該如何稀釋股權
股權收購分為衍生產品收購和原始收購。衍生產品收購通常值得通過股權轉讓接受原股東的股權。原始收購包括公司成立時的股權收購和公司增加資本和股份時的股權收購。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後,原股東持有的股份減少,即稀釋。
專業人士指出,股權稀釋的最佳情況是實現股東和企業的雙贏。然而,如果這個過程處理不當,隨著稀釋的繼續,企業家會逐漸失去控制,最終可能被淘汰。
㈥ 增資擴股的股權比例怎麼計算
增資後股權比例怎麼計算?股份如何確定並無明確規定,要由股東自行協商確定。
確定股權比例一般要先確定公司的原股東權益,然後根據原股東權益及增資的金額以確定增資後股東的股份。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㈦ 增資擴股如何稀釋股權
增資擴股來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進行增資;通過股權轉讓。
一、通過增資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並未規定增資需要全體股東同意,現實中也會有很多股東不同意增資。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因此進行股權稀釋較通行的方法是增加註冊資本。
二、通過股權(股份)轉讓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對於股權轉讓的規定,依據公司性質的不同,即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股權(股份)轉讓的規定並不相同。
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一般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東認購或新股東與老股東共同認購,企業的經濟實力增強,並可以用增加的注冊資本,投資於必要的項目。
㈧ 公司增資如何分配股權
1、公司增資時和公司的現狀況沒關系的,公司增資需要貴公司的股東大會的決議來分配增資比例。
2、如果公司先減資,是資本額與凈資產一致的話,再增資50萬,是各佔50%。如果還是100萬。
3、根據股東權益,以及新股東擬投入的資金(或資產)折算比例,如標的公司股東權益為800萬,新股東擬投入200萬,那原股東占增資後的標的公司80%的股權,而新股東占增資後的標的公司20%股權。
4、對資本金(即實收資本)進行增資後的工商變更,如標的公司實收資本為80萬,增資至100萬,而新股東實際注入新的資產(或資金)扣除資本金增加的部分,其餘作為現金或資產投入的標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