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干貨如何設計合理的股權結構
1. 如何設計公司股權架構
動態股權結構
人力:40%
資金:30%
資源:30%,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劃分。
股東至少有一個占股51%以上或67%。
2. 新公司如何設計股權結構
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可以根據崗位職責重要性去區分。
效率,根據個人的資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權,資源互補、優劣互補,取長補短。需要有個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決策。
二、法律上的股權分類layout:
根據工商登記的股東出資比例合理劃分股權。限制性股權。一開始就出資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兌現制。或者企業發展過程中,轉讓、質押和處理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這是限制性股權。期權,就是期待性的權利。主要是針對企業員工,做一個激勵核心員工、高管,各種VP的方案。
3. 中小企業股權架構怎麼做合理
一
何為股權架構?
1
誰能成為合夥人
今天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家都講合夥人,但其實法律的合夥人和法律上的股東是有差別的。合夥人在法律上針對的是合夥企業,包括有限合夥企業和普通有限合夥企業,股東相對應的是公司,所以合夥人和股東在法律上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這里講的合夥人是一種俗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夥人,實際上是有限公司里的股東。但因為現在創業火熱,大家有點約定俗成,所以我們今天要講的就是《中國合夥人》里的合夥人。
所以關於合夥人適合的標准,我看了很多案例之後,自己也總結了一下,認為有3個標准。
第一,要有創業的能力。
第二,要有創業的心態。
第三,要找到一起吃苦堅持的人。
以上幾個標準是大方向上的,涉及到具體的還有以下5個標准:
一、理念要認同,要同舟共濟。
二、資源互補、優勢互補,取長補短。
三、各自能獨當一面,在某方面能撐起來。
四、需要背靠背的信任,相互之間沒有什麼顧忌,可以相互託付。
五、共同出資。這個有必要跟大家重點說一下,現在創業注冊公司一般不要注冊資本,但是公司成立以後,可能為了拉某個技術入伙,又因為公司現在沒錢,就以股份的形式,而不要求出資。比如為了先把Demo或者App做起來,不要求技術出資,直接給15%,甚至30%的股份,讓他以技術入股。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讓技術先在原先公司待著,等到公司成長、融到資後再辭職,我認為都不可取。
如果是後續加入的合夥人、中途加入的合夥人,那一定要堅持「先戀愛再結婚」的原則。
所以從法律上來講,你可以通過法律文件的方式跟他說清楚,如果做我的聯合創始人,我可以給你什麼樣的待遇,但是這個條件目前還不生效,到一定程度以後才能給你生效。這個時間也就三個月左右,差不多也能完成真正的了解和磨合,這就是所謂的「先戀愛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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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的理解和分類
股權有兩種理解,一種比較通俗,就是10%、70%、90%,這是法律登記上的股權。你佔有公司多少法律上的股權,就代表這個公司里有多少比例是屬於你的。
第二種理解叫創業股權。這個不一定完全正確,但可以與大家交流一下。這種股權舉個例子,你我他三個人按照721模式合夥,雖然都有出資,佔有20%的股權,但是對不起,這個20%,還只是在你名下而已。它是一種企業成長的股權,這20%是你的沒錯,但不是說你前期投入了,這個公司就必然成長到什麼階段,每一個企業都是一個成長的過程,都有它的成熟期,也就是企業只有在成熟階段以後,這個20%才真正是你的。
這具體法律上的股權分類
第一種:實打實的股權,在工商局登記的30%、60%等股權。
第二種:限制性股權。就是你一開始就出資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兌現機制。或者企業發展過程中,你轉讓、質押和處理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這是限制性股權。
