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挽回被稀釋股權
A. 增資擴股如何稀釋股權
增資擴股來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進行增資;通過股權轉讓。
一、通過增資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並未規定增資需要全體股東同意,現實中也會有很多股東不同意增資。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因此進行股權稀釋較通行的方法是增加註冊資本。
二、通過股權(股份)轉讓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對於股權轉讓的規定,依據公司性質的不同,即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股權(股份)轉讓的規定並不相同。
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一般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東認購或新股東與老股東共同認購,企業的經濟實力增強,並可以用增加的注冊資本,投資於必要的項目。
B. 股權被稀釋該如何掌握控制權
只要在給予激勵對象的過程中採用虛擬股份激勵,那就可以盡可能的減少股份的稀釋,總的老說就是要保持一個適當的激勵度。
C. 股權是如何在融資的過程中,被慢慢稀釋的
1.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創始人自身要拿出部分股權分享給股東以及建立期權池。通過股權為紐帶,穩固內部管理。
2.天使輪——10%-20%股權
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在初創期融資,比起規模更看重企業創始團隊、股權結構、內部組織架構等。擁有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的團隊,內部崩壞導致企業失敗的幾率較低,這是投資人所看重的。這個時期的融資在50-200萬左右。
3.A輪融資——20%-30%股權
企業的商業模式、團隊的作戰能力被市場所檢驗是可行且有效的,企業已經實現初步盈利,VC會投出A輪,通常在500萬-1000萬左右,支持企業進一步的擴張、發展。
4.B輪融資——10%-15%股權
發展了一段時間,公司的經營狀況步入正軌,規模也在不斷的壯大。更多的投資方也會隨之而來,B輪融資的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之間。
5.C輪融資——5%-10%股權
企業抵達C輪有一個條件:年營收達到2000萬以上,PE或者其他的展露投資者才會進一步的投資。這時的融資主要的作用是助推企業上市。
6.IPO融資
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企業上市,面向公眾進行更大范圍與規模的融資。這個時候,創始人的股權會稀釋得很低,但這時即使1%的股權所涵蓋的財富也大得驚人。
D. 融資後原始股如何被稀釋
1、融資時,投資者會對公司進行估值。然後出多少錢,佔多少股份。結果就是,原有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下降了,但公司的資產增加了。
2、以樓主說的為例:A公司成立,公司價值10W,共10W股,李某佔有1W股,10%。
一段時間之後,拿到融資10W,那要看融資時候公司的作價。假設,融資的時候,公司是估值的50W。那麼,投資方的10W,就占公司股票的20%。原來的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就被稀釋掉20%。
這時,李某所佔公司股份的比例變為8%。至於股數,意義不大,看融資後確定的股本數,反正佔8%就行了。
3、結果就是,公司變大了,資本增加了10W。李某的所佔的股份比例變小了,從10%變成了8%。
E. 怎麼稀釋股權
1.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是指企業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股東投資入股或增加投資增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
2.股權稀釋
股權稀釋分為兩類,一類是短期股權稀釋,一類是長期股權稀釋。短期是暫時性下降,長期是指單位或企業股利永久性下降。
3.稀釋方法
股權稀釋一般分為兩種方法。一是進行投資,二是通過股權轉讓。
4.增資稀釋股權
現實很多企業股東不同意增資,冒著風險。而我國法律也並未規定。全體股東按照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除外。根據公司法三十五條。
5.轉讓股權法稀釋股權
我國對於公司股權轉讓的問題,有著不同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與股權有限公司規定不同。
6.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
有限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超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股東,不同意的股東要買股權。不夠買的,被視為同意轉讓股權。
7.股權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
此類公司相對於股權轉讓操作繁瑣一些。股東轉讓股權,應該在相關的證劵公司進行。分為記名投票和不記名投票。
F. 有限公司股權在不知情被稀釋了怎麼辦
您說的稀釋應該是指通過增資的方式,如果增資屬於公司重大事項,應該你有權利要求增資,否則,做出增資的決議無效。
G. 我股權被惡意稀釋了怎麼辦
尊敬的律師:
我是一家國際旅行社(股份制)的創始人,考慮到自己年齡已過退休年齡,將企業交給培養的接班人。以後又將控股權轉讓給他,想讓他把企業發揚光大。等他位置坐穩後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擠出公司,公司不按排我的辦公室,現在他想乘風投進來前要我退出20%的股份,並且是評價收購,他對我叫嘯,如不退出,他可以把帳做平,讓我永遠封不到紅利。我堅持不退,他現在又准備公司充資,稀釋我的股權。我說擴資是按比例擴資,如果公司真的經營需要資金,我也會按比例進資。他又委託說客嚇唬我,說我的資金進去回把我資金玩掉的,他可以亂投資,然後說經營失敗,你投進的錢就會被他玩掉。他用這樣的辦法企圖讓我不投以達到稀釋我股權的目的。請問律師,我怎麼辦?該怎樣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