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什麼意思
❶ 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
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去尋找各種途徑去增高自己自己的平時收入。那麼這樣的話就能夠讓自己的日子變得更好,那麼像這種情況,我們經常會選擇去購買一些股票或者是一些資金。因為這樣的話它能夠在短期時間內給我們帶來很高的利益,那麼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給股權投資它是什麼意思,那麼這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話題。
股權的核算同時股權投資它並不是只有盈利或者是一些控制方面的事情,它還需要一些股權的核算,也就是說當你投入一定的資金的時候,你還需要一定的成本。這樣的話你核算的方法以及它的成本法和權益法都能夠為你提供一些保障,那麼這些法律適用於投資單位沒有辦法控制了投資方。也就是說當你投資入一定的金錢以後,但是你卻不受企業或者是公司的管理,那麼這樣的話就需要對於你加入一些看護,以防追回或者是收回資金。
❷ 股權投資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一般講長期股權投資,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 1、長期持有; 2、獲取經濟利益,並承擔相應的風險; 3、除股票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通常不能隨時出售; 4、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長期債權投資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長期股權投資的類型: 長期股權投資依據對被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分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和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四種類型。
❸ 股權投資概念是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股權投資的動因,主要有: ①獲取收益,包括獲得股利和資本利得。②獲得資產控制權,通過資產的調整、調度和增值來獲得利益。③參與經營決策,以分散風險、發現商業機會。④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在投資購買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⑤投機,以獲取買賣價格的差額,在投資於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❹ 股權投資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 Equity Investment),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
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股權投資通常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長、風險大以及能為企業帶來較大的利益等特點。股權投資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上市則會有更為豐厚的回報。同時還可享受企業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優惠措施。
股權投資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4)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
❺ 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是說公司為了取得被投資公司控制權或對被投資公司施加重大影響,所進行的一種股權購買可以是通過融資的形式所購買的。也可以是在股票市場上所佔據的股份數額超過一定比例。
因為人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可能覺得自己現在這樣一個規模需要一定的沉澱時間,貿然接受新的投資,對自己來說不是好事。因為對公司創立者來說接受的外來融資越多,意味著自身股權稀釋越少,人家本身現在又不是那麼缺錢,就不見得接受你這個資金,或者接受了人家不見得給你那麼多廣告的股份,人家說我現在不是那麼缺錢,你要真想入股的話,我不可能給你那麼高的股份,我給你縮水億點,那這個也算是股權投資的一部分,只不過不是等額的而已。
❻ 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意義在於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獲取收益,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