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股指什麼
❶ 股權指的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是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是股東通過出資或受讓等合法方式,擁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資份額,並因此享有參與公司管理決策、享受利潤分紅的可轉讓權利。股權內容比較豐富,主要包括:
(1)股東身份權;
(2)參與決策權;
(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4)資產收益權;
(5)知情權;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7)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9)股東訴權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❷ 股票和股權的區別是什麼
簡單講,股票就是上市公司發行的用來融資的憑證,投資者用來投資交易的籌碼。股權是股東享受分紅,擁有權力的重要依據。合夥必涉及利益,股權是分配利益的重要工具。好的企業股權價值連城,如華為、阿里巴巴。財富帶來痴迷,權力帶來瘋狂,股權兼具財富和權力兩種性質。股權分好了,合夥的一半問題就解決了。
通俗來講股票和股權,舉個例子股權就是相當於期房比現房要便宜的多,但是有缺點,你現在不能賣但是可以抵押。股票呢就是相當於現房,可以隨時套現離開。
❸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
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拓展資料
股權的轉讓流程:
1.前往工商局辦證大廳,找相關負責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填寫公司變更表格,並帶好相關資料到工商局進行營業執照的變更;
3.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4.持稅務變更單到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證;
5. 持銀行變更單到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
❹ 股權指的是什麼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❺ 什麼是股權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東因為履行對公司的投資義務而獲得公司的股東身份,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股權具體表現為第一,分紅權,即獲取公司利潤分紅的權利,第二、投票權,參與公司股東會決策,按照自己的股權比例投票表決的權利。第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或被選舉成為公司董事成員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