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股權變更後怎麼分配
㈠ 國有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步驟
法律分析:國有股權轉讓的步驟有:
1. 初步審批
轉讓方就本次股權轉讓的數額、交易方式、交易結果等基本情況制定《轉讓方案》,申報國有產權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在獲得同意國有股權轉讓的批復後,進行下一步工作。新規中明確了因產權轉讓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2. 清產核資
由轉讓方組織進行清產核資(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
3. 審計評估
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股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4. 內部決策
轉讓股權所屬企業召開股東會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內部審議,(如果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應取得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同意的批復,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草簽轉讓合同,並按照企業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形成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職代會的意見,並形成職代會同意轉讓的決議。
5. 申請掛牌
選擇有資格的產權交易機構,申請上市交易,並提交轉讓方和被轉讓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轉讓方和被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登記證、被轉讓企業股東會決議、主管部門同意轉讓股權的批復、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書面材料。
6. 簽訂協議
轉讓成交後,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7. 審批備案
轉讓方將股權轉讓的相關文字書面材料報國有產權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8. 產權登記
轉讓方和受讓方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以及相應的材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9. 變更手續
交易完成,標的企業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名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國有股權轉讓具體流程
國有股權轉讓的具體程序是:
1、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
2、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3、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轉讓協議。
【法律依據】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金融機構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㈢ 國有企業改制後股權的分配問題
這要看是在哪個國家了,這行為並不違法,融資改革而已.當然在中國改革開放前,這種行為根本就不可能實施,何談侵佔集體利益!
㈣ 國企被收購 股權應該如何分配
問題:我所在的公司原是國有企業,如今被買斷後成立了股份制企業,想請問一下,公司現在被收購的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張律師:被收購的股權,當然由支付了對價的股東所有。你所指的被收購的股權如何分配,應該是指企業被收購後,所出售的股份所得如何分配的問題。 王律師:依照公司章程等確定當面咨詢。 董律師:股東按股權比例分配。 相關知識——什麼是股權分置? 股權分置也稱為股權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暫時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為社會公眾股;後者為非流通股,大多為國有股和法人股。 股權分置是指:股東持有相同的股票卻沒有相同的權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東一樣去交易股票。 二類股份 中國的上市公司中存在著非流通股與流通股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股權分置改革,如果不考慮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承認兩類股東持股成本的差異,便失去了解決問題的邏輯基礎,更談不上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這個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和「三公」。 股權分置是中國股市因為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中,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 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
㈤ 公司改制股權如何分配
這個屬於公司增資問題。由1000萬注冊資本增資到5000萬。原股東的持股份額多少根據其是否也同時認購增資而定,如果全部4000萬元的增資款均由第三方投入,則原股東持股是20%,這無疑稀釋了原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如果想保持控制權,則原股東也需進行增資。
此外,目前看,公司凈資產增值,則原始出資金額增值,原1元的出資目前價值3元(僅以目前總資產和發明屬於公司計算,具體須根據評估結果而定),則第三方須以3元出資購買原價值1元的股權,溢價部分可計入資本公積。
㈥ 企業股權轉讓後財產如何分配
您的問題存在問題,從您陳述內容看,這應當是一筆股權轉讓,即新的股東以收購股權的方式進入公司從而實際獲得公司的控制權,繼而實際得到公司的資產,該公司依然合法存續經營。因此,公司轉讓這個提法本身是不對的。
您提到的公司轉讓價格800萬元,一般情況下應當包含了公司應收、應付及其現有資產在內的全部價格,因為這均屬於公司名下的資產范疇,股權轉讓價格也是交易雙方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資產狀況商定而成的。
至於您堂姐和另一人怎麼分配?如果雙方沒有其他約定,則完全按照股權比例去各自拿到相應的股權轉讓對價款,不存在分配的問題。
實際情況肯定不是你陳述的情況,請問清楚再來咨詢。
㈦ 股權變更後應該怎樣處理呢
股權變更後應該由公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應當注銷。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應當作相應修改,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㈧ 國有企業改制後對職工是怎麼分配股權的改制都16年了,為什麼一直沒有股權證書
國企改制分很多種啊。是不是還屬於國企性質,就看改制後國資股份的佔比地位。加入國資股份仍然佔了50%以上,那麼仍然屬於國企性質,叫做國有控股企業。有時即使國資股份部超過50%,但仍然是第一股東,也仍然是國有控股企業。如果國資部不是第一股東,但仍有股份,就是國有參股公司,性質就不是國企了。如果私人股份第一,那就是民企了。總之,關鍵看股份的佔比情況。
㈨ 國有股權轉讓是怎麼規定的
在國有股權轉讓時,除了一般股權轉讓須遵守的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等原則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則:
一是有條件轉讓原則。
二是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