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一樣如何補救
『壹』 股東之間出資一樣但出力不同該怎麼處理不出力
看到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我試著猜想下你現在的狀況。你的公司應該人數不多,是中型甚至小型的公司。在這種情況下,你和你的股東估計關系還不錯,應該認識,可能是朋友關系,或者親戚關系。這種情況下,你倆既認識,公司人數不多,業務還沒有特別繁雜的情況下,大家湊在一起做事,就是為了一起賺錢,為了以後做出點名堂來,把業務做大,對不對,建議不要太在意這些了。如果你的公司是大中型的公司,股東有十位甚至數十位的話,都是有公司的董事會的,然後聘用專業的經理人進行日常運營管理的工作的,股東之間就是找找關系,喝喝茶,談談明年的生意怎麼做,也不會有這種心理上的負擔的。
『貳』 股權變更怎麼辦
優化致成提示: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需要准備的材料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3)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4)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5)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6)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7)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8)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9)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0)新股東承諾書;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12)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3)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4)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叄』 股權的話,怎麼處理更好
你是准備怎麼樣的吶?我自己的股權倒是都交給了一個叫艾德權程的公司的,他們就是能夠從頭到尾的全權代理的了
『肆』 股權變更後應該怎樣處理呢
股權變更後應該由公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應當注銷。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應當作相應修改,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伍』 股權問題應該怎麼辦
1、這家公司上市沒有?
2、你爸購買股份的時候有沒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3、《公司法》規定,股東不能要求股份制公司直接退股或退款。
4、大股東以公司虧損為由拒絕分紅是正常的行為,如果其賺錢了卻不分紅同樣沒有法律強制要求,但這家公司存在道德的風險。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在「追問」欄中繼續咨詢。
『陸』 請問 相同股東的兩個公司之間,股權轉讓 怎麼處理
股權轉讓,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受讓人因此取得身份,出讓人或是因此減少持有公司的出資額,或是喪失股東身份。股權轉讓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股權轉讓指公司股東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其股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廣義的股權轉讓是指因某種原因發生的股權變動,除了股東通過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發生的股權變動外,還包括非基於股東自願而是基於法律事實引起的股權變動。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 ,國有股權的轉讓不僅包括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也包括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進行股權轉讓。根據《公司法》第72條第一款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不需要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審批程序。但是國有股權轉讓的特殊規定可能導致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也需要經其他股東審批的程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 和第14條 的規定,只要屬於國有股權轉讓,都必須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徵集受讓人;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和第13條的規定,轉讓人轉讓國有股權的,應當在轉讓前辦理清產核資、審計與資產評估。三者之間的關系是:轉讓事項經批准後,先進行清產核資,然後進行審計,最後進行資產評估;其中,資產評估是在清產核資和審計基礎上的評估。
『柒』 如果不想做公司的股東了,股權要怎麼處理
您好,股權轉讓,在有限責任公司里,是指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權。這個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內部轉讓是完全自由,外部轉讓則需要半數的其他股東同意,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其股權的權利。
股權轉讓的結果是使受讓人能夠對公司主張相應的股東權利,股東權利的行使是以獲取股東資格為前提。
因此,股權轉讓中的核心問題是受讓人何時取得股東資格,基於什麼標准確認受讓人已經能夠依其股東資格向公司主張權利。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捌』 股權質押怎麼處理
股權質押辦理流程為提交股權出質的申請,填寫並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出質登記。當事人需要簽訂書面合同,股權進行出質之後,不得轉讓,除非是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約定,轉讓所得的價款,應當用於提前清償質權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玖』 如果股權退出你們應該怎樣處理他的股權法律依據是什麼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問題屬於《公司法》范疇。
由於您並沒有進行詳細描述,這里認定您所說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情況。您所說的股權退出應當為股權轉讓,即將自己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是在一些情況下公司對其股權進行收購,以此來退出股東身份。
第一種方式是轉給他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以及《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因此,如果想要退出股東身份,應當將自己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轉讓給不是股東的人,但是在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時候一定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
在全部股權轉讓之後,公司會注銷他的出資證明書,並且向新的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二種方式是由公司收回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
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股東對於上面說的三種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可以要求公司收購他的股權,這樣來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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