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什麼資產
A. 公司股權和公司財產有什麼區別,多謝!
1、主體不同
公司財產屬於公司法人,由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代虛擬的法人行使和保管、處分財產。而公司股權屬於股東,股東可以按股權的多少行使對於公司的股東權。公司股權的權利人是公司股東;公司財產的權利人是公司法人自己。
2、性質不同
公司財產屬於法人的財產權可以依據法人的意思自治作出處分而公司股權屬於社員權,是股東通過認繳出資或認購股份取得的對公司事項的表決權,其股權轉讓受到公司組織形式的不同有不同程度上的限制。
3、權利不同
股東持有的是股份,享有決策、收益等權利,也代表對公司的所有權,公司財產不完全等於屬於股東的資產。例如公司破產清算時要先支付工資,先兌付債券,然後給優先股股東股息(如果有優先股的話),最後剩下的才是普通股股東的。
4、本質不同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企業的財產雖屬於自有資本的范疇,但它並不是由出資者的投資所形成的,而是企業總資本運營收益或總資產運營收益的積累,所以,財產既是資本的產物,又是資產的產物。
B. 股權是什麼,具體包括哪些權利
股權內容比較豐富,主要包括:
(1)股東身份權;
(2)參與決策權;
(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4)資產收益權;
(5)知情權;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7)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9)股東訴權。
C.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
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拓展資料
股權的轉讓流程:
1.前往工商局辦證大廳,找相關負責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填寫公司變更表格,並帶好相關資料到工商局進行營業執照的變更;
3.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4.持稅務變更單到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證;
5. 持銀行變更單到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
D. 股權是什麼
顧名思義,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是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利。股東因為履行對公司的投資義務而獲得公司的股東身份,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
股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具體表現為:第一、分紅權,即獲取公司利潤分紅的權利;第二、投票權,即參與公司股東會決策,按照自己的股權比例投票表決的權利;第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即選舉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或者被選舉成為公司董事成員的權利;第四、知情權,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查閱會計賬本等。
E. 股權是有形資產還是無形資產
(1)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弄清楚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概念。
(2)有形資產:有形資產有狹義的概念和廣義的概念之分。狹義的有形資產通常是指企業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廣義的有形資產則包括企業的資金、資源、產品、設備、裝置、廠房、人才信息等一切生產要素在內。
(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也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綜上,廣義上我們將股權視作無形資產。
F. 股權資產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類資產可以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兩類:1、直接投資的目的是以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組成聯營企業、合資合作企業或股份企業,從而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2、間接投資是指在證券市場上以貨幣資金購買其他單位的股票,以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