第三種:期權,就是期待性的權利。主要是針對企業員工,做一個激勵核心員工、高管,各種VP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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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架構原則
涉及到股權架構的基本原則,主要有5點。
第一: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所以對於CEO來說,你需要清晰知道每個人每個崗位在各個階段的不同,對於貢獻和股權架構設置也就不能一刀切。
第二:效率,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資源,比如人的資源,產品、技術、運營和PR,甚至是融資;其次是這個架構要便於公司治理,特別是涉及一些重大決策的時候,能夠在議事規則下迅速做出比較高效、正確的判斷。最後結合第二點,這個股權分配架構需要考慮決策,就是要有一個老大,能讓任何事情決策更加高效。
第三:便於創始團隊對公司的控制,是控制權。
第四:有利於資本運作。這個主要涉及兩個層面:融資和掛牌IPO。
第五:避免均等。很簡單,避免55開,或者333之類的,這種結構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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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蛋糕怎麼切
很多人來找我們律師的時候,大都會問合夥人份額怎麼分。我的回答都是標準的,任何一個事業不可能靠幾個合夥人、幾個「O」做起來,一定要靠很多夥伴、VP和高管,包含全體兄弟姐妹。
所以基於共同打拚這一點,考慮問題的思路就不再是怎麼分,而是分給誰。一般來講,我們律師都會根據你的行業,給你一個建議,應該拿多少的期權值出來,比如數據統計,現在一般是10%到16%,或者到20%都有,而奇虎360拿出40%,應該說是比較慷慨的,換個直觀的說法就是,他們公司現在隨便一個高管或者部門主管都是千萬級富翁。
還有一個大家比較熟悉的例子是華為,他們說自己是全員持股,不過法律上講的話只能叫全員激勵。華為是用現金價值的方式來激勵,而不是實打實將所有的公司員工都作為股東。但這個可以給我們的啟示是,在考慮股權這個蛋糕怎麼切的時候,首先要照顧的是員工份額,留多少才能持續吸引後續的優秀人才加入?這個是需要提前分出來的,那作為律師來講,我們建議10%到20%都正常,15%、12%,在資本市場比較認可的是12%,但比較折中的方式有15%。
第二個需要考慮給新的合夥人預留。剛才說了,不是所有團隊都能從剛開始的時候就找到齊整合適的創業團隊,中間還會有各種各樣的聯合創始人需要引進。一般我們會根據測算建議你先預留15%,會相對合理一些。
所以扣除了以上預留的兩部分,才是創始合夥人的股權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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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合夥人的份額分配
從企業剛創立就給它估值,哪怕是通過資本市場去估值。比如一個互聯網項目,注冊資本是100萬,剛開始的估值是500萬,去融天使的時候估值1200萬,這種情況下你出資30萬,就只能佔6個點。這是第一個需要考量的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要有一個老大,即CEO,對公司有更多擔當和責任,特別在前期是為了決策效率。企業的發展與CEO的能力直接掛鉤,所以CEO在一個創業項目一定要大股,始終能夠控制住這家企業。
接下來就需要考慮合夥人了,這個需要多方面綜合考量,因為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各有優勢,有資金、資源、專利、創意、技術、運營和個人品牌等。而資源的話,包括融資的資源、數據的資源等,在前期會很重要。
每個階段大家都要科學地評估,有個全面的認識,現在的互聯網創業跟以前的創業確實不一樣,有很多不確定性,但是在合夥人問題上,在項目規劃里,平衡了各種資源、人才和發展階段之後的科學評估,會比較適合。
第四個方面就是要在合夥人股權分配上有一個明顯的梯次。在剛才講過的不要均等的基礎上,實現梯次,這種梯次不是CEO60%,剩下的40%,還有三個人,每個人13.33%,這也不行。比如CEO老大、CTO是老二,然後依次各種「O」,按照20、15、10,或者15、12、8、5這種梯次,會在以後方便很多。
合理的股權結構合理的股權結構
提問/回答/建議
問:我們項目融資現在已經A輪了,需要吸納一個聯合創始人、一個非常厲害的CTO進來,那該給多少股份合適?
