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麼回購小股東股權
① 公司股權回購怎麼回購股東
企業在與員工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時,需要明確員工離職時企業可以回購員工的股份以及約定回購的價格。同時,公司保留不回購的權利,即員工離開公司時沒有要求公司必須回購股份的權利。這一點對創業公司很重要。確定股權回購價格是建立回購機制的關鍵點。
【法律依據】
《公司法》。
② 公司可以回購股東的股權么
法律分析:原則上,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③ 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公司的小股東怎樣才能讓公司回購自己的股權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
對於有限公司,只有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且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才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的條件,而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現,但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於股份公司而言,只有以下幾種情況公司才可以回購股份:
一,減少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公司合並;
三,將公司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回購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⑤ 小股東要求公司回購股權是否可以
法律分析: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⑥ 公司能回購股東股權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任一情形才可回購: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5、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⑦ 有限責任公司如何回購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