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強行收購他人股權
Ⅰ 公司股東在( )情況下,可以強行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自己的股權。
A 股東不認同公司合並、分立的決議
是多選吧?
Ⅱ 我在收購別人股權付款時,銀行備注如何寫
首先是與名義出資人就結束委託合同並向公司申請變更股東登記達成一致;其次是參照最高院的相關規定取得公司過半數股東的同意;最後向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由公司完成變更股東的內部登記和工商登記。看一下股權轉讓合同有無具體要求
股權收購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條碼,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東或股東股份數量持有情況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改變。
股權收購合同
股權收購合同是企業並購履行的主要依據,通常由收購方律師起草,然後遞交被收購方律師修改,在經過數次談判後,由雙方律師共同將談判結果納入協議中,最後由交易雙方審定並簽署。
股權變更,是股東之間的權利關系轉讓,並不直接涉及到公司業務的變化。所以就公司而言(公司財務),只需要在工商登記變更後,把實收資本的二級明細變一下就可以了。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就什麼都不需要處理,因為股本沒有二級明細。
題主說的,既然是公司出錢買了這個股份,說明這件事本質上,是兩件事的結合:1 借款或者分紅給股東(收購方),2 股東(收購方)把錢給股東(出售方)。
既然是兩件事,那就是兩筆分錄:
借款分錄(分紅要股東決議的,所以一般是借款):借 其他應收款 貸 銀行存款
股權變更分錄:借 實收資本-A股東 貸 實收資本-B股東。
後面的附件至少應該包括:付款審批單,銀行回單,工商變更資料。另外提醒一下,一般這種股東借款,稅務局會認定為分紅,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股東自己不繳納,稅務局會要求公司代扣代繳。
Ⅲ 公司收購是怎麼的規則
一、 權益公開規則
所謂權益公開規則,也稱「百分之五規則」,它是指任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總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無論其是否具有收購的意圖,均需暫停購買且依法 要求公開其持股情況法。商而一般的投資者在市場上買賣股票,只要不超過一上市公司總股份百分之五的比例,不適用這條規則。
二、「台階」規則
「台階」規則要求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百分之五以後,每增加或者減少持有一定比例時,均須暫停買賣該公司的股票,且須依法要求公開其持股變化的情況法。商法律設置「台階」規則的目的在於,控制大股東買賣股票的節奏,讓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的有關信息作廣泛傳播和充分消化,使投資者有時間慎重考慮作出繼續持有或立即售出的選擇
三、強制要約原則
強制要約規則要求,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四、終止上市規則
終止上市規則要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法。商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條件之一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法。商投資者通過收購掌握了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說明目標公司已經失去了維持上市的資格,因而應終止上市
五、強制接受原則
強制接受原則要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法。商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無條件地受讓
六、同等條件收購規則
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要約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賣目標公司的股票法。商競價收購與協議收購不受此規則約束
七、轉讓股份限制規則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對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Ⅳ 投資人出資不足,其他股東有權強制收購股權么
1.如果你出資不足,他們可以向法院申請上訴,在規定時間內補足,2,是私下協商,進入收購。情況不明,只能說這么多
Ⅳ 怎麼收購別人公司
公司收購時應當按照收購流程來進行,避免後續發生牽扯不清的債權債務糾紛,公司收購一般具有以下流程:一、收購意向的確定。二、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在收購基本意向達成後,雙方必須為收購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購方如果為公司,需要就股權收購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如果收購的許可權由公司董事會行使,那麼應由董事會行使收購決議,決議是公司作為收購方開展收購行為的基礎文件。三、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股權收購實質上是目標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行為,《公司法》規定,股東轉讓股權必須經過公司持表決權股東過半數同意,其它股東對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那麼要順利完成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東必須就上述事項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四、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五、簽訂收購協議。在前述工作的基礎上,雙方就收購問題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收購協議,收購協議的擬訂與簽署是收購工作中最為核心的環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Ⅵ 強行購買合夥股權涉嫌犯罪嗎
以欺詐脅迫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可撤銷合同,所以威脅手段簽訂的低價購買合夥協議的合同是可撤銷的。至於是否涉及犯罪,要看脅迫的方式是否達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等。
Ⅶ 政府強制收購企業股權如何操作
上法院吧。企業再牛b。面對政府+民生,打官司多半被輸。
Ⅷ 有沒有權利強制收購其他股東的股權
您好!首先,我們需要明白一點,您所說的「強制收購其他股東股權」也應是通過《股東協議》等協議安排實現的。換句話說,就是通過股東之間的意思自治實現的。
其次,既然是通過股東之間的協議實現轉讓股權的目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即享有權利,也要履行義務,如果達到協議所規定的條件,一方就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轉讓股權的義務,另一方就享有按照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如果有約定),並接股權。從本質上說,「強制收購」就是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協議的權力和義務。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強制收購其他股東股權」的協議是否存在合同無效,或者合同可撤銷 ,或者合同解除,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形,如果合同被撤銷了,或者被確認無效,或者被解除,就不存在強制收購其他股東股權」的情況。反之,協議有效,協議雙方就需要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股權轉讓的義務。
Ⅸ 個人如何收購公司股權
個人收購公司股權流程:
1、收購意向的確定(簽署收購意向書)。
2、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3、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4、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5、簽訂收購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