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終止確認是什麼意思
㈠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確認條件是什麼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確認條件是:1、當事人按照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義務;2、公司已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的有關記載;3、公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㈡ 長期股權投資的問題
你說的是新舊制度轉換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控制,或者持股比例較小,對被投資不但不能實施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則均應採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投資企業減少投資,導致其對被投資單位影響能力降低,當影響能力均降低到一定限度時,其長期股權投資就應按照2號准則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以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一、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減少投資導致至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是指因處置、部分收回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也相應地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因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賬務處理:
1.終止確認減少的投資,即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按處置或收回投資實際取得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減少的投資已提減值准備,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處置或收回的投資價值中包含已確認的應收股利,分錄中部還應加上按已確認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明細科目設置:按剩餘投資的賬面余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3.追溯計算剩餘投資的股權投資差額。具體做法是比較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與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以下簡稱凈資產)份額:(1)如果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大於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不作賬務處理;(2)如果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應同時調整投資成本和留存收益(指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下同),即按兩者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按應調增盈餘公積的金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3)如果原投資時間與減少投資時間屬同一年度,上述調增留存收益的分錄應改為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追溯確認「損益調整」。對於取得原投資後至減少投資這一期間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按剩餘股份計算享有的份額,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如果這一期間有從被投資單位分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以下統稱現金股利),則應按剩餘比例計算的金額從該「份額」中扣除。會計分錄為:(1)按這一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和剩餘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減去這一期間按剩餘比例計算的分回現金股利後的余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按應調整的盈餘公積,貸記或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原投資和減少投資發生在同一年度,上述調整留存收益的分錄則應改為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2)如果從取得原投資至減少投資期間分回現金股利沖減了投資成本的,應將剩餘股份被沖減的投資成本恢復,同時調增投資價值和留存收益,即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5.追溯調整非損益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變動對投資企業的影響。對於取得原投資後至減少投資這一期間,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原因導致凈資產變動的,投資企業應計算其應計的份額,調整投資賬面價值和所有者權益。會計分錄為:按其「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按以上程序將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以後,未來期間應按照權益法的規定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及與此相關的損益進行確認和計量。
㈢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因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追加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㈣ 長期股權投資價值確認是什麼意思
長期股權投資確認的條件是:
1、企業合並合同或協議已獲股東大會等內部權力機構通過;
2、按照規定,合並事項需要經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已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
3、參與合並各方已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交接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的程序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㈤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的問題
你好,
解析:
1、02年增資擴股後,C公司實質上就成了A公司的子公司了,所以C公司就是A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了!
2、07年轉讓C公司,就是資產轉讓!即應終止確認對C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了。
3、轉讓C公司的會計處理職下: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投資收益 (也可能在借方的)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㈥ 什麼是長期股權投資(解釋的通俗易懂些,謝謝!)
pe是私募股權投資。
pe投資即private
equity,簡稱pe。
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面向有風險辨識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以非公開發行方式,來募集資金
其實,把private
equity(pe)翻譯成「私募股權投資」,似乎private的意義在於資金募集渠道是非公開發行。這實際上存在一種誤解,應當更多從投資角度來理解,pe主要是投資於非公開發行的公司股權而得名。
pe投資者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投資人,
比如:
kkr的亨利·克拉維斯、黑石的史蒂芬·施瓦茨曼、tpg的大衛·邦德爾曼。
在中國也可以理解為買原始股等待上市。
㈦ 長期股權投資超額虧損的確認怎麼理解
應該是這樣理解:
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通常是指長期性的應收項目,比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應收款項,如果該應收款項沒有明確的清收計劃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準備收回,則該應收款項實際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投資。
企業存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項目以及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情況下,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
①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即長期股權投資的賬戶余額-減值准備的金額)。
注意:如果長期股權投資計提了減值准備,則在其賬面價值沖減至零時,其賬面余額不一定等於零。
②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足以沖減的,應當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權益的賬面價值。
③在進行上述處理後,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應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除上述情況,仍未確認的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的損失,應在賬外備查登記。
這里說除外,您應該這樣理解:
指的是投資企業在確認投資收益時,如果被投資方是發生了虧損,則投資企業不僅承擔歸屬於自身的部分,還要負擔協議規定的額外的損失。現實生活中,比如您買了一支股票,花了兩萬,最糟糕的情況是兩萬元血本無歸。無論被投資企業虧得多厲害,您都不用再額外拿出錢。這就叫做減記至零為限。如果您買這個股票,當時簽了協議,如果被投資方發生巨虧,那麼兩萬元虧光,您仍然需要再拿錢出來,這就叫做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這里的除外,不是說不確認預計負債。
㈧ 長期股權投資的問題
你說的是新舊制度轉換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控制,或者持股比例較小,對被投資不但不能實施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則均應採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投資企業減少投資,導致其對被投資單位影響能力降低,當影響能力均降低到一定限度時,其長期股權投資就應按照2號准則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以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一、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減少投資導致至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是指因處置、部分收回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也相應地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因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賬務處理:
1.終止確認減少的投資,即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按處置或收回投資實際取得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減少的投資已提減值准備,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處置或收回的投資價值中包含已確認的應收股利,分錄中部還應加上按已確認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明細科目設置:按剩餘投資的賬面余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3.追溯計算剩餘投資的股權投資差額。具體做法是比較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與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以下簡稱凈資產)份額:(1)如果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大於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不作賬務處理;(2)如果按剩餘股份計算的原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按剩餘股份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應同時調整投資成本和留存收益(指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下同),即按兩者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按應調增盈餘公積的金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3)如果原投資時間與減少投資時間屬同一年度,上述調增留存收益的分錄應改為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追溯確認「損益調整」。對於取得原投資後至減少投資這一期間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按剩餘股份計算享有的份額,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如果這一期間有從被投資單位分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以下統稱現金股利),則應按剩餘比例計算的金額從該「份額」中扣除。會計分錄為:(1)按這一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和剩餘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減去這一期間按剩餘比例計算的分回現金股利後的余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按應調整的盈餘公積,貸記或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原投資和減少投資發生在同一年度,上述調整留存收益的分錄則應改為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2)如果從取得原投資至減少投資期間分回現金股利沖減了投資成本的,應將剩餘股份被沖減的投資成本恢復,同時調增投資價值和留存收益,即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5.追溯調整非損益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變動對投資企業的影響。對於取得原投資後至減少投資這一期間,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原因導致凈資產變動的,投資企業應計算其應計的份額,調整投資賬面價值和所有者權益。會計分錄為:按其「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按以上程序將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以後,未來期間應按照權益法的規定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及與此相關的損益進行確認和計量。
㈨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確認的條件有哪些
您好,《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一長期股權投資》在第三條和第四條對於不同情況下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何進行初始計量作了「明確規范」,《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一企業合並》在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對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也作出了相關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長期股權投資》准則第三條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合並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一企業合並》確定的合並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一企業合並》第十一條的規定,購買方應當區別下列情況確定合並成本:
(1)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並,合並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2)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並,合並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
(3)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並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應當計入企業合並成本;
(4)在合並合同或協議中對可能影響合並成本的未來事項作出約定的,購買日如果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並且對合並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並成本。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