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股權凍結了怎麼辦
❶ 股東股權被凍結,後果嚴重嗎
還是很嚴重的,因為大股東的股權可以用來質押,獲取資金為公司補血,一旦股權凍結側面反應公司現金流是有問題的,典型案列就是最近的樂視
❷ 我們公司股東的股權已經被凍結了,影響我們這家公司的賬戶使用嗎
應該是該股東涉訴了。通常不影響公司賬戶使用。
❸ 公司股權被凍結後能解散嗎
股東股權被凍結可以解散公司。股權凍結對於股東資格沒有任何影響,股權凍結也不必然導致相應股權的變更,因此即使公司的部分股權被凍結,也不影響公司股東請求司法強制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一條第一款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❹ 公司股東股權被凍結後,公司法人轉移公司財產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製作筆錄,載明下列內容:
(一)執行措施開始及完成的時間;
(二)財產的所在地、種類、數量;
(三)財產的保管人;
(四)其他應當記明的事項。
執行人員及保管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到場的,到場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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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財產的要求: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第十五條對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的利益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該財產被指定給第三人繼續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第三人無償借用被執行人的財產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十六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第十八條被執行人購買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第三人依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餘價款或者第三人書面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已經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應當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因支付價款而形成的對該第三人的債權。
第十九條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餘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❺ 公司股東股權被凍結了,這個股東還是一個公司法人,會受影響嗎
是被法律凍結了么?工商層面的話,就是不能進行變更。但是對股東公司的正常經營沒有太大影響,但是現在連帶責任越來越嚴格,嚴重的會影響到法人股東裡面的人員徵信。要看你能不能解凍。
❻ 股權被凍結到底怎麼回事
估計股東是牽扯到什麼案子了,可以到工商局檔案室查是哪個行政部門凍結的,也可以到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查詢
❼ 如果股東股權被凍結
股東股權被凍結的,可以通過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申請執行人放棄債權、債務人已經清償債權等行為,來向法院申請解除凍結措施。法院經審查後,能夠予以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❽ 公司股權被法院凍結後會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被凍結後,將無法辦理被凍結股權的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也不得向該股東進行分紅。否則可能被視為妨礙執行,不僅需要承擔與該股權和分紅價值相當的民事賠償責任,還可能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如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被凍結股權的股東一直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則法院會將凍結的股權強制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條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❾ 股東股權凍結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股權的凍結主要是限制股東從公司獲取收益以及處分股權,從而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凍結股東的股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實質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❿ 股權凍結了還能轉讓嗎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3條規定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加強信息合作規范執行與協助執行的通知》第12條規定股權、其他投資權益被凍結的,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轉讓,不得設定質押或者其他權利負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被凍結期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該股東的變更登記、該股東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被凍結部分的公司章程備案,以及被凍結部分股權的出質登記。
(10)股東股權凍結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股權的凍結限制了股東從公司獲取收益以及處分股權的權利,從而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股權凍結的效力及於股權產生的股息以及紅利、紅股等孳息,但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仍可享有因上市公司增發、配售新股而產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