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轉讓股權
A.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 、第七十二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B. 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C. 如何進行股權的轉讓
股權轉讓的具體程序可以包括: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D. 新公司股權怎麼轉讓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1.股東會討論表決。2.資產評估,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購並使國有股發生轉讓,那麼對這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要委託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3.簽訂轉讓協議。4.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要經過中外股東的上級政府部門審批;並報送。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給受讓人發新的出資證明書;並記載於股東名冊。6.召開股東會議,表決修改公司章程;根據股東的提議,必要時變更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7.工商登記注冊。8.轉讓出資公告,這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程序;但是對較大規模的公司來說,股東轉讓出資後進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層的透明度。
E. 公司怎麼轉讓股權
有限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有:
1、股東之間轉讓的,雙方達成合意即可;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章程對股權轉讓有規定的,按照章程規定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F. 如何轉讓股權呢
股權轉讓流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相關文件,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G. 如何轉讓股份
1、股權轉讓形式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
2、股權轉讓流程是怎麼樣的?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不設董事會的中小型微企業,股東可以直接向其他股東送達《股權轉讓通知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對於股權轉讓有另外規定的,從其規定;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如果股東未出資完,應當暫且不發,或者在出資證明書上表明目前出資多少),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4)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3、股權轉讓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4、股權轉讓過程中,需要繳納哪些稅費?應當如何繳納?
(1)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很多股東在轉讓股份時,對於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認識是比較片面的,認為自然人股東採取平價或低價形式轉讓股權,便沒有所得,無須申報繳納或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上這種認識並不正確,只要有轉讓的行為都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稅款的。
(2)印花稅的繳納。股權轉讓行為的發生對一個企業來講並不是很高,所以很多人並不知道股權轉讓是需要貼花的,但是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所以只要納稅人有應稅憑證,都是需要貼花的,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所立的數據是屬於印花稅征稅稅目的。
(3)關於企業所得稅的繳付。企業股東必須要申報企業所得稅,因為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所以在相關的規定中,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支出,都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稅款的,就股權轉讓來說,股權計稅成本及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可以扣除。
5、股權轉讓注意事項
(1)優先權問題: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此條款實際上承認了股權轉讓的優先權;
(2)股東到場:出讓方公司全體股東與受讓方新老股東一並到注冊地所屬工商分局面簽相關法律文件,不能出席者需進行公證委託;
(3)法人及董事:如涉及法人、董事、監事變更的,應一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