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稅怎麼交
A.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交增值稅嗎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一般無需繳納增值稅。因為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股權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納稅范圍。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應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稅目徵收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B.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入股要交稅嗎
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繳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不是經營行為,不繳納營業稅,法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1、股權轉讓不繳營業稅
C.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繳稅嗎怎麼計算
需要繳稅,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繳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不是經營行為,不繳納營業稅,法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一、股權轉讓不繳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所以貴公司股東轉讓持有的貴公司股權,不需要繳納營業稅。這主要基於以下原因:屬於金融商品的買賣行為才納入營業稅的徵收范圍,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構成金融商品,不屬於能夠在市場上流通的有價證券,並且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是可以隨意流通的,發生轉讓需要履行民法上規定的一系列要件,因此,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行為不屬於營業稅中所稱的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二、法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財產收入為企業所得稅為應稅收入,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所以,法人股東的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原始投資成本後作為財產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的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三、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48號,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財產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按照上述規定,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減去原始投資金額後,依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因自然人轉讓股權,是由股權受讓方向其支付所得,所以股權受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時負有代扣代繳義務,而被轉讓股權的企業並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的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以,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後,自然人股東繳納個稅後,被轉讓股權的企業才能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四、股權轉讓合同繳納印花稅
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所以股權轉讓雙方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要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D. 非上市公司股東個人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按照原始出資算。計稅依據: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E.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流程及稅率
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應當就取得所得主體的不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屬於個人所得,轉讓股權方是個人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股權方是公司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F.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如何計算印花稅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納稅義務人,需申報繳納股權轉讓印花稅。涉及股權轉讓的企業沒有繳納印花稅的義務。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由轉讓股權的股東雙方繳納印花稅,一般印花稅率在萬分之五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
G. 非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繳納什麼稅金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之間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業務(不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所涉及的稅費包括:
1、印花稅。交易雙方各按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所記載的轉讓價格的0.05%計算交納、貼花。
2、所得稅。轉讓方股權轉讓收入高於股權投資計稅成本的,應當並入應納稅所得額中,計算交納所得稅,反之,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依法扣除(但分年有扣除上限規定)。對於一些特殊的股權轉讓業務,比如轉讓持股95%以上的企業的,有特殊的稅收優惠計算方法。
另外,股權轉讓交易,不屬於營業稅應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H.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繳稅
股權的轉讓是在公司經常發生的,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盡到了出資義務之後依法成為公司的股東,可以對自己享有的股權進行轉讓。那麼關於股權轉讓受讓方稅收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轉讓股權涉及到三種稅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還有一個是企業的所得稅。受讓方稅收主要有三種: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1、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而法規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徵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2、增值稅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公司與合夥企業)的股權。3、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3、個人所得稅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I.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安徽省自然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依法核定股權轉讓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