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執行股權
『壹』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如何執行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執行方式:一般情況下,由執行權利人主動申請,或法院依據職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股票情況,若人民法院裁定劃撥、變價財產的,應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貳』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怎麼執行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執行程序如下:
1、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
2、通知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委託評估機構評估股權價值。
4、以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強制轉讓股權。
5、在執行股權中還應完善登記公告制度。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叄』 股權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當前,股權執行程序就是股權轉讓程序。在執行工作中,大多數法院摸索的執行方法通常是協議轉讓程序和強制轉讓程序。協議轉讓屬於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和解的范疇,不需要法律對此加以規定。
(一)股權強制執行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第一種方式,運用拍賣實現股權轉讓。拍賣之前,應對被執行人的股權予以凍結。同時,應通知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他股東在一定期間內指定股權受讓人,並要求受讓人履行股權轉讓所應承擔的義務,如逾期不能指定或指定股權的受讓人不能履行義務?則視為各股東同意轉讓,然後根據審計部門對有限責任公司所提供的最新審計報告或資產評估報告確定股權的實際價值數額。如仍不能確定,則應委託資產評估部門評估。
第二種方式,運用變賣方式執行股權。如果拍賣時無人競買或通過拍賣方式無法實現股權轉讓?則法院只能在一個合理價格的基礎上將股權抵償給申請人或強制轉讓給第三人。當然,裁定之前應先徵求各股東的意見,各股東對法院提出的價格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種方式,執行過程中?由被執行人自行轉讓。被執行人可以自由選擇股權轉讓對象,並自行確定轉讓金額,但由於股權已被法院凍結,其行使轉讓權只能置於法院監督之下,特別是轉讓所得收益,必須先用於清償所欠債務。因此,這種轉讓方式仍具有強制性。當然,實施這種方式時還應考慮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二)股權強制執行的操作規范
首先,在債務人有其他財產或債權可供執行時,不得先執行或同時執行股權,應當在前兩者執行完畢後仍不能完全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才可執行股權。
其次,不得強制將被執行股權轉讓於債權人,應當首先就股權執行事宜與公司其他股東協商,召開股東大會,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保護公司其他股東對被執行股權的優先購買權,只有在其他股東全部拒絕接受被執行股權的情況下,方可轉讓於同意接受的債權人或者依法拍賣、變賣,將所得價款用於償還債務。
第三,在建立和規范執行立法程序時,還應充分考慮與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操作規范應當遵守國家現有涉及公司股權(或股份)及股權(或股份)轉讓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與這些法律法規相沖突。
第四,在執行股權中還應依法完善登記公告制度。由於股權的特殊性,強制執行股權必然會引起公司內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實質性變化,而這一變化必須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方為有效。因此,執行法院應當協助債權人或強制被執行人和其他公司股東辦妥有關變更手續。
『肆』 如何執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被執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中擁有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凍結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人民法院也允許並監督被執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於清償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伍』 公司法對股權如何執行
股權的執行方式是,先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然後由法院審查,再由法院派執行人員採取查詢、扣押、凍結、劃撥等措施,最後將執行所得的財產支付給申請執行的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陸』 強制執行股權的流程
強制執行股權的流程:向股份企業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股權情況和股份企業的有關情況,裁定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被執行股權進行作價,通知其他股東行使優先受讓權,由法院發布轉讓股權的公告,以公開招標方式轉讓股,簽定股權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柒』 法院如何強制執行公司股權
股權強制執行,是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作為股東的,強制執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如何去執行
1、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
2、通知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委託評估機構評估股權價值。
4、以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強制轉讓股權。
5、在執行股權中還應完善登記公告制度。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玖』 公司股權如何強制執行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股權執行法律有以下規定:
1、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人民法院凍結股權的,該股權不得轉讓,公司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八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