答:這樣的問題,我一般都會先問這個人進來的具體作用是什麼?能不能用錢來解決,接著才會看輪次。在北京,產品還沒有就引起CTO,給人15%-20%是正常的;天使輪之後,產品已經有Demo了,那這個CTO可能要在股份上打五折了,原來15%,現在只能是8%、6%,或者5%;在A輪以後,就可能只給3%-5%了;如果到了B輪,可能就只給期權了。所以這就是剛才講到的,股權都是動態分配的,你要根據你的階段不斷做評估,因為你的融資階段不一樣,企業的估值也是不一樣的。
建議:CEO給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聯合創始人,不管有多少個人,一定不要加起來超過30%,你還需要預留10%-20%的職權期,這算比較科學的股權架構結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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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架構的法律設計
就互聯網創業來講,股東協議應該有這么幾個機制:
第一:股權兌現機制,也叫股權成熟機制。比如剛才講到,我這個項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裡面佔20%的股權,但是在這過程中我認為太辛苦,無法再堅持下去,無論是迫於生活壓力、失去興趣還是什麼原因,反正我不再跟著一起玩了。這個時候出現的問題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記里,我的名下還有20%的股權,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對於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對於股權兌現機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記在工商局的股權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按照時間和階段的發展,你個人對公司的付出來不斷評估兌現。
以上是第一個機制:涉及回購。另外需要考慮的第二個機制是股權的動態調整。比如公司未來是要往雲計算、大數據方向發展的,但現在還不會到那個層次,相關的人需要成長,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給技術本來是10%,但是現在先給5%,等到你也能達到再給5%,或者你達不到就用這5%來給別人。所以這個是一個動態的可調整的機制。
第三種情況是離婚,股東里有夫妻離婚,因為夫妻離婚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就會導致公司相應變動,所以關於離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約定,一種是誰創業歸誰,你這個項目與配偶無關。
第四種情況是繼承,這個一般不會被關注,但是又很常見,比如股東去世之類的,他的繼承人就會成為股東,但是如果繼承人和這個項目不對路,聊不來,那可能就會影響公司的決策和發展。所以對於繼承相關的情況,協議里也應該有一些權益可以清算的條款,這樣會比較科學。
第五種情況是犯罪,就是創業項目中的創始人因為各種工作的原因或者個人的原因犯罪,如果這些犯罪可能影響到項目後續的資本運作,或者是因為被關押導致公司決策受限,那也要在股東協議中考慮到。
二
控制權
1
控制權分為哪幾類?
第一種:絕對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重大事項,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並、分類、解散等,這些重要情況是必須要三分之二以上來同意的,這是叫絕對控制。
第二種:相對控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占股50%以上,另一種是有很多股東,我相對占股最多。不過常規情況下第一種方式比較常見,所以很多創業公司創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
第三種:一票否決權,比如占股34%,雖然沒有51%,也沒有67%,但有些情況下必須2/3以上通過的話,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沒用。所以這是一種非常直接、簡單粗暴的方法,在表決上擁有絕對話語權。
2
控制權具體可以怎樣來實現呢?
第一種:代持,比如昨天還有一個項目來咨詢,有8個創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懸殊也就3個點。這種情況下,比較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某個人,或者CEO代持。但我個人是非常不建議代持的,因為代持有幾個問題:給CEO代持或讓某個人代持,人什麼時候沒了都不知道;涉及道德風險。
第二種:表決權委託,比較常見於美國。表決權委託就是你讓我給你代持我不幹,但表決權可以給你,委託你來幫忙投票。
第三種:AB股,也叫牛卡計劃,也可以叫雙股權,是舶來品。簡單講就是公司里存在兩種股權,但工商意義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表決權不一樣。具體來說,我雖然占股30%,實現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決權上放大,那也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所以總結來說,就是股票所有權和投票權分離,放大自己的表決權。
第四種:持股平台,這個是律師比較推薦的。剛才說到代持不靠譜,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權委託有時候可以撤銷,並且是隨時可以撤銷,不是很方便。這個時候我們可能會做一個持股平台來實現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額的股權集中起來實現投票權,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進來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有限公司,一種是有限合夥。從法律的角度,我們建議還是放在有限合夥企業中,因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夥人)說了算,其他人只要負責做就行。
提醒
持股平台的地點選擇也很重要,因為現在來講北京工商部門是不允許設置什麼股權投資企業、亂七八糟的PE公司的。不過話說回來,全國很多地方也能注冊,而且有不同的優惠政策,不同地點的優惠是不一樣的,比如新疆、廈門自貿區和天津等,可以多方考慮一下。
3
公司創始人有哪些特殊權利?
