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房企收購股權後進如何操作
① 關於收購國有企業股份的問題
首先,不是沒有固定資產,就沒有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第二,國企如果變為你們控股90%
那叫國有股權轉讓,一定要經過國資委
第三,需經過資產評估,評估備案或核准,
進場交易,產權交割,工商變更等程序
最後,提醒你一點
需確認資質是否可以國有參股
② 國企被收購 股權應該如何分配
問題:我所在的公司原是國有企業,如今被買斷後成立了股份制企業,想請問一下,公司現在被收購的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張律師:被收購的股權,當然由支付了對價的股東所有。你所指的被收購的股權如何分配,應該是指企業被收購後,所出售的股份所得如何分配的問題。 王律師:依照公司章程等確定當面咨詢。 董律師:股東按股權比例分配。 相關知識——什麼是股權分置? 股權分置也稱為股權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暫時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為社會公眾股;後者為非流通股,大多為國有股和法人股。 股權分置是指:股東持有相同的股票卻沒有相同的權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東一樣去交易股票。 二類股份 中國的上市公司中存在著非流通股與流通股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股權分置改革,如果不考慮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承認兩類股東持股成本的差異,便失去了解決問題的邏輯基礎,更談不上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這個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和「三公」。 股權分置是中國股市因為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中,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 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
③ 國有企業收購股權需要進場交易嗎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有股權轉讓必須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轉讓方案的制定與審批、清產核資、資產評估、進場交易等(以下統稱「必經程序「),否則轉讓行為將可能歸於無效。但這一暫行辦法屬於部門規章,非行政法規,位階較低,效力一直受到人們的質疑,使得國有股權轉讓必經程序處於「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地位。國有資產立法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實施後,國有股權轉讓必經程序是否變的明朗化,尤其是國有股權轉讓是否必須要資產評估與進場交易呢?一、國有股權轉讓是否必須進行資產評估這一問題涉及兩方面:首先,國有股權轉讓是否一定要進行資產評估;其次,未進行資產評估的轉讓行為是否有效。 《國有企業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對象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與國有控股公司,同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包括公司合並、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轉讓重大資產、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清算、分配利潤、進行大額捐贈、發行債券、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申請破產、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以下統稱「重大事項」)。 我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的國有股權轉讓都需要進行資產評估,只有涉及會導致上述重大事項發生的股權轉讓才需要資產評估,因此不能簡單地判定未履行資產評估程序的轉讓行為無效。換句話說,待轉讓的股權如果只是企業的極小一部分,並不會導致企業合並、分立、改制等重大事項的發生,便不需要進行資產評估。 由此可見,國有股權轉讓是否需要資產評估,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判斷標的企業是否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與國有控股公司;其次,判斷股權轉讓是否會導致標的企業重大事項的發生。符合以上兩點的股權轉讓就需要資產評估。資產評估程序屬於強制性規定,若違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轉讓行為無效。二、國有股權轉讓是否必須進場交易 相比較資產評估規定,《國有資產法》對於進場交易的規定比較模糊。《國有資產法》第五十四條明確了應當進場交易的經濟行為僅為國有資產轉讓,指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的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對於國有獨資企業來講轉讓的是出資;對於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和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而言轉讓的是股權、股份。國家出資企業轉讓廠房、機器及設備等不動產、動產和其他財產並非國有資產法規定的國有資產轉讓。簡單的來說,需要進場交易的經濟行為即為我們通常理解的股權轉讓。由於這一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進場交易的對象,那麼是否只要有一滴「國有血」就必須進場交易?是按照企業的層級還是出資的比例來確定是否需要進場交易呢?未進場交易的國有股權轉讓行為是否一定無效呢?僅以字面意思理解,只要是企業股權中存在國有成分,這部分股權轉讓都需要進場交易,未進場交易當然無效。 實踐中還有另外一種觀點,建議可參照公司章程約定判斷是否需要進場交易。如果章程約定國有股權轉讓需要進場交易,那麼就必須進場交易。這一觀點為進場交易立法細化提供了一個方向,但在目前現實操作中還存在一定的難度。很多企業的章程只是徒有其表,對於一些具體、重點問題並未明確。同時,很多企業是國有出資人投資的三級、四級或五級企業,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股權中存在國有資產,也許根本想不到在章程中明確「進場交易」這一事項。退一步說,即便企業章程約定了無須進場交易,是否一定有效呢?如果嚴格按照《國有資產法》理解,即便是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敲章了,該章程也會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從而導致轉讓合同無效。可見,「參照章程」的觀點還有待立法明確。 由於《國有資產法》中對進場交易對象規定不盡明確,使得現實操作進退兩難。若不進場交易,轉讓行為無效將可能無效;若進場交易,「一滴血」轉讓成本過高,會限制國有資產的流通。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限制了國有資產正常流通是否也不可取呢? 綜上所述,國有股權轉讓是一項復雜的工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能提供完全、明確的操作指引,導致轉讓過程中存在著相當多的不確定因素,由此引發的法律風險值得人們高度關注。
