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股權登記
㈠ 什麼叫股權登記,怎樣進行股權登記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統計在案,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帳上。
㈡ 如何股權登記
法律分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登記,通過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四種形式表現出來。理論上存在股權的交付與移轉,以出資證明書的交付為准,或者以股東名冊記載為准,或者以工商登記為准。我們認為,出資證明書的證明效力弱於股東名冊,因其不是法律承認的流通證券形式,不能像股權證券化的股票那樣具有設權證券的功能,不能通過交付出資證明書或者背書方式產生股權變動的效果。所以,股權的移轉不以交付出資證明書為准,而以股東名冊記載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㈢ 股權登記日如何操作
對於投資者來說,一定要弄清楚股買股票的股權登記日,這樣可以避免失去分紅、配股等權利,影響自己的收益。
投資者只要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持有或購買股票,那就享有分紅與配股,說白了就是當天買了該股票,也能享受分紅等權利,即使第二個交易日將股票賣了,同樣不會影響自己分紅配股的權利,因此股權已經被登記在冊了。
對於股民來說,可以考慮在T-1日高價賣出,然後在T日時以稍低價買入,賺差價;或者在T+1日賣出,避免除權帶來股價下跌的風險。
股權登記日注意事項
上市公司在進行派息送股或召開股東大會時,需要確定出是哪一天,然後界定出哪些主體可以享有分紅、配股或投票的權利。
簡單來說,如果你在股權登記日這一交易日收盤時仍持有或買入該股票,就可以享受分紅、配股或參加股東大會,這些股東名冊會由證券公司進行統計,當進行分紅、現金紅利或配股權都會劃給這些股東的賬上。
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除權日或者除息日,該交易日購入股票的股民不再享有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配股
㈣ 什麼是股權登記日如何登記
根據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公告,為了確定持有人的權利與否,有一個股權登記日,即這一天收盤時還持有分紅的股票,就是有權利享受該股票的分紅。
除息價就是登記日收盤價減去每股股票應分得的現金紅利。除息價=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股票應分得權利。
計算公式在股票的除權除息日,證券交易所都要計算出股票的除權除息價,以作為市場投資者在除權除息日開盤價。
股權登記日內容:
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即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有資格登記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前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東,才有權分享股利。在該日收盤後持有該股股票的投資者沒有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
通常該日稱為登記日或R日,在登記日下午收盤時(下午3點鍾)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由券商系統自動幫登記.交易所在該日收盤之後將認真核對有關資料,對享受分紅配股權利的投資者進行核對後登記,全部過程均由交易所主機自動完成。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股權登記日
㈤ 如何進行股權登記變更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㈥ 請問,怎樣進行股權登記
股權登記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電腦自動登記,統計在案,不需要持股人親自到證券交易營業廳登記,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帳上。(配股還是要操作的) 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請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或以後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該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㈦ 如何進行股權登記
不需要!
股權登記有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自動進行。
比如股權登記日是今天,那麼截止到今天下午3點收市的時候,凡是持有這個公司股票的股東都有權益,電腦自動記錄。也就是說,今天賣出的,沒有權益,今天買入的,哪怕明天有賣出了,也有權益。投資者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㈧ 如何進行股權登記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載明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將股東的基本情況記載於股東名冊,並到工商機關將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進行登記。股權繼受取得的,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並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登記,通過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四種形式表現出來。理論上存在股權的交付與移轉,以出資證明書的交付為准,或者以股東名冊記載為准,或者以工商登記為准。我們認為,出資證明書的證明效力弱於股東名冊,因其不是法律承認的流通證券形式,不能像股權證券化的股票那樣具有設權證券的功能,不能通過交付出資證明書或者背書方式產生股權變動的效果。所以,股權的移轉不以交付出資證明書為准,而以股東名冊記載為准。
㈨ 怎麼進行股權登記啊
自動的,不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