創始人的特殊權利
第一:一票否決權。比如下列事項必須經過創始人、股東誰誰誰的同意,才能通過,這個就是一票否決權,是一種強有力的保有控制權的方式。
第二:董事提名權。類似的可以借鑒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比如說董事會一般是奇數,設立的董事會至少是3個人,所以可以約定,創始人可以有權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會的董事人選。
第三:董事長的任命權。不僅可以提名董事,還可以提名董事長人選。
4. 如何做好股權架構
未雨綢繆,有備無患:避免讓基礎架構問題影響公司健康成長
公司注冊股東:初期公司留了動態股權架構,還沒確定的,都可以給CEO大股東代持。
公司注冊股東,一定是最核心的幾個人,並且確認是比較穩定聯合創始人。其他的都用代持股份方式來操作。注冊股東少,在公司有變更等事務中比較方便。有公司的注冊股東,公司成立後離開公司去外地發展,造成很多工商程序都很復雜。
期權:對於後進來的管理骨幹或核心員工,不要直接給股份,而是用期權方式來分發激勵。期權一般是有條件設定的,保障團隊的穩定性和激勵。
例如,騰訊眾創空間新進的某總監,談好3%期權,分2年給,每年1.5%。如果該總監,工作不滿1年就離職,可以是拿不到的。假如,第二年有情況需要解職,也僅對之前1年的1.5%有效,剩下1.5%可以釋放出來,留著給以後的團隊分配。早期一定要捨得用期權吸引人才,企業家一定要有捨得的精神,大舍大得
5. 怎樣設計 股權結構
一、股權結構的原則layout:
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可以根據崗位職責重要性去區分。
效率,根據個人的資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權,資源互補、優劣互補,取長補短。需要有個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決策。
二、法律上的股權分類layout:
根據工商登記的股東出資比例合理劃分股權。
限制性股權。一開始就出資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兌現機制。或者企業發展過程中,轉讓、質押和處理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這是限制性股權。
期權,就是期待性的權利。主要是針對企業員工,做一個激勵核心員工、高管,各種VP的方案。
三、
6. 股權激勵如何進行合理設計股權的分配
華揚資本提出的長期動態優化股權激勵理念認為:股權激勵的長期動態優化,實際上是要解決股權激勵中怎麼分配的問題。要解決這個核心問題,公司第一要進行知識資本化,強調股權的按知分配,把員工的知識勞動轉化為資本;第二要形成利益共同體,把利益關系理清楚,將員工利益與企業長期利益結合在一起,增強對員工的歸屬感、長遠發展的關切度和管理的參與度,形成具有競爭和激勵效應的科學的分配製度;第三,股權激勵是基於3~5年甚至更長期的一種制度性安排,不同於工資、獎金等短中期激勵;第四。股權激勵授予對象、數量是動態變化的,並非一成不變,所以股權的分配不是一步到位,需要考慮過去的歷史貢獻者、現在的奮斗者以及將來需要引進的人才;第五,股權激勵需與人力資源體系進行有效結合,通過績效考核不斷優化;第六,股權激勵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收入機制、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
首先,根據公司所處的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股權結構等因素確定首次配股總量;其次,科學地進行崗位梳理和崗位價值評估,確定每一崗位級別認購股權數量的上限;
其次,根據當年員工績效考核的結果授予該年員工可認購的股權數額,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不同,則授予的股權數額不同或者沒有。員工崗位級別不提升,被授予的股票數量則不超過該崗位級別認購股權數量的上限。如果想要得到更多股票,須努力工作上升到更高級別以及績效更優;
第三,公司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和上一年度退出股權數量確定每年公司新增股權數量。這樣,員工持有的股權數額完全由其對公司貢獻的大小而定,員工持股是動態的,在長期的年復一年的績效考核中得到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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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權架構怎麼合理
股權分配是公司穩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投資人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同時,實際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乾股等特殊股權,這些不確定因素加劇了公司運作的風險.當公司運作後,各種內部矛盾凸現,在矛盾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依據就是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所以,實踐中許多中小投資者忽視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後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而這種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風險損失的邊緣.因此,本人認為: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穩定的基石。
一、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
許多投資者都知道,股權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探討就沒有實際意義了.
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股權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及董事會職權與表決程序等進行一系列調整後的股東權利結構體系。
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公司決策
股權是一種基於投資而產生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又影響公司管理的方向與規模.
有些投資者僅僅是投資而不參與公司管理,有些投資者同時參與公司管理.而股東只要有投資,就會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利,差別在於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所以,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運作的決策意見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決策權的首要基礎是股權比例.取得決策權的股東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東.