④ 公司被房地產開發公司收購公司員工怎麼處理
你的問題其實有兩個法律關系。一是作為股東,二是作為職工。
作為股東:你可以按所持股份分配利益,同時也按所持股份承擔責任。不管收購方是什麼公司,股份問題只考慮錢。你持有0.34%的股份,那麼收購方每出一百元的收購款,你就有權獲得三毛四。同時你也必須償還原公司的債務,原公司每欠一百元,你就必須償還三毛四。另外,因為,你原公司為「有限公司」,那麼你只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你需要償還的錢不會比你可以分到的錢多,最多就是在原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你一分錢都得不到,而無需再另行償還一分錢。
作為員工:你有權按實際服務年限獲取離職補償。任何情況下的離職補償,與你還有多久退休沒關系,只與你實際服務年限有關。
⑤ 國有企業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股權變更需要什麼程序
國有企業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股權變更需要的程序: 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相關法律文本: (一) 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年月 日 (二) 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聲明 鑒於: ×× (棄權股東)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之一,並依據公司章程規定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三十(30%)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的另一股東。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合法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 ×年×月×日,依法召開目標公司股東會,股東同意並形成決議,××有限公司(股權出讓方)向××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 ×× (棄權股東)在此聲明: 1.本人無條件放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目標)公司章程》對出讓股份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2.本人放棄股權優先購買權的決定是無條件的和不會撤銷的,並承諾在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過程中不反悔。 3.本人同意就出讓相關事宜對《××目標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⑥ 國內房地產股權合作在設置退出機制時需注意什麼風險
提前與合作夥伴討論退出機制。合夥...人的股權分配不僅要尊重經濟規律和游戲規則,還要考慮人類社會。在簽署 "硬 "文件之前,我們應該達成一個 "軟 "概念的共識。具體方法。首先,與團隊溝通。作為創業夥伴,他們持有公司大量的股權,所以他們肯定是打算長期參與這個項目,而不是短期投機。
因此,合夥企業在設計股權結構時,應當對退出機制的公平合理性進行充分的溝通和理解,並在協議中作出規定如果員工出現上述離職情況,屬於惡意的,公司可以要求在過錯發生之日,不行使其股份的,應當自動終止,該股權不再享有人權;被委託方有權按原價購買所行使的股份。如果受讓方有任何過錯,受讓方未行使的期權(無論是否到期)應在該過錯發生之日自動終止,受讓方對該部分期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公司有權按原行使價購買受讓人行使的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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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房地產企業如何在股權收購中做稅務籌劃
一般來說在房地產收並購模式主要包括三種形式:收購項目公司原股東所持股權的方式、收購資產方式以及聯合開發方式,而收購股權的方式是最常用的,這是因為股權交易程序相對簡單、效率高且交易成本小。從稅收的角度看,股權交易行為的納稅人分別為合並方(收購方),被合並企業股東,所涉及到的稅種為增值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稅務籌劃是指在遵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當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方案時,為實現最小合理納稅而進行設計和運籌。稅務籌劃的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並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盡可能的減少應繳稅款的一種合法經濟行為。
企業稅收籌劃的途徑主要包括:直接或者變形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改變商業模式、企業組織架構,利用特定政策;稅企爭議中稅法適用;稅收征管法的准確把握和合理運用。
稅收策劃的難點與突破在於:稅收政策理論的精準理解;商業模式的設計與重構;風險把控的關鍵因素。
⑧ 關於國有企業股權無償劃轉後工商變更手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簽訂律師服務合同、提供相關資料;2、起草股權轉讓協議;3、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4、項目申請報告書;5、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及准備政府所需資料;6、申請辦理股權轉讓審批;7、法定代表人委派書。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⑨ 國有企業內部股權轉讓需要到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嗎
如果沒有特別情況,要轉讓國有股權必須通過產權交易所掛牌。
國有產權轉讓只有三種方式,股權劃轉、產權交易、協議轉讓。股權劃轉必須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才能進行。
產權交易是國有股權轉讓的一般形式,沒有特別情況必須通過產權交易機構掛牌競價,然後簽訂轉讓協議。協議轉讓是國有股權轉讓的特殊形式,無需掛牌競價,但限制很嚴,央企必須是國資委批准,地方國企必須由省國資委以上批准,批准很難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