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收回股權
Ⅰ 怎麼撤銷公司股份
投資者申請注銷股份轉讓帳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境內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⑵境外個人:股份轉讓帳戶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⑶境內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⑷境外機構:股份轉讓帳戶卡、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並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董事會、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代理機構對申請資料審核合格後,將申請注銷的股份轉讓帳戶卡收繳存檔,並按規定程序辦理注銷手續。
登記公司有權對股份轉讓帳戶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合規的帳戶,有權予以注銷。
開戶代理機構辦理投資者注銷股份轉讓帳戶業務不收費。
採納哦謝謝
Ⅱ 創始人如何收回股份
從來沒有創始人收回股權的這種說法,除非他是用錢來購買,否則對其他公司股東來說就是不公平。
Ⅲ 合夥人走了,股權該怎麼收回
主要是看你們之間合夥協議的條款。
其次可以看股權比例。
Ⅳ 合夥人離職 股權及期權怎麼收回
退出的合夥人的股權回購方式只能通過提前約定的退出,退出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的估值對合夥人手裡的股權進行回購,回購的價格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價格適當溢價。
股權回購實際上就是「買斷」,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一個原則,一個方法」。「一個原則」,是他們通常建議公司創始人,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這個基本原則,不僅僅關繫到合夥人的退出,更關繫到企業重大長遠的文化建設,很重要。「一個方法」,即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比如,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參與分配公司凈資產或凈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基數,不同商業模式的公司會存在差異。比如,京東上市時雖然估值約300億美金,但公司資產負債表並不太好。很多互聯網新經濟企業都有類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夥人退出時可參與分配公司凈利潤的一定溢價回購,合夥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幹了N年,退出時卻會被凈身出戶;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價格回購,公司又會面臨很大的現金流壓力。因此,對於具體回購價格的確定,需要分析公司具體的商業模式,既讓退出合夥人可以分享企業成長收益,又不讓公司有過大現金流壓力,還預留一定調整空間和靈活性。
Ⅳ 急!在不通過協商的條件下,怎麼可以收回股權股權變更怎麼弄
已經做了股權交割就是人家的財產了,怎麼可能白拿回來
Ⅵ 公司收回股份怎麼辦
股份的收回包括無償收回和有償收回兩種。無償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無償地收回已經分派的股份。例如,股東自願無償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償收回又稱「收買」、「回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價格從股東手中買回股份。公司減少公司資本,可能會影響該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的價格。
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和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等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於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和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至於收購的資金來源,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公司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以上情況的股份,公司能夠按照法律規定收回。具體的收回程序可參照下文。
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Ⅶ 如果股權退出你們應該怎樣處理他的股權法律依據是什麼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問題屬於《公司法》范疇。
由於您並沒有進行詳細描述,這里認定您所說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情況。您所說的股權退出應當為股權轉讓,即將自己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是在一些情況下公司對其股權進行收購,以此來退出股東身份。
第一種方式是轉給他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以及《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因此,如果想要退出股東身份,應當將自己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轉讓給不是股東的人,但是在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時候一定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
在全部股權轉讓之後,公司會注銷他的出資證明書,並且向新的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二種方式是由公司收回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
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股東對於上面說的三種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可以要求公司收購他的股權,這樣來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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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如何收回贈與的公司股權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實現對「開除股東」,或者回購股權有約定,一旦符合了這個約定就可以依據約定收回股權。比如說甲、乙、丙三個股東實現有約定,那麼誰違約了誰就按約定被開除股東身份。但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即便甲、乙佔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形成決議要開除丙也是絕對不行的。
如果股東實在不和,又沒法開除股東,可以以「公司陷入僵局」為由要求公司散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釋(二)》解釋了什麼是「公司陷入僵局」可以解散的標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公司回購股份;《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除此之外,有限公司不得回購股東的股份。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Ⅸ 怎麼把公司的股權再次收回
收回公司股東的股權應當符合法定條件,與股東協商確定收購價格。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Ⅹ 股權退出方式
幾種常見的股權退出方式:
1、IPO退出:
IPO,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
2、並購退出: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退出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3、借殼上市: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公開掛牌轉讓等。
5、股權回購: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和股東回購兩種,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通常選擇此種方式適用於那些經營日趨穩定但上市無望的企業。
6、公司清算:
這是投資人最不願看到的退出方式,如果選擇此種方式退出的,說明投資是失敗的,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
拓展資料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
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一、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二、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四、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
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股權與合夥組織財產權的相互關系與以上情況類似。
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股權根本不是什麼債權、社員權,等等不著邊際的權利。
人們之所以多年來不能正確認識股權與法人財產權,主要是人們沒有看到它們產生的源頭,沒有研究二者內在聯系。一些人對法人的習慣認識還存在一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