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是什麼
1.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范圍是怎樣的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范圍:
1.對子公司的投資;
2.對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投資;
3.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獲取經濟利益,並承擔相應的風險。
長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標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2. 長期股權投資兩種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在成本法核算的情況下,只要是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企業持股以後的利潤時的股利時才可以確認為投資收益,如果是持股以前的利潤的股利是要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 成本法下關於現金股利或利潤核算的錯誤處理一、成本法下關於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會計核算原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時,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通常按初始投資成本計量,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一般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下,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於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成本法下現金股利的核算例:甲企業於2005年1月1日以100萬元的價格購入乙企業60%的股份,同時支付相關稅費3萬元,款項均用銀行存款支付。乙企業每年實現的凈利潤和次年初宣告發放上年的現金股利情況如下表。
單位:萬元
註:2005年2月乙企業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20萬元屬於乙企業2005年以前年度實現的凈利潤。
根據上表資料,可得出甲企業投資的有關情況:
根據上表資料,對甲企業每年的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1)2005年1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3
貸:銀行存款 103
(2)2005年2月,累計已收現金股利12萬元>從投資開始至上年(2004年)末投資以後累計應收現金股利0萬元,符合第一種情況,所以,借記「應收股利」12萬元,貸記「投資收益」0萬元,借貸差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分錄應為:
借:應收股利12
貸:長期股權投資12
(3)2006年2月,累計已收現金股利36萬元>從投資開始至上年(2005年)末投資以後累計應收現金股利18萬元,符合第一種情況,所以,借記「應收股利」24萬元,貸記「投資收益」18萬元,借貸差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24
貸:投資收益 18
長期股權投資6
(4)2007年2月,累計已收現金股利58.8萬元>從投資開始至上年(2006年)末投資以後累計應收現金股利48萬元,符合第一種情況,應借記「應收股利」22.8萬元,貸記「投資收益」30萬元,借貸差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22.8
長期股權投資7.2
貸:投資收益 30
(5)2008年2月,累計已收現金股利70.8萬元<從投資開始至上年(2007年)末投資以後累計應收現金股利72萬元,符合第二種情況,應借記「應收股利」12萬元,此時「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從購入以後已經沖減(12+6-7.2)10.8萬元,因此應當全額將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沖回,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借方,按兩者之和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12
長期股權投資10.8
貸:投資收益 22.8
(6)2009年2月,累計已收現金股利100.8萬元<從投資開始至上年(2008年)末投資以後累計應收現金股利108萬元,符合第二種情況,應借記「應收股利」30萬元,此時「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從購入以後沖減的金額為0,所以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金額為0,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30
貸:投資收益 30
3.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定義是哪些
法律分析: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後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4.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哪些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 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後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
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從財務的角度不難推導出,非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一般應為投資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無實質聯系;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最後則為所享凈投資額(所有者權益)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的乘積,體現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整體一致性。
5. 長期股權投資有哪些核算方法
成本法和權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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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取得股權時按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後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除此之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於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權益法在權益法下,企業進行投資時,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差額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在期末,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首先,以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
6.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定義是什麼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的概念是:企業持有的對其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子公司等的權益性投資,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7.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是:一是成本法;二是權益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