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的股權如何轉讓
A. 收購時候的股權轉讓是怎麼操作的
股權轉讓必須通過公開競標、必須進入產權交易所、管理層與定價過程的隔離、以及資金來源問題,都是國資委審批和調查的重點環節。
B. 有限公司收購另一家有限公司51%的股權,請問兩邊的股東要轉讓股權需要什麼手續
企業注冊資本和法人有變更的話,《工商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等凡是涉及注冊資本和法人的相關證書都要進行變更。股權轉讓法律程序如下: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 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六、 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七、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八、 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九、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十、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C. 並購和股權轉讓有何區別
股權轉讓是單體行為,並不能一定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兼並收購是一個整體行為,要達到對目標公司的控制。收購是原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收購公司股權,而股權轉讓有股東之間的轉讓和向原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公司的股權,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的區別就是後者的稅要高於前者。股權收購是個程序說法,收購的形式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進行,辦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稅收方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權收購要注意對被收購方的債務及其他股東履行優先權做好准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股權並購的方法是什麼
股權並購系指並購方通過協議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認購目標企業增資方式,成為目標企業股東,進而達到參與、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股權並購系指並購方通過協議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認購目標企業增資方式,成為目標企業股東,進而達到參與、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依據《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2條:本規定所稱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系指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稱「股權並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稱「資產並購」),由上述規定內容可以看出國內立法對股權並購內涵的界定,兩者的區別與聯系,股權並購與資產並購之區別與聯系具體有以下幾點:並購意圖,並購方的並購意圖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體現在股權並購中的股權層面的控制和資產並購中的實際運營中的控制,雖然層面不一樣,但都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進而擴大並購方在生產服務等領域的實際影響力。
E. 如何收購和轉讓公司
收購公司方式可選擇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兩種方式,股權收購及通過向目標公司原股東購買股權後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股權控制,資產收購則是與目標公司通過資產轉讓協議實現資產權屬的交割。股權收購可以概括性獲取目標公司,包括其資產、業務資源、商標、商譽等等,但同時包括目標公司的債務、損耗及經營風險等,股權收購後,收購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經營管理目標公司。資產收購僅對資產本身進行交易,即收購目標公司的核心資產,並憑借資產權屬的轉移獲取圍繞資產的業務及市場資源,資產收購並不會導致收購方對目標公司的其他資產、債務等事項承擔風險及責任,也不會產生對目標公司的控制關系。
轉讓公司與上述收購描述同理,通常是股東轉讓股權以實現退出公司或公司控制權的轉移,但也會以出售核心資產獲取對價後,注銷公司實現退出的方式。
股權的變動需要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管理部門的變更登記手續,而資產變動則可能涉及權屬的變動登記,如土地使用權,房產,專利等
F. 收購公司股權流程怎麼弄
公司收購股權的基本流程如下:開展初步調研,收集相關資料;委託可靠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與股權出讓方的談判,簽訂股權收購協議書;提交各自的權力機構決定;收購合同生效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資產轉移、經營管理權轉移手續,依法辦理包括股東變更登記在內的工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已上市公司收購能否轉讓股權
上市公司擬收購公司能轉讓股權。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依法進行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H. 請問專家:什麼叫股權並購,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轉讓就是大股東賣掉手中的股票給另一個人
並購是大股東買了另一個大股東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