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股東競買同一股權應該怎麼做
① 股東是否可以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拍賣股權
法律分析:未經其他股東同意,不得轉讓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七十一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② 股權轉讓由兩個股東增加為三個股東,分錄怎麼做
公司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與注冊資本股東持有的金額不一致,是因為原股東把一部分股權轉讓給新股東了,把其中投資轉給新增股東。
工商登記變更完成後,收到投資款轉入實收資本,實際收到的投資款高於注冊資本的,記入資本公積。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會計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A
貸:實收資本—B
(2)兩個股東競買同一股權應該怎麼做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滿足的條件
1、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對該出資並無購買意圖。
3、公司股東會對轉讓事項有關的信息作出同意的決議。
③ 公司股權的拍賣流程 公司股權拍賣要注意什麼
A、上市公司股權拍賣應注意的六個問題:
1、審查上市公司股權拍賣的法律依據;
2、確定拍賣保留價;
3、按照型關規定的要求發布拍賣公告;
4、注意競買人持有股份的限制;
5、注意對競買人資格的審核;
6、上市公司股權拍賣的移交。
B、公司股權的拍賣流程如下:
一、接受拍賣委託
一委託人需提供資料,拍賣標的清單及瑕疵說明
以下資料由委託人直接提供,委託人需要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要求提供復印件資料的原件均需現場驗證,復印件資料需委託人簽字蓋章有效。如果委託人非一方,委託人資料應分別提供,並對所提供的資料簽字或蓋章。
⒈委託人資料
⑴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
⑵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
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⑷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⑸委託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⑹委託人授權代理人代理的應提供:
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境外委託應提供境外公證書);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代理企業的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代理企業的法人代碼復印件、代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⒉拍賣標的
⑴評估報告;
⑵拍賣標的清單;
⑶拍賣標的處置權證明。
⒊拍賣標的瑕疵說明
⑴對標的物現有狀況相關問題及瑕疵的說明;
⑵對標的的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事項說明(包括或有事項)。
⒋涉及股權拍賣的委託人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被轉股企業的相關資料:
⑴營業執照正本;
⑵法人代碼復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⑷企業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協議;
⑸評估機構出具的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報告、企業經營情況、股權價值說明;
⑹股東會或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變更的決議;
⑺企業可公示的簡介、音像資料。
委託人還應提供:委託人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拍賣標的的決議。
二拍賣人核查拍賣標的處置權及相關事宜:
⒈對委託人及代理人的資格身份審查;
⒉拍賣標的權屬的審查;
⒊審查評估報告及鑒定結論的真實性(實地調查或函調);
⒋拍賣標的存在的問題及瑕疵;
⒌涉及股權拍賣的應審查:
⑴被拍賣股權企業的股東構成和股本結構;
⑵股權的類型及幣種;
⑶向被轉股企業的主管部門備案,為拍賣成交股權轉移做前期准備。
三拍賣人與委託人簽訂拍賣合同。
二、收取委託人保證金
委託人在簽訂委託拍賣合同時,拍賣人必須收取委託保證金,存入拍賣人設立的拍賣專戶或在拍賣人監控下存入由委託人與拍賣人共同設定賬戶。拍賣人出據收取委託保證金的收據。
三、發布拍賣公告、製作拍賣文件。
一拍賣人草擬拍賣公告文本。
二徵得委託人書面確認後,在委託人指定或國家認可的媒體上發布拍賣公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三拍賣公告發布時間為接受委託後三個工作日或以委託人確定時間為准(因媒體原因導致發布時間變化除外)。
四製作拍賣文件
⒈競買須知;
⒉標的情況介紹(標的目錄);
⒊標的相關證件,影像資料等;
⒋標的相關瑕疵說明。
四、拍賣咨詢登記
一自媒體發布拍賣公告之日起,拍賣人設專人負責接待咨詢登記工作;
二咨詢介紹的內容僅限於拍賣文件資料及委託人提供的拍賣標的資料;
三競買人登記:
⒈提供競買人資料並蓋章簽字
⑴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⑵企業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明;
⑶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⑷自然人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
⑸自然人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⑹競買專營、專賣物品,須提供專營、專賣資質證明文件;
⑺境外公司注冊文件、銀行資信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⑻境外自然人身份證明、銀行資信證明;
⑼境外競買人委託代理競標的應提供經境外公證後的授權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⒉審查競買人資格
⒊簽定競買協議
⒋確定競買號牌
⒌委託代理人參加競買的須提交競買人與競買代理人簽定的《授權委託書》
四競買人在簽定競買協議時拍賣人必須收取競買保證金,存入拍賣人設立的拍賣專戶或在拍賣人監控下存入由競買人與拍賣人共同設定賬戶。拍賣人出據收取競買保證金的收據。
五境外競買人開立臨時賬戶所需資料:
⒈外國投資者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投資者基本情況、擬開戶銀行及開戶金額、賬戶資金用途等情況);
⒉境外法人當地注冊登記證明或境外自然人身份證明;
⒊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⒋自然人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
⒌境外投資者委託境內自然人或法人申請開戶應提供依法辦理涉外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⒍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註:⒉⒊⒋驗原件,復印件留底)
五、布置拍賣會場。
一會場布置突出標的專場的特點;
二會場設定拍賣台、現場記錄、現場見證或公證、現場監督、競買人和來賓等專門席位;
三會場燈光明亮柔和,環境舒適;
四會場音響效果良好。
六、實施拍賣。
一拍賣會前2小時拍賣工作人員到場按分工進入角色,核准登記辦理競買人入場手續;
二按拍賣公告公布的時間、地點,開始公開拍賣;
三拍賣會主持人宣讀會場注意事項及拍賣須知;
四拍賣師主持拍賣競價。競價前清點競買人,介紹監拍人,由委託人出示保留價,公布舉報電話;
五記錄拍賣過程、進行現場攝錄像,保證拍賣過程真實合法;
六競價原則:價高者得。
落槌成交後由見證員宣讀現場見證書或由公證員宣讀現場公證書,由買受人與拍賣人簽定《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 在拍賣人監督下,買受人、委託人及拍賣人簽定拍賣標的轉移協議;
八拍賣人向買受人和委託人分別收取拍賣傭金;
九拍賣會結束。
七、整理拍賣全部資料並歸檔保存
⒈拍賣人向買受人與委託人提供有效的成交證明和拍賣資料,由買受人與委託人自行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標的轉移手續。
