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如何交割
A. 期貨實物交割的交割流程
(一) 第一交割日
1. 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 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 第三交割日
1. 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 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B. 股指期貨是如何交割的
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最後交易日即為交割日。最後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約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約開始交易。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手,合約交易以交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
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手,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手。
合約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交易方式。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
(2)期貨如何交割擴展閱讀:
主要功能
風險規避
股指期貨的風險規避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反向操作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個部分,非系統性風險通常可以採取分散化投資的方式將這類風險的影響減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統性風險則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
股指期貨具有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工具,擔心股票市場會下跌的投資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票市場整體下跌的系統性風險,有利於減輕集體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影響。
價格發現
股指期貨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通過在公開、高效的期貨市場中眾多投資者的競價,有利於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實價值的股票價格。期貨市場之所以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交易的參與者眾多,價格形成當中包含了來自各方的對價格預期的信息。
另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桿倍數高、指令執行速度快等優點,投資者更傾向於在收到市場新信息後,優先在期市調整持倉,也使得股指期貨價格對信息的反應更快。
C. 期貨的各個交割方式之間有什麼區別
期貨交割方式與標准倉單
商品期貨因實行實物交割制度,存在倉單概念。本文介紹倉單的知識,是為了幫助讀者了解持倉成本的概念。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包括融資成本、入庫費、倉儲費等,其中融資成本與股指期貨中的持有現貨股票的融資成本是一樣,不同的是,持有股票沒有入庫費和倉儲費等,而且可獲得股息收入,抵消了部分融資成本。了解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有助於讀者對套利和股指期貨定價理論的理解。
商品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對沖平倉和實物交割。商品期貨的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滾動交割、期轉現和廠庫交割四種方式。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
期貨標准倉單是指指定交割倉庫在完成人庫商品驗收、確認合格並簽發《貨物存儲證明》後,按統一格式制定並經交易所注冊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實物所有權憑證。標准倉單的表現形式為《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易所依據《貨物存儲證明》代為開具。標准倉單持有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交割倉庫不同等級的交割商品提取貨物。標准倉單具有流通性好、價值高的特點,因而,商業銀行對期貨市場標准倉單抱有很大的熱情。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對在最後交易日閉市後集中進行的交割模式,是倉庫交割方式的一種。在最後交割日,買賣雙方實行一次性交割,倉單與貨款同時劃轉,交割價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格計算。採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違約,為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籌措貨款留下充足時間。
滾動交割是指進入交割月後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賣方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按多頭建倉日期長短自動配對,配對後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的劃轉及倉單的轉讓,通知日的結算價格即為交割價格。期貨轉現貨是指期貨市場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多空雙方之間達成現貨買賣協議後,變期貨部位為現貨部位的交易。這種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中十分普遍和流行。我國還有豆粕(3283,51,1.58%)期貨的廠庫交割,即以廠庫倉單為對象,與倉庫倉單相對的信用倉單形式。廠庫倉單是油廠以信用為基礎,按照交易所規定的程序簽發的符合豆粕合約規定質量的實物提貨憑證。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是虛擬的股票指數,沒有實物形態,因此,只能採用現金交割。股票指數期貨買賣實際上是對股市未來價格走勢的預測進行交易,這和其它的商品期貨交易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現金交割相對於實物交割簡單很多,也不存在類似商品期貨交割中的倉儲費、入庫費等成本費用,但現金交割也存在財務成本,研究現金交割的成本對設計合理和有效的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方案是有幫助的。
D. 期貨做空如何交割
做空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跌後買進,獲利差價利潤。
期貨實行的是保證金機制,交易的是商品的標准合約而不是商品本身。所以期貨中只需有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根據需要直接買賣商品的合約。而做空就是在預計商品價格要走低的情況下,直接賣出商品合約的操作。因為我們賣出的是未來特定時間交割的商品合約,所以只要在到期日之前履約即可,賣出時手中不必有相應的合約。履約的手段分為對沖和交割,對沖即買入等量的合約平倉,交割則是拿出符合標準的實物商品。
E. 期貨交割的交割方式
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
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
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之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F. 期貨市場如何進行實物交割
交割是指:至期貨標准合約規定的最後交易日後,對持有的未平倉合約以實物交收形式了結期貨買賣義務的一種平倉形式。交割方式主要有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目前國內商品期貨交易中僅有實物交割一種方式。
實物交割是指:在規定時間內,合約買賣雙方在規定的地點,採用倉單與貨款交換的方式交收實物、履約平倉。各交易所的各種期貨商品均有指定交割倉庫負責交割驗貨、開具倉單、向買賣雙方提供倉儲條件。由於國內各交易所均採用電腦撮合方式進行交易,因此在交易清算及實物交割程序方面大同小異。一般分為匹配、交割兩個步驟。
1、匹配。國內大部分期貨交易所在合約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全部未平倉合約由計算機自動給買賣雙方配對交割;也有一些交易所在合約交易結束前規定有匹配日,在匹配日中,計算機按照先申請者優先、持倉期長者優先的原則對提出交割的買方和賣方進行匹配,若申請交割的買方或賣方不足時,計算機系統按持倉期長者為先的原則從未申請實物交割的賣方或買方選擇匹配,直到所有實物交割申請者匹配上為止。匹配上的交割雙方取得進行票據交換和實物交收的資格,相應的持倉部位則自動退出交易系統,並由交易所公開具體配對雙方的單位名稱、交割地點及交割數量。交割地點如有多處,大多數交易所規定交割地由賣方指定。此後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買賣雙方須將實物交割全額貨款和標准倉單交至交易所指定的交割部門,由交易所統一辦理資金劃撥和倉單交付等手續。
2、交割。實物交割通常採用票據交換方式。交割雙方必須在指定交割日期到指定地點辦理票據交換手續。期貨合約的賣方須提交倉單、質檢單、發票,而期貨合約的買方須提交支票。倉單可由賣方將實物運進指定交割倉庫獲得,也可由賣方按市價直接在指定倉庫購買。
G. 期貨如何交割
期貨交割有交易所指定的倉庫。在實際期貨操作中很少交割,一般對沖了結。三大交易所都有交割倉庫。
一.交割的概念
商品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對沖平倉;二是實物交割。
實物交割就是用實物交收的方式來履行期貨交易的責任。
因此,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
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
二.交割的作用
盡管實物交割在期貨合約總量中占的比例很小,然而正是實物交割和這種潛在可能性,使得期貨價
格變動與相關現貨價格變動具有同步性,並隨著合約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步趨近。
實物交割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現貨交易行為,但在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實物交割則是期貨交易的延續
,它處於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交接點,是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所以,期貨交易中的實
物交割是期貨市場存在的基礎,是期貨市場兩大經濟功能發揮的根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