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股權凍結
『壹』 股權凍結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貳』 什麼是股權凍結股權凍結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嗎
什麼是股權凍結?股權凍結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嗎?
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便會被凍住的,他要求抵達特殊的標准才會被開啟。一般在以下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住:
1、企業或者投資者將自身擁有的股權做當鋪。
嘗試根據免費轉讓,公司變更,來避開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損害第三人權益的,可撤銷。
以上就是我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你有所幫助。
『叄』 股權凍結請問什麼意思
股權的凍結發生在民事訴訟前,或者過程中,主要是為了進行財產保全,讓後續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
股權凍結後,股東的的收益、處分權會受到限制,這樣做防止了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和股權買賣,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財產權凍結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所以對股權進行凍結的,一般不會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肆』 什麼是股權凍結 股權凍結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管是上市公司還是一般的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都會遇到一件工作,那就是股權凍住。那麼什麼是股權凍住呢?咱們一起來看看文章是怎樣說的吧。
股權並不是平白無故就會被凍住的,他需求到達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狀況下股權才會被凍住:
1、公司或是股民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典當。
2、企業請求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款官司中,因為其他的財物不足以歸還債款,只能以部分股權歸還。 從上述的狀況中咱們結合股票投資入門常識就能夠了解到,其間的三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第二項,因為企業請求破產的話,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也沒有多大的用處了,除非有人會接手。但誰也不是傻瓜,企業請求破產,天然是因為運營不善,也就是說這家公司現已沒有什麼價值了。而假如想要讓其他人接手,就必須讓他人看到它的價值,這樣在他人承受後,才有可能讓股權凍住。至於其他的,只需有滿足的時刻將這些問題處理好,那麼股權天然也就能被凍住了。
股權凍住的注意事項:
1.若約好限售期內處理股權交割使受讓方獲得股民資歷,則存在合同無效的風險。
如轉讓方在限售期內將股份轉讓予受讓方,且協議約好,協議收效後,受讓方即成為公司正式股民,享有股權權力及責任。
2. 標的股權被質押。
依據相關法令的規則,除經出質人與質權人洽談同意外,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
股權凍住之後,並不影響其轉讓以及增資的行為,可是因為諾言受到一定的影響 ,對於企業的影響還是不怎樣好的。至少在增資的時分,困難會更多一點。並且被凍住的股權,假如投資者想要轉讓的話,是能夠轉出去的,僅僅價錢就不如投資者所願了。特別是當企業請求破產之後,這個時分想要轉讓手中的股權可謂是難上加難了。
『伍』 股權被凍結意味著什麼
1.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
2.股權被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股東就不能質押和轉讓股權。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為了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者轉讓其自有股權,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權凍結是作為一種強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股權凍結的過程中,股權持有人的股東地位沒有被否認。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凍結後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
3.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4.因此從上述的情況中我們結合股票投資入門知識就可以了解到,其中的三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第二項,因為企業申請破產的話,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也沒有多大的用處了,除非有人會接手。但誰也不是傻瓜,企業申請破產,自然是因為經營不善,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而如果想要讓其他人接手,就必須讓別人看到它的價值,這樣在別人接受後,才有可能讓股權解凍。至於其他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將這些問題處理好,那麼股權自然也就能被解凍了。
『陸』 什麼情況下會被凍結股權
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股權糾紛、債權糾紛都可能會造成這種情況。
『柒』 什麼情況下會被凍結股權
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
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7)什麼情況下可以股權凍結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在對股權進行強制執行時,必須處理好股權執行與維護公司法人財產權的關系。股權和公司的法人財產權相伴相隨,它們基於同一法律事實而產生(股東出資與公司成立),兩者相互制衡、相互依存,共同構成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
然而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又有區別:
(1)權利主體不同。股權的權利主體是股東,而公司法人財產權的權利主體則是作為獨立法人的公司,兩者人格不可混同。
(2)客體不同。公司法人財產權指向的客體是公司財產,而股權指向的客體則應是公司。我們不可以把公司與公司財產混為一談。股東所能操縱的只是公司,而非具體的公司財產。
(3)內容不同。股權的內容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既有財產性權利,又有非財產性權利。即使財產性權利,也是一種請求的可能性,且其數額大小依賴於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是一個定值。
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內容包括所有權、他物權、債權、無形財產權以及對外再投資形成的股權等,均為財產性權利。
『捌』 股權凍結意味著什麼意思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
股權凍結意味著公司內部現金流是存在一定問題的,凍結後的股權不能用來質押獲得資金為公司補血,會產生不好的影響。
股權並不是無緣無故就會被凍結的,他需要達到特定的條件才會被觸發。
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2、企業申請破產。3、股權有爭議。4、在債務官司中,由於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從上述的情況中我們結合股票投資入門知識就可以了解到,其中的三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第二項,因為企業申請破產的話,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也沒有多大的用處了,除非有人會接手。但誰也不是傻瓜,企業申請破產,自然是因為經營不善,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而如果想要讓其他人接手,就必須讓別人看到它的價值,這樣在別人接受後,才有可能讓股權解凍。至於其他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將這些問題處理好,那麼股權自然也就能被解凍了。
股權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投資者不能轉讓或抵押股權。以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
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股權凍結,一般屬於中性偏空。凍結後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於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於機遇,利小弊大。
『玖』 公安部門能夠凍結公司股權依據是什麼
公安部門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凍結公司股權。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參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9)什麼情況下可以股權凍結擴展閱讀
參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查詢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三條,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不需要繼續凍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時,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解除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但可以輪候凍結。
第二百三十六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第二百三十七條,對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有權申請出售。
權利人書面申請出售被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權利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變現,所得價款應當繼續凍結在其對應的銀行賬戶中;
沒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所得價款由公安機關在銀行指定專門賬戶保管,並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解除凍結,並通知被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