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股權並購
Ⅰ 股權並購與資產並購的區別是什麼<br/>
股權並購就是通過股權進行並購,而資產並購是通過收購其資產達到並購目的。
Ⅱ 股權收購和並購有什麼區別
股權收購與並購的區別是,並購包括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往往是公司之間自願聯合;而收購一般是實力更強的公司收購相對弱勢的公司,是通過取得其控制權的方式來管理該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Ⅲ 什麼是股權投資它與股權並購有什麼區別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股權並購,系指投資者協議購買其他企業的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其他企業增資,使該企業變更設立為自己的下屬企業.
Ⅳ 股權並購的方法是什麼
股權並購系指並購方通過協議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認購目標企業增資方式,成為目標企業股東,進而達到參與、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股權並購系指並購方通過協議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認購目標企業增資方式,成為目標企業股東,進而達到參與、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依據《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2條:本規定所稱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系指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稱「股權並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稱「資產並購」),由上述規定內容可以看出國內立法對股權並購內涵的界定,兩者的區別與聯系,股權並購與資產並購之區別與聯系具體有以下幾點:並購意圖,並購方的並購意圖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體現在股權並購中的股權層面的控制和資產並購中的實際運營中的控制,雖然層面不一樣,但都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進而擴大並購方在生產服務等領域的實際影響力。
Ⅳ 請問專家:什麼叫股權並購,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轉讓就是大股東賣掉手中的股票給另一個人
並購是大股東買了另一個大股東的股票
Ⅵ 股權投資和股權並購有什麼區別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未上市公司)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股權並購:指並購方通過協議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認購目標企業增資方式,成為目標企業股東,進而達到參與、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
Ⅶ 股權收購什麼意思
股權收購是指通過購買目標公司的股權,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的交易方式。股權收購應當遵守股權轉讓的規定,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權,應當經該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Ⅷ 股權並購與資產並購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
股權並購是收購一個主體的部分或全部股權來實現對於這個主體下面資產的控制和權屬;資產並購范圍就更廣一些,除了股權並購以外,還可以直接用現金或股票對價來收購特定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