⒉委託人與買受人履行標的交割及價款交付手續,須向拍賣人交付相關證明文件。拍賣人審驗無誤後結算雙方的保證金。
⒊整理拍賣資料歸入拍賣檔案。
④ 股權被強制拍賣,另一個股東收回想做成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2007年12月20日,本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鑒定中心鑒定委託函,已委託山西晉德拍賣有限公司對大同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2400000股國有法人股進行拍賣,此次拍賣主要情況如下:山西晉德拍賣有限公司定於2007年12月31日9時在太原市親賢北街368號水工大廈十層拍賣廳對上述股權進行拍賣,競買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法律法規,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競買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競拍。(1)、競買人應當具備依法受讓國有股權的條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現金支付能力。(2)、競買人應提出明確的上市公司重組計劃及原業務經營發展和人員安置方案,且該重組方案應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大同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大同市國資委的認可,並就主要安排與大同市國資委達成意向。對於該拍賣的具體進展情況,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特此公告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7年12月20日
⑤ 股東可以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拍賣股權嗎
法律分析:股東不可以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拍賣股權。股東拍賣股權的,應就其拍賣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將股權轉讓給該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⑥ 公司一個股東有了糾紛過後法院說對其股東的股權進行拍賣的話,那是否要經過其它股東的一至同意
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但是他們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他們既不同意也不買,那麼一樣會拍賣.
⑦ 請問 相同股東的兩個公司之間,股權轉讓 怎麼處理
股權轉讓,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受讓人因此取得身份,出讓人或是因此減少持有公司的出資額,或是喪失股東身份。股權轉讓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股權轉讓指公司股東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其股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廣義的股權轉讓是指因某種原因發生的股權變動,除了股東通過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發生的股權變動外,還包括非基於股東自願而是基於法律事實引起的股權變動。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 ,國有股權的轉讓不僅包括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也包括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進行股權轉讓。根據《公司法》第72條第一款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不需要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審批程序。但是國有股權轉讓的特殊規定可能導致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也需要經其他股東審批的程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 和第14條 的規定,只要屬於國有股權轉讓,都必須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徵集受讓人;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和第13條的規定,轉讓人轉讓國有股權的,應當在轉讓前辦理清產核資、審計與資產評估。三者之間的關系是:轉讓事項經批准後,先進行清產核資,然後進行審計,最後進行資產評估;其中,資產評估是在清產核資和審計基礎上的評估。
⑧ 准備成立兩人公司,公司股權不知道怎麼分配
一人一半,公司股權每人50%,這樣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權力平等。
拓展知識: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一)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內部機制的影響
1、股權結構和股東大會
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相互匹配,大股東就有動力去向經理層施加壓力,促使其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不相匹配,控制股東手中掌握的是廉價投票權,它既無壓力也無動力去實施監控,而只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對一個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著股東是否能夠積極主動地去實施其權利和承擔其義務。
2、股權結構與董事會和監事會
股權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董事會的人選,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能夠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由於占絕對控股地位的股東可以通過壟斷董事會人選的決定權來獲取對董事會的決定權。因而在此股權結構模式下,中小股東的利益將不能得到保障。股權結構對監事會影響也如此。
3、股權結構與經理層
股權結構對經理層的影響在於是否在經理層存在代理權的競爭。一般認為,股權結構過於分散易造成「內部人控制」,從而代理權競爭機制無法發揮監督作用;而在股權高度集中的情況下,經理層的任命被大股東所控制,從而也削弱了代理權的競爭性;相對而言,相對控股股東的存在比較有利於經理層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進行更換。
總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股東、董事(或監事)和經理層能各司其職,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關系,使公司治理的內部監控機制發揮出來;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則相反。
(二)股權結構對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
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為內部治理機製得以有效運行增加了「防火牆」,但即使外部治理機制制訂得再完善,如果股權結構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也會形同虛設。但有被認為,很難說明公司內外部的治理機制誰是因,誰為果。比如,在立法形式上建立了一套外部市場治理機制,隨著新股的不斷增發或並購,股權結構可能出現過度分散或集中,就易造成公司管理層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使得公司控制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外部市場治理機制無法發揮作用;另一個例子是,由於「內部人控制」現象,公司的經營者常常為了掩蓋個人的私利而需要「花錢買意見」,這就會造成注冊會計師在收益和風險的夾縫中進退維谷,使得外部社會治理機制也會被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