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股權低價轉讓
① 股權低價轉讓行為,如何認定
股權實際轉讓認定中的兩種情況:
1、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才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了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此種情況顯然屬於股權轉讓協議的實際履行和股權交付中的權能移轉,但卻不是實際履行行為和交付行為的全部。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2、已支付股權受讓款是否成為股權已轉讓的標志
實務中,許多當事人依照約定向受讓方支付了股款,但卻未辦理其它股權轉讓手續,這種情況同樣不能認定為股權已經轉讓。股款的支付無疑是履行股權轉讓協議最重要的行為,但卻只是受讓方單方的履行行為,它並不當然意味著轉讓方也履行了對應的交付行為,而股權的轉讓恰好不取決於受讓方而取決於轉讓方的履行。反之,如果轉讓方已交付股權給受讓方,即使受讓方未支付股款,也不會改變股權已經轉讓的事實。當然,已支付股款的受讓方無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轉讓方向其交付股權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② 關於低價轉讓股權問題
這種情況屬於折價轉讓。股權轉讓價格是股東之間的事情,公司又不出錢,公司只需要做工商變更,然後將甲的30%股權記到乙公司的名下,就行了。
借:實收資本-甲公司 60萬 (200*30%)
貸:實收資本-乙公司 60萬
然後乙公司付錢給甲公司,但這個付款是那兩個公司之間的交易,與你們公司沒有關系。
③ 股權平價轉讓的問題
平價轉讓沒說一定要轉讓給一個人,幾個人也是可以的。平價轉讓是指按照原股權價值1:1轉讓給其他人而已。去工商辦理變更登記,然後做出賬務處理即可,不發生增值不征稅。與利潤無關。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里的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在轉讓財產過程中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而有價證券的財產原值,是指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繳納的稅款時,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
不是說說就可以,應當提供相關證據,首先得有財務數據支持才行,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後才行,而通常企業財務報表在主管稅務機關有備案,這個一般改報表也沒有用。
另外,如果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④ 股東低價轉讓股權
法律分析:可以確定的是,股權的轉讓價格國家並沒有相關的規定,雙方可以任意擬定轉讓價格。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2、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 股權轉讓意向書,3、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4、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5、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6、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根據公司類型的不同,法律對股權的轉讓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內部轉讓完全自由,而外部轉讓則需要經過半數的其他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⑤ 低價轉讓股權合法嗎
低價轉讓合法,但國有股權轉讓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⑥ 股權可以進行低價轉讓嗎
法律分析:要根據股權的性質做不同判斷。
對於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有限制;對於非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無限制:
1、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是有限制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2、非國有股權轉讓(民營企業)的價格沒有限制,不涉及可能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1元價格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⑦ 股權轉讓,怎麼樣才算平價轉讓
以八十萬的價格轉讓屬於評價,不涉及增值,就不涉及所得稅,但稅務部門認為價格不合理的,可以核查。
⑧ 股權可以低價轉讓嗎
股權可以低價予以轉讓,因為股東是有權任意擬定轉讓價格的,國家對股權轉讓價格沒有強制規定。但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是有限制的,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⑨ 什麼是股權的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有股權的股東依法將其股權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人。股東可以轉讓給公司內部的其他股東;也可以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但要獲得半數股東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⑩ 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基於真實意思表示,就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所有權轉移,與他人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的行為。且股份,可以為記名股份,也可以為無記名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