公司法關於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8. 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何設置較為合理
作者:華揚資本股權激勵常見的股權結構類型主要有三種,分散型、集中型、制衡型
1、分散型股權結構
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優點:①可以降低股東持有股份的流動性風險,帶來流動性收益;②有利於經營者創造性的發揮;③在股權高度分散的情況下,股東持股數相近,權力分配較為平均,在股東之間存在一種制衡機制,有利於產生權力制衡與民主決策。
缺點:①由於股東「搭便車」的行為和監督成本的存在,經營者往往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採取機會主義行為,侵害廣大股東的利益;②公司股東無法在集體行動上達成一致,可能會降低公司的反應速度,使公司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③容易招來野蠻人
2、集中型股權結構
公司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優點:①形成「控制權共享收益」,控股股東的控股行為可以給公司整體(包括大小股東在內的所有股東)帶來收益;②解決了「搭便車」的問題,大股東有動機、也有能力去監督公司的管理層,使股東與管理者的代理摩擦減小;③足夠的投票權往往可以保證控股股東本身或其代表直接參與公司經營,由此促進企業經營,提高企業的效率水平並增加全體股東的財富;④一定程度的股權集中可以降低股東與管理者之間代理成本。
缺點:形成「控制權私人收益」,控股股東利用其控股地位從公司轉移資產和利潤,從而損害了中小股東和公司的利益。當大股東的控制權缺乏公司其他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和制約時,大股東就會採取「隧道行為」為自己謀取控制權私利,損害眾多小股東的利益。
3、制衡型股權結構
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優點:①由於股權相對集中,大股東有加強監督減少經理的私人收益的激勵;②由於大股東各自的利益最大化約束以及利益分配不均衡,常常會使得一些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決策不能達成一致,大股東之間無形中構造了一種利益均衡機制,有效降低了對小股東利益的侵害,即討價還價效應;③共享控制權意味著更少的少數股權需要出售以滿足融資需求。這樣,控制集團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將企業價值內部化,這將會降低他們為了增加私人收益而以損失效率作為代價的從事商業決策的動機;
缺點:①這種討價還價也可能引起大股東關注於控制權爭奪,導致公司的業務癱瘓,使小股東利益受損;②大股東對投資項目的前景、回報率、各自所承擔的成本與享受的收益的看法可能不一致,並且由於存在多個大股東,通過談判形成一致意見的難度增加,從而使得一些具有正的凈現值的投資項目被放棄,最終造成投資不足;③對管理層的監督活動是一個「公共品」,大股東之間存在搭便車的動機,最終造成監督不力,而一股獨大在解決此類問題時可能更有效.
9. 作為股份制公司如何設計好股權結構
1、看出資
創業初期,做任何事情都必須要有錢,有錢好辦事。如果空對空,事情是很難辦的,所以,啟動資金非常珍貴。比如注冊一家公司要100萬,一個人出60萬,另一個人出40萬,自然就以出資比例劃分股權,這是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但目前已經很少人用了。這種情況下,出資就顯得非常重要,打比方,做一個項目,需要500萬,我出200萬你出100萬,那我們的貢獻是不一樣的。假設我們資源差不多,我出200萬的話,可能佔40%的股權,同時可能又擔任其他的角色。
2、誰是老大
這是一個核心問題。一個團隊總需要有人在Leadership和核心決策上拿最大的主意,也是犧牲最大的角色。他的股權在早期一定是最大的,而且必須是51%以上。配置股權的時候要有明顯的股權架構梯次,作為老大才會有決定權,創始人也有一定的話語權。
3、看合夥人的優勢
創業過程中,無非就幾個資源:資金、專利、創意、技術、運營、個人品牌。一定要充分評估在創業的不同階段——初創,發展,成熟,出現的變化。誰做的事情最多,最重要,誰就拿得多。一定要知道在公司的發展中最重要的人是誰,這個人的股權一定相對多一點。比如公司是以產品為導向的,那產品合夥人一定要比技術合夥人占股比例大。如果公司事業做不起來,即使持有100%股票也是一張廢紙,沒有任何價值與意義。
4、要有明顯的股權架構的梯次
相對合理的分配方法是有區間梯次的,創始人持股51%以上甚至是2/3,聯合創始人在20~30%,再預留10~15%的期權池。創始人肯定是老大,聯合創始人有一定的話語權,期權池給員工做激勵。
5、預留合夥人期權池
比如邏輯思維是18和82分配,如果申音可以預留20~30%的期權池給羅振宇,雙方達成共識,公司做到一定的高度,這20~30%就無償轉給羅振宇,不僅會讓他更有動力工作,也顯得更有人情味,正所謂多勞者多得,而不是永遠的18%。預留一定的期權池用來激勵合夥人和員工,對公司未來發展也有很大幫助。
10. 如何有效的設計股權結構論文
有效的設計股權結構論
肯定